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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上半年东莞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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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上半年东莞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通告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2019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要求,为做好我市今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户籍在东莞市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二)持有东莞市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三)东莞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专科应届毕业生及在读研究生

  (四)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以上人员满足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其他人员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的“任教学科”应与面试科目一致。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应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以上学历均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包括自学考试、业余大学、夜大、成人高校<含全日制>、网络学校<函授>等)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国(境)外同等学历。

  (三)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市第五人民医院、东华医院、康华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厚街医院)体检合格。

  (四)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

与2019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相关的教师资格证认定

​2019年梅州教师资格证认定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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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加教师资格证认定的考生,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2019年梅州教师资格证认定工作通知,来看看吧,希望能够帮助到你,想知道更多相关资讯,请关注网站更新。

2019年梅州教师资格证认定工作通知

  梅州市2019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根据梅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我市2019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梅市教人[2019]22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为做好我区2019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户籍在梅县区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

  (二)持有梅县区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县(区)户籍人员;

  (三)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以上人员满足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毕业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直接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其他人员申请教师资格,需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有效期内《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的“任教学科”应与面试科目一致。

  二、认定条件

  本区户籍、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教师法》规定学历条件的人员。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国家,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毕业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老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应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三)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疾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授[2013 ]1号),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四)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三、认定时间

  2019年上半年教...

与2019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相关的教师资格证认定

​2019年苍南县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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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师资格认定准备得怎么样啦?小编为你提供了2019年苍南县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告,一起来了解一下吧,更多相关资讯,请关注网站更新。

2019年苍南县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告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浙教资中心〔2019〕1 号)及《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温教办师函〔2019〕26号)等文件,现就做好苍南县2019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请对象

  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人事档案挂靠地在苍南县(包括户籍不在苍南县,但人事档案挂靠苍南县人才交流中心),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向苍南县教育局提出认定申请。户籍和人事档案均不在苍南的人员须回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

  (一)2011年试点工作启动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可持毕业证书申请直接认定。

  (二)已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以及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应届毕业生应取得毕业证书后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教师资格证书中“任教学科”栏目的填写应与申请人报考的学科(专业)一致。其中,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不用填写学科;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与申请人报考的面试学科一致;申请初级中学文化课教师资格的,应与申请人报考的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一致。

  港澳台居民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按《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文件办理,相关事宜可咨询苍南县教育局行政审批科。

  申请人在同一年份内只能申请一个种类的教师资格。

  二、申请条件

  申请参加中小学和幼儿园不同类别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学历条件:

  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考虑到政策的衔接,2011年及以前已经入学的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幼师班)学生,取得毕业证书后,可以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2012年及以后入学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在取得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后,方可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

  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三、认定范围

  苍南县教育局负责全县“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认定工作。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向温州市教育局申报认定。

  四、网报时间

  我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统一实行网上申报(不接受现场报名)。具体申报时间为:2019年5月14日至5月20日。

  五、网报方式

  (一)参加“国家统考”笔试、面试合格的人员报名方式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 ,点击“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红色入口)选项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注册。具体操作步...

与2019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相关的教师资格证认定

​2019年六安市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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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要开始了,小编为你提供了2019年六安市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一起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够帮助到你,更多相关资讯,请关注网站更新。

2019年六安市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安徽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按照省、市减证便民工作要求和安徽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统一部署,现将我市2019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对象

  六安市2019年面向社会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对象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符合六安市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包括:

  (一)户籍在六安市内的人员;

  (二)持有有效六安市居住证的人员;

  (三)六安市内普通大中专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含户籍未迁至六安市内就读学校的);

  (四)就读于外省(市、区)普通高等学校、户籍在六安市的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五)持有有效六安市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六安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二、认定地点及机构

  (一)认定地点

  申请人只可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签发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六安市内普通大中专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中选择一地进行申请认定。

  港澳台居民持有安徽省公安机关签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无犯罪记录,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港澳台居民持有有效期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无犯罪记录,可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认定机构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经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现场确认环节审查后,报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三、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三)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等相关文件通知可在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页面(http://jszg.hfnu.edu.cn)“政策法规”栏目查看。

  (四)达到国家...

与2019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相关的教师资格证认定

​2019年池州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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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池州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①池州市内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的网上报名、体检、现场确认等流程的时间和要求,由各县(区)教育局负责安排。申请人需留意本人拟报名的县(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公告,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体检、现场确认、证书领取。

  ★②池州学院2019年应届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网上报名、体检、现场确认等流程的时间和要求由该院学生处统一安排,咨询电话:0566-2748875,通知公告发布网址http://xsc.czu.edu.cn/s/25/t/294/64/81/info91265.htm?tdsourcetag=s_pcqq_aiomsg

  ★③非池州学院2019年应届毕业生,符合池州市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参照本公告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安徽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按照国家、安徽省减证便民工作要求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统一部署,现将我市2019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及对象

  (一)认定范围

  池州市2019年春季面向社会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1.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由池州市教育和体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受理;

  2.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由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签发地教育主管部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受理。池州学院、池州职业技术学院2019届毕业生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贵池区教育体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受理。

  (二)认定对象

  对象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包括:

  (一)户籍在池州市内的人员;

  (二)持有有效池州市居住证的人员;

  (三)池州市内普通大中专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含户籍未迁至池州市内就读学校的);

  (四)就读于外省(市、区)普通高等学校、户籍在池州市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五)持有有效池州市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池州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申请人只可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签发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安徽省内普通大中专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中选择一地申请认定。

  港澳台居民持有安徽省公安机关签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无犯罪记录,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港澳台居民持有有效期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

与2019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相关的教师资格证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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