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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2017年招生章程

北京大学招生章程 北京大学 2017高校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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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全称为北京大学,是国家公办的教育部直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北京大学普通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条 北京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 北京大学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五条 北京大学设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战略、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委员会由主管校领导、学科专家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主任由主管校领导担任。

  第六条 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北京大学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授权北京大学医学部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医学部招生的有关事务。

  第七条 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并协助招生办公室进行招生录取。招生工作组组长由北京大学聘任。

  第八条 北京大学设立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计划与录取

  第九条 北京大学根据本校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来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本校分省来源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北京大学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问题。

  第十条 北京大学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教育部领导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录取。

  第十一条 北京大学按照理工类、文史类和医学类分代码(分类)录取。

  第十二条 北京大学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北京大学在内蒙古自治区按分数优先原则(分数清)进行录取。北京大学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投档录取。

  第十三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北京大学提档要求的情况下,北京大学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单科成绩原则上应达到及格水平。

  第十四条 北京大学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专业录取时按考生的实考分和专业志愿进行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设定专业志愿级差,专业志愿级差原则上在5分以内。

  第十五条 北京大学在提档时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政...

与2017年招生章程相关的招生简章

山西能源学院2017招生简章

高校招生简章 高校招生章程 2017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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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学校概况

  1.学校全称:山西能源学院

  2.学校代码:51189

  3.办学层次:本科

  4.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办学性质:公办

  7、录取通知书签发人:常建忠 职务: 院长

  8.学校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许坦西街28号

  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大学街63号

  二、体检要求:

  执行教育部统一印发的《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无其它特殊要求。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三、录取原则

  1.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外语语种要求:不限。但所有招生专业外语公共课只开设英语,非英语考生须服从学校教学安排,建议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3.对于进档考生,根据高考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 进档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基础上,如服从专业调剂,不退档;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如所报专业计划已满,将予以退档。

  5、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以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考生的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6、对符合国家政策,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加分投挡,录取时承认加分。高考成绩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单科成绩依次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单科成绩排序的科目顺序为:文科类考生为语文、数学、文科综合;理科类考生为数学、语文、理科综合。

  7、男女比例:本科专业采矿工程和专科专业煤矿开采技术专业只招男生,其它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四、2017年招生各专业办学地址匀在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大学街63号

  五、颁发证书

  1、本科学生学习四年期满后,符合山西能源学院颁发毕业证书条件者,颁发山西能源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山西能源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山西能源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2、专科学生学习三年期满后,成绩及各项考核合格,颁发山西能源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六、收费标准:各项收费严格执行山西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

  七、 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许坦西街28号

  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大学街63号

  邮政编码:030600

  咨询电话:0351—2167670

  电子邮箱:sxmgyzs@163.com

  网 址:http://www.sxmtxy.net

  山西能源学院

  2017年5月25日

与2017年招生章程相关的招生简章

2017山西传媒学院招生简章

高校招生简章 高校招生章程 2017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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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 为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保证山西传媒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山西传媒学院

  学校代码:14434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形式:全日制

  办学地址:山西高校新区文华街125号

  第三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校招生工作,研究制订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学校招生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第四条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根据事业发展规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学科发展、毕业生就业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和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分省分专业来源计划。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为准。学校通过招生网站向社会公布。

  第五条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不录取患有无法完成学业或严重影响学习的疾病的考生。

  第六条 不限制外语语种,入校后开设的公共外语课为英语。其它语种考生务请慎报。

  第七条 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考生的录取专业。在内蒙古执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

  第八条 普通(文理)类录取时,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对录取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以语文、数学、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第九条 艺术类录取原则:

  1、动画、数字媒体艺术、摄影、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环境设计和视觉传达设计等专业使用当地美术类统(联)考成绩,进档考生按高考文化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河北、黑龙江、安徽、山东、河南、湖南、甘肃和北京等省份使用校考成绩,进档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当地文史类(理工类)第二批本科最低控制线的75%后,按校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其他省份使用当地播音主持类统(联)考成绩,进档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当地文史类(理工类)第二批本科最低控制线的75%,按高考文化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3、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在河北、黑龙江、安徽、山东、河南、湖南、甘肃和北京等省份使用校考成绩,其他省份使用当地广播电视编导类统(联)考成绩,进档考生按高考文化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4、表演专业在河北、黑龙江、安徽、山东、河南、湖南和甘肃等省份使用校考成绩,其他省份使用当地影视表演类统(联)考成绩,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5、录音艺术专业和音乐表演专业使用当地音乐类统(联)考成绩,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音乐表演开设声乐招考方向。

  6、舞蹈编导专业使用当地舞蹈类统(联)考成绩,进档考生根据男女计划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7、按高考文化成绩录取时,高考文化成绩使用特征成绩(含政策加分)。对录取成...

