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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职业技术学院2017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 辽阳职业技术学院 辽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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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阳职业技术学院2017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学校全称:辽阳职业技术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辽阳市铁西路150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4.办学层次:高职。

  5.学制及学习年限:学制为3年专业,学习年限为3年。

  6.办学形式:全日制。

  7.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35.2867万平方米(约合529亩);建筑面积11.33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6114.71万元;图书31.475万册;专任教师463人,其中:具有副高级以上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33.26%,具有研究生学位以上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38.23%。

  (办学条件数据以2016年基层统计报表数据为准)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推动改革和创新,切实提高年度招生计划的前瞻性和针对性,实行招生计划动态调整。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人才需求规划为参考,对于社会需求旺盛,人才紧缺的专业,增加招生计划;对于社会需求不旺、招生与就业前景不看好的专业,适度削减招生计划;坚决压缩就业率低、服务面向不清、定位不清的专业招生。

  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不限。

  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所有专业无男女生比例要求及限制比例。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说明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 制

  科 类

  授予学位门类

  1

  670102

  学前教育

  3年

  2

  670103

...

与2017招生章程相关的招生简章

2017年重庆文理学院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 重庆文理学院 2017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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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重庆文理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概况

  学校全称:重庆文理学院,学校代码10642。

  学校前身重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和渝州教育学院分别创办于1976年和1972年;2001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两校合并组建为渝西学院;2005年4月,教育部批准学校更名为重庆文理学院。

  办学类型及层次: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

  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办学地址 :红河校区位于重庆市永川区红河大道319号;星湖校区位于重庆市永川卫星湖文化旅游区。

  办学基本条件:学校占地面积1767亩,校舍建筑面积71万平方米,馆藏图书188万册,教学仪器设备总值2.53亿元。学校现有教职员工1300余人,其中中国工程院院士1名,教授130余人,副教授280余人,博士160余人,外籍教师10人,外聘专家教授300余人。全日制本科在校生20000余人。

  学历证书颁发: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重庆文理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重庆文理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监督及投诉电话023-49891717。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成立专门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生工作。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及日常工作。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2017年学校招生的主要类别有:普通高考生文史类、理工类、艺术类、体育类、高水平运动员(篮球)、对口高职本科。

  第八条 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各省级招办公布的重庆文理学院计划情况及说明。

  1、“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机械电子工程”两专业有重庆文理学院与重庆长江轮船公司合作订单培养班,培养方向分别为“国际邮轮乘务”和“国际高级海员”,招生范围和类别仅为重庆市对口高职本科旅游类、机械加工类,只招收填报专业志愿的合格考生。招生代码及计划详见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重庆文理学院计划情况及说明。

  2、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专业另有重庆文理学院与六洲酒店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合作培养“洲际班”项目,招生范围和类别仅为重庆市对口高职本科旅游类,且只招收填报该专业志愿的合格考生。招生代码及计划详见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重庆文理学院计划情况及说明。

  3、小学教育专业(重庆市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采取本科提前批次录取,在校期间免学费、免住宿费、补助生活费,毕业后定向考核招聘就业。2017年定向就业区县和计划分别为南川区40名...

与2017招生章程相关的招生简章

2017福建高考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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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关于做好2017福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可知:

  2017福建高考招生章程

  第二十八条 高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订本校的招生章程。

  第二十九条 高校的招生章程是高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信息的必要形式,其内容必须合法、真实、准确、表述规范。高校的招生章程经省教育厅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招生政策规定核定后方能向社会公布。一经公布,不得擅自更改。具体审核要求和时间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核定工作的通知》(闽教考〔2017〕6号)执行。各高校在招生宣传(广告)中应当准确描述本校办学类型、层次,使用与办学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相一致的学校名称,不得使用简称。学校法定代表人对学校招生章程及有关宣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高校依据招生章程开展招生工作。

  第三十条 招生章程主要内容包括:高校全称、校址(分校、校区等须注明),层次(本科、专科),办学类型(如普通或成人高校、公办或民办高校或独立学院、高等专科学校或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等),招生计划,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如有无加试要求、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及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的处理、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艺术类本科各专业招生录取规则等),学费标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联系电话、网址,以及其他须知等。

  有关高校制定的特殊类型招生办法须符合相关规定,且不得与本校招生章程内容相违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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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福建高考分数线查询

与2017招生章程相关的招生简章

2017年陕西各大院校高考招生章程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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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陕西各大院校高考招生章程汇总

