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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2018高考享受录取照顾考生及特殊类型招生考生的申报与公示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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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2018高考享受录取照顾考生及特殊类型招生考生的申报与公示办法

  所有拟享受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照顾政策(以《四川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施规定》为准)的考生均须就其对应的照顾项目进行申报并按规定进行公示。拟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申报者视为自愿放弃,逾期将不予受理,责任由考生自负。针对不同的照顾对象,公示的具体规定和办法如下:

  一、少数民族考生和民族地区汉族考生

  报名结束后,三州、十七县、两区所有考生和其它地方的少数民族考生都要在报名确认时就享受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照顾进行申报,市、县两级招考办和中学要赓即进行申报公示,中学要公示到班级。申报公示无异议,报名数据汇总后,省教育考试院在门户网站上对这部分考生进行资格公示。

  市、县两级招考办和中学有门户网站的在网站公示,未建立门户网站的以媒体刊登或张榜等方式公示(下同)。

  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号、毕业学校和班级、户籍所在县(市、区)、族别。

  二、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和省属院校免费师范生招生实施范围县考生

  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实施范围县的考生,如拟报考相应类别专项计划,均须由本人进行申报。其申报程序如下:

  (一)普通高考网上报名时,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实施范围县的考生,登录普通高考网上报名系统后,按照提示,选择是否申报专项计划。

  (二)选择申报专项计划的考生根据拟报考的相应专项计划类别,按本市州要求在网上填报《四川省普通高校招生国家专项计划考生报考资格申报表》(以下简称《国家专项申报表》,见附件11)或《四川省普通高校招生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考生报考资格申报表》(以下简称《地方专项申报表》,见附件12)。申请兼报国家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的,须同时填报《国家专项申报表》和《地方专项申报表》。申报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还须按教育部2018年专项计划招生工作文件规定的时间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填写并提交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申请。

  实施范围县的艺术类、体育类考生是否申报以及申报办法,由县(市、区)招考办周知考生。

  考生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高考报名确认前,在规定时间未进行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三)考生在网上完成申报后,按本市州规定的时间确认并打印《国家专项申报表》或《地方专项申报表》,由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签字确认后,持相关印证材料,原则上于高考报名确认时交本人高考报名点。

  考生申报后,县(市、区)教育、公安等相关部门按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报考条件对申报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查。

  省属院校免费师范生招生实施范围县可以参照专项计划报考条件资格审查办法,按省属院校免费师范生规定报考条件对本县考生进行审查。

  以上各类别报考资格审查合格后,市、县两级招考办和中学要赓即按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和省属院校免费师范生分别进行报考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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