与2017年招生章程相关的招生简章

吕梁职业技术学院2017招生简章

高校招生简章 高校招生章程 2017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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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吕梁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为了保证吕梁职业技术学院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颁发的相关法规,结合我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院概况

  1、学院全称:吕梁职业技术学院

  2、代码:14500

  3、校址:山西省孝义市湖滨路,邮政编码:032300

  4、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5、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6、办学性质:公办

  7、办学形式:全日

  8、录取通知书签发人:刘俊珍 院长

  二、录取原则及规则

  (一)普通高考录取原则

  1、依据教育部及省教育厅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招生录取工作在省、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机制。

  3、设立由学院领导及相关部门组成的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与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4、录取专业时,根据考生填报我校各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录取第二个专业志愿。所有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的,服从调剂,将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5、体检标准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6、对加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按照省招办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7、外语语种:只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

  8、新生入学后,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对口升学招生

  1、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2、录取严格按照省教育厅招考中心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招办的规定执行。

  三、招生计划人数、专业设置及收费标准

  1、设置的专业经山西省教育厅高教处组织评审通过并在教育部备案。

  2、学费和住宿费严格执行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

  3、国家为在校学生设有多种补助、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另外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还可以申请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

  招生专业、人数及收费标准(见附表)

  四、毕业证书的发放

  凡被我院录取的考生,学业期满且成绩合格,颁发“吕梁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五、咨询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358-7849923

  传真电话:0358-7849925

  咨询录取电话:0358-784...

与2017年招生章程相关的招生简章

2017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简章

高校招生简章 高校招生章程 2017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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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7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有关高考招生录取工作的政策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学校全称: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代码:14093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专科

  办学形式:全日制

  办学性质:公办

  录取通知书签发人:张汉语 职务:校长

  学校地址:山西省运城市空港南区裴相路855号

  学校网址:http://www.sxycys.com

  邮 箱:ycyzzsb@163.com

  邮政编码:044000

  联系电话:0359-2550615、2550613、2550719(传真)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组。领导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五条 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和录取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设立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

  第七条 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的招生计划总数,并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八条 招生计划分配总体思路

  积极响应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推进高职教育发展的政策规定,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落实学校“以学前教育为主的教学型、应用型高校”办学定位,稳定招生规模,聚焦内涵发展。

  第九条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

  坚持适应社会发展和经济发展的原则,积极扩大区域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急需和就业前景看好的专业的招生计划,适当调减或停止社会需求不足、毕业生就业困难的专业的招生计划。坚持“按需求定发展,以条件定规模”的原则,根据社会需求和学校现有的办学资源(专业布局、教学条件、师资等),确定专业招生规模。

  第十条 招生计划分配办法

  (一)按照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合理分配普通高考分专业、分省招生计划。对口招生计划按照上级文件执行。

  (二)招生计划编制程序...

与2017年招生章程相关的招生简章

2017山西旅游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高校招生简章 高校招生章程 2017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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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旅游职业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学院名称:山西旅游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3697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形式:全日制

  办学层次: 高职(专科)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招生录取原则:

  1. 学院成立以院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的日常事务;成立以院纪检部门负责人为组长,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招生工作纪检组,负责监察招生录取全过程,并接受社会监督。学院录取通知书签发人:何乔锁 ,职务:院长。

  2.学院招生计划分配参考师生比、生均教学行政用房和生均占地面积等办学条件,结合上年招生基数和计划完成等方面的情况,统筹调整招生计划。

  3.学院普通高考录取以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进档考生以专业志愿优先,按分数从高到低录取,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语文”成绩高的考生。艺术类专业成绩达到省最低控制线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对口升学录取原则按照山西省相关文件执行。

  4.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我院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有关加分和优先录取的规定,但专业录取时以实考分为准,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加分考生。