学校名称审核单位学校名称审核单位
西北大学陕西省教育厅西安交通大学教育部
西北工业大学工业和信息化部西安理工大学 陕西省教育厅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教育部西安工业大学陕西省教育厅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陕西省教育厅西安科技大学 陕西省教育厅
西安石油大学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科技大学 陕西省教育厅
西安工程大学陕西省教育厅长安大学教育部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育部陕西中医药大学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师范大学教育部延安大学 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理工学院

与2017招生章程相关的招生简章

2017年湖南省各大高校招生章程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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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名称审核单位学校名称审核单位
湘潭大学 湖南省教育厅吉首大学 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大学 教育部中南大学 教育部
湖南科技大学湖南省教育厅长沙理工大学 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农业大学 湖南省教育厅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中医药大学 湖南省教育厅湖南师范大学 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理工学院 湖南省教育...

与2017招生章程相关的招生简章

湖南劳动人事职业学院2017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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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劳动人事职业学院2017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今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促进招生工作科学化、制度化、程序化,增加招生透明度,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依照教育部及省有关部门规定,结合我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湖南劳动人事职业学院招生工作。

  第二条 湖南劳动人事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湖南劳动人事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湖南劳动人事职业学院

  第五条 学校代码: 14508(国标); 4717(湖南)

  第六条 办学性质:全日制公办

  第七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八条 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湖南劳动人事职业学院

  第九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专科学校

  第十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十一条 办学地点:湖南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产业基地开元东路1319号

  第十二条 基本情况:学院位于长沙市星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占地400亩。学院已有30余年的办学历史,由原湖南劳动人事学校升格而成并进行整体搬迁。教学生活设施齐全,环境优美,交通便捷,是广大学子求学的理想场所。

  学院现有学生3000余人,教职工168人,其中正、副教授48人,硕士研究生学历教师42人,博士研究生学历教师1人,省级学科带头人10人。目前,学院开设的专业数总计11个,包括人力资源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理化测试与质检技术、供热通风与空调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财务管理、导游、工业机器人、社会工作者、土木工程检测技术。

  学院内部管理规范,教学、实习实训设备先进、齐全。建有国家电工电子及自动化技术实训基地,格力空调服务技术湖南培训基地,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站,国家计算机信息技术考试站,中德自控技术(FESTO)培训中心。

  学院遵循“勤奋、博学、求实、创新”的校训,坚持“产业对接,工学结合”的办学思路,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与40多家省内外知名企业签订了人才培养协议,并积极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人才培养。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三条 湖南劳动人事职业学院根据教育厅招生主管部门的要求,成立由院长、分管副院长、纪检书记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普通高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普通高职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四条 湖南劳动人事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本学院普通高职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五条 招生工作在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第四章 录取

  第十六条 2017年面向湖南省和部分外省招生,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湖南省教育厅招生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湖南劳动人事职业学院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

与2017招生章程相关的招生简章

2017年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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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政策的规定,更好地贯彻教育部“阳光工程”的要求,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英文名称:Hunan College for Preschool Education

  第三条 办学类型: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院校。

  第四条 专业设置: 学校设有学前教育、早期教育、小学教育、语文教育、数学教育、英语教育、科学教育、现代教育技术、音乐管理、舞蹈教育、美术教育、体育教育、商务英语、旅游管理、酒店管理、室内艺术设计、计算机应用技术17个专科专业,面向全国13个省招生。

  第五条 办学层次:专科。(国标代码:14468,省内院校代码:4703)

  第六条 办学地址: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高泗路。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七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招生工作的副校长和纪委书记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八条 招生就业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协调处理学校的日常招生工作事务,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教育部及有关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招生工作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执行学校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办法。

  2.制定本校招生章程和招生方案。

  3.开展招生宣传工作。

  4.根据国家核准的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录取考生,并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相关问题。

  5.完成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及其它有关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安排的有关招生方面的工作。

  6.协助教务处、学生处等有关部门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

  7.上报有关招生数据。

  8.做好年度招生工作总结。

  第三章 招生条件

  第九条 按照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和省教育主管部门颁布的《招生工作通知》的规定执行。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招生就业处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情况、学科发展和社会对人才的需求等因素,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招生计划,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和校长审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一条 招生就业处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校长办公会研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第十二条 招生就业处将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生源计划按要求及时寄送有关省(市、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并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要求,本着...

