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调剂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系,部):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3〕1号)文件要求,并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对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通知如下:
一、对调剂考生的基本要求
(一)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四)考生初试科目须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五)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工学照顾专业及工程硕士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到其他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六)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二、校际调剂
(一)调入我校的基本条件
1. 全日制应届本科生或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符合国家规定的调剂基本要求,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本科为211学校,且报考211学校;
(2)本科为非211学校,报考985学校且总分高于国家相应调入学科复试总分线10分以上(MPA、MBA专业为5分以上);
(3)本科为211学校,报考非211学校且总分高于国家相应调入学科复试总分线10分以上(仅限体育学一级学科)。
注:中科院研究所按211学校对待。
2. 同时还要满足我校各院系提出的具体调剂条件(见附件1)。
(二)调入我校的相关工作要求
1. 外校考生调入我校的调剂工作由研究生院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2. 校际调剂工作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经调剂系统录取的调剂考生,我校一律不予承认。
3. 发布调剂信息、转寄或索取调剂考生材料均由研究生院统一对外办理手续,不符合教育部要求的考生材料不予办理。
(三)申请调入我校的调剂流程
1. 各院系将调剂计划及复试安排报研究生院审核;
2. 调剂计划及复试安排审核通过后,研究生院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发布调剂信息;
3. 拟进行调剂的考生登陆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报调剂志愿(http://yz.chsi.com.cn);
4. 研究生院从网上下载申请调剂考生名单,并及时下发至各相关招生院系;
5. 各招生院系对接收到的调剂申请考生进行复审,将最终确定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名单报研究生院;
6. 研究生院网上为考生发布复试通知,考生须于收到复试通知24小时之内进行确认,否则视为放弃;
7. 研究生院将网上确认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下发至各院系,院系负责将复试安排通知调剂考生;
8. 院系组织调剂考生复试,将调剂复试合格考生名单报研究生院,同时告知复试合格考生必须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