  5.我院非外语专业只提供英语教学。

  6.我院对口升学学制三年,三二对接学制二年,实行单独编班,有独立的人才培养方案。

  体检要求: 执行教育部和卫生部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部门审批的收费标准执行。

  1.旅游管理、导游、景区开发与管理、旅游英语、应用韩语(导游方向)、旅游日语、应用法语(旅游服务方向)、宝玉石鉴定与加工、酒店管理、烹调工艺与营养、会展策划与管理、中西面点工艺、会计、电子商务、工程造价、市场营销、物业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与信息服务、移动通信技术专业学费4000元/年;

  2.空中乘务专业学费5200元/年;文物修复与保护专业学费5000元/年;

  3.人物形象设计、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专业学费6000元/年;

  毕业证颁发:学生成绩合格,毕业时颁发“山西旅游职业学院”毕业证。

  录取结果:学院招生办公室将及时在校园网上公布录取结果。

  学院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许坦东街29号;

  邮 编:030031

  学院网址:www.sxtvi.edu.cn( www.sxtvi.com.cn)

  咨询电话:0351-7973221 7972696

  传真电话: 0351-7973202

  附 则:以上内容的解释权属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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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2017年招生章程相关的招生简章

2017山西警官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高校招生简章 高校招生章程 2017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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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院名称:山西警官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3693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形式:全日制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双塔南路34号 邮编:030006

  网 址:www.sxpolice.org

  联系电话:0351—2673067 2673888

  招生原则:

  一、学院成立以院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的日常事务;成立以院纪检部门负责人为组长,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招生工作纪检组,负责监察招生录取全过程,并接受社会监督。学院录取通知书签发人:许文海 ,职务:院长。

  二、学院招生计划分配参考师生比、生均教学行政用房和生均占地面积等办学条件,结合上年招生基数和计划完成等方面的情况,统筹调整招生计划。

  三、学院录取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成绩、山西省对口升学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对进档考生以专业志愿优先,按分数排队的原则进行录取,同等条件下参考相关科目成绩。对于高考考生,所报专业已满且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可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我院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有关加分和优先录取的规定,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加分考生。

  对于三二转段考生,经考生本人自愿申请,我院对中职阶段课程成绩、操行考核成绩全部达到及格以上者予以录取。

  四、专业要求:

  1、考生体检,学院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同时要求考生身体健康,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麻等),无纹身,无各种残疾,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

  2、报考我院刑事执行专业的考生,原则上要求男生身高在170厘米、女生身高在160厘米以上,裸眼视力在4.8以上。

  五、外语要求:根据我院现有条件,外语语种只提供英语教学。

  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奖学金、贷款、勤工助学:学院为学生开设多项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项目。此外,学院针对学生个人开设个人奖学项目。学院建有完善的助学体系,设有“国家助学金”等助学项目。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以通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参加勤工助学工作、申请各类助学金和困难补助等多种形式获得经济帮助。

  学历证书颁发:山西警官职业学院(高职)毕业证书。

  其他:新生入校后,学院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凡不符合招生规定或有舞弊行为的学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出国留学网高考频道提醒考生考后关注山西高考分数线、山西高考成绩查询、山西高考志愿填报、山西高考录取查询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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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2017年招生章程相关的招生简章

山西工商学院2017招生简章

高校招生简章 高校招生章程 2017年招生章程

  本文“山西工商学院2017招生简章”,跟着出国留学网高考网来了解一下吧。欢迎您阅读。

  为做好学校2017年招生工作,坚持依法治招,切实维护学校及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西工商学院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学校概况

  1.学校名称:山西工商学院

  2.学校代码:13691

  3.学校地址:

  龙城校区: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坞城南路99号

  北格校区: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北格镇

  4.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5.办学层次:本科

  6.办学性质:民办

  7.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五条 体检要求

  1.报考我校的考生身体要求严格按照《普通高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2.报考酒店管理、烹饪工艺与营养专科专业和旅游管理(酒店经理方向)本科专业考生,要求五官端正、身体匀称、肢体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视力正常。

  3.报考学前教育专业考生要求五官端正、身体匀称、肢体无残疾,无斜视,无色盲、色弱,无纹身,面部及身体暴露部分无明显疤痕,听力正常。

  第六条 招生计划

  1.在国家及山西省政策指导下根据学校人才培养、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确定招生规模并报上级主管部门。严格按照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2.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统筹考虑各省(区、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以及学校往年计划执行情况等因素编报分省计划,报各省级招生计划管理部门核准后向社会公布。