与2017招生章程相关的招生简章

湖南有色金属职业技术学院2017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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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有色金属职业技术学院2017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章程制定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为保证我院2017年招生工作依法有序进行,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性质及简况

  1、学院全称:湖南有色金属职业技术学院

  2、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

  3、办学层次:高职(大专)

  4、学院地址:湖南职业教育大学城株洲市云龙示范区盘龙路88号

  5、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31-22713079 22713066 22713033

  传 真:0731-22713079 22713000

  学院网址:www.hnyszy.com.cn

  邮政编码:412006

  6、基本情况: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国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国标代码:14360,湖南省招生代号:4767,学院是全国有色金属行业政府公办高职院校和“中国有色金属工业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全国职工职业技能实训基地,中南有色金属职业教育集团牵头单位,湖南省文明高校。

  第二章 专业和收费标准

  第三条 招生专业:机电一体化技术、智能控制技术、数控技术、数控技术(设备维护方向)、焊接技术与自动化、金属材料与热处理技术、金属材料与热处理技术(稀土工程技术方向)、电厂热能动力装置、材料工程技术、有色冶金技术、环境地质工程、金属与非金属矿开采技术、金属与非金属矿开采技术(城市地下工程方向)、矿山地质、矿物加工技术、工业分析技术(质量管理方向)、工业分析技术、财务管理、会计、会计(税务会计方向)、建筑工程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装饰设计方向)、工程造价、工程造价(房地产评估方向)、工程测量技术。

  第四条 收费标准:严格按《湘价教[2013]92号》文件执行,会计、会计(税务会计方向)、财务管理学费3500元/学年,其他专业学费均为4600元/学年。

  第五条 招生计划:2017年我院按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在湖南、浙江、广西、广东、云南、陕西、西藏、甘肃、湖北、江西等17个省区招生。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六条 录取原则: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湖南省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成绩为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湖南省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七条 录取保障原则:我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录取过程中,我院将与投档考生联系,请考生务必在志愿表中留下有效联系方式,并在录取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对投档考生体检合格,符合录取条件的,我院承诺投档必录。

  第八条 通知书寄发:学院经湖南省高招办同意网上录取结束后,寄发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出,同时会电话联系被录取的考生...

与2017招生章程相关的招生简章

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2017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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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2017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院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湖南省有关规定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

  第四条 学院国标代码:14359 在湘招生代码:4747 外省招生代码见各省考试院通知

  第五条 学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科技产业园学士路 邮编410208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高等职业学院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院主办单位: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教育业务主管单位:湖南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业颁证: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修满规定学分,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并报湖南省教育厅电子注册。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湖南省教育厅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招生就业处为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院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专科(高职)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录取批次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中职对口升学类分类录取。

  第十七条 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校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

  第十八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投档要求的情况下,我院依据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专业录取按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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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长沙卫生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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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长沙卫生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继续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有关规定,按照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为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的校名全称为长沙卫生职业学院,国标代码为14358,院校代码4718,英文名称为“ChangSha Health Vocational College”。

  第三条 长沙卫生职业学院是一所由长沙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公办专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

  第四条 长沙卫生职业学院办学层次为大专,学制三年。

  第五条 学院位于湖南省省会长沙市,学校地址:长沙星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灰埠路87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学院成立由学院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院长任组长,分管副院长任副组长,其他院领导任组员。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招生就业处处长任主任。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湖南省招生工作委员会的有关招生政策,研究制定学院招生章程、招生简章和工作方案,组织和领导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 招生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执行学院制定的有关招生制度和工作方案,编制分专业招生计划,牵头组织学院招生的宣传、考试和录取工作,开展招生工作的改革和研究。

  第八条 学院成立招生监督小组,纪委书记任组长,纪检监察处处长任副组长。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执行,确保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严格实施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维护学院和考生的权益。

  第九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通讯地址为: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灰埠路87号

  邮政编码:410100

  联系电话(传真):0731-84015904、0731-84015932(传真)

  84015943 (临床医技系)、84015939(护理系)、84015790(国际护理系)、84015809(药学系)

  学院企业QQ:800014532

  学院网址:http://www.cswszy.com

  学院招生网网址:http://zsw.cswszy.com

  纪检监察举报电话:0731-84015953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根据学院事业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毕业生就业状况等因素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制定分专业的招生计划,经学院党委会审定后,报省教育厅审核。

  长沙卫生职业学院2017年普通专科招生专业及计划


层次

专业

学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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