  3.我校无预留计划,全部向社会公布,当年招生使用。

  第七条 录取规则

  1.新生的录取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文化课考试成绩为主,坚持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2.投档比例: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划定的投档比例。

  3.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学校按照平行志愿投档政策录取;对于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

  4.对于进档考生专业安排:

  (1)我校对进档考生按其专业志愿确定专业。若出现考生总分相同时,文史类按照语文、数学、综合成绩顺序录取,理工类按照数学、语文、综合成绩顺序录取。

  (2)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对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按其专业志愿顺序随机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

  5.我校艺术类专业录取以各省统(联)考成绩为准。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达到所在省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录取时,由省级招办根据当地招生录取有关规定统一投档后,学校根据进档考生的综合成绩(专业考试省统(联)考成绩+文化课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择优录取。<...

与2017年招生章程相关的招生简章

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2017招生简章

高校招生简章 高校招生章程 2017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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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订本章程。

  一、院校名称: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院校代码:13532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形式:全日制

  校 址:山西省太原市兴华街3号 邮编:030027

  学历证书:凡学业期满且成绩合格者,颁发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毕业证书

  二、收费标准严格按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三、我院外语语种,仅提供英语教学。

  四、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1、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2、报考“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的考生,还应具备以下身体条件。

  ①.男生身高在4250px以上,女生身高在4000px以上。

  ②. 矫正视力均在4.8以上,无色盲色弱,身体无残疾,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

  ③. 无心脏病史,无传染性、精神性疾病。

  五、录取规则

  1、根据国家的有关招生政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诚信招生。

  2、成立了由院长为组长的招生领导组和纪检委书记为组长的监督组,确保在招生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政策、法令,杜绝招生过程中的舞弊行为。

  3、考生根据省、市(自治区)的招生指南,填报我院志愿,学院依据各省、市(区)确定的录取分数线,按照分数优先,志愿遵循顺序的原则录取。对口升学录取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确定专业的原则:学院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生录取专业;考生在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者,作退档处理。

  5、在招生过程中,我院不委托任何中介单位和个人,其任何许诺均无效。

  6、我院严格执行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

  六、“订单式”培养

  学院是太原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确定的订单委托培养单位。2017计划在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机电一体化技术两个专业实施订单委托培养,即录取到这两个专业的考生,入学后可参加太原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的选拔,选拔合格后进入订单班学习。其中,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是为太原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培养大量机电控制、车辆技术和供配电技术等方面急需的高技能应用人才。具体订单培养专业和订单人数,最终以太原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公布的订单培养确认函上的数据为准。

  七、录取通知书签发人:杨志家 职务:院长

  八、招生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351)5633111 5633222

  监督电话:(0351)5633602 5633010

  网 址:http://www.cntcvc.com

  电子信箱:tycsxy@163.c...

与2017年招生章程相关的招生简章

2017山西煤炭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高校招生简章 高校招生章程 2017年招生章程

  本文“2017山西煤炭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跟着出国留学网高考网来了解一下吧。欢迎您阅读。

  第一章 总 则

  为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依法治招的精神,维护学院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的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我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审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我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山西煤炭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六条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第七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八条 国标代码:13529

  第九条 办学形式:全日制

  第十条 办学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许坦东街40号

  第十一条 学历证书:凡被我院录取的学生,学业期满且成绩合格后,颁发山西煤炭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二条 在院党委的领导下,成立招生工作领导组,由学院院长、纪检书记、分管招生工作的副院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全面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和协调处理本院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并根据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学院发展需要拟定招生规模、招生计划,制定学院招生政策。

  第十三条 招生工作领导组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设在学生处)是学院组织和开展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和省级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 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本院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制订并向社会公布本院招生章程; 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工作; 组织实施本院录取工作; 组织实施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及办法

  第十四条 根据国家政策、社会需求、学院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毕业生就业状况等因素合理安排各专业招生计划。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我院招生按照教育部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择、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总原则。具体有:

  1、我院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照“平行志愿”规则安排,即“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分数相同的考生,理工类参考数学单科成绩,进行排序;文史类参考语文单科成绩,进行排序。

  2、对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满额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3、男女比例:矿井通风与安全、煤矿开采技术、综合机械化采煤、矿井建设、金属与非金属矿开采技术5个专业只招收男生,其它专业男女生比例不作要求。

  4、外语语种要求:只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

  5、对口升学录取规则:按照国家及山西省对口升学有关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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