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是成立于1951年的全国优质全日制专科大学,是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院校和专业建设单位,下面就由出国留学网带大家了解一下“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2022年实行)”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2022年实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专科高考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2679,学校在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五条 办学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格致路309号
第六条 学校简介:学校成立于1951年,荣获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院校和专业建设单位、全国优质专科高职院校、江苏省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单位等多项荣誉称号,拥有以航海技术专业群为龙头,船舶与海洋工程、港口与智能工程、航运经济与管理等3个专业群为骨干,信息技术与人工智能、文旅与设计等2个专业群为支撑的“海陆并举、一体两翼、多维拓展”的专业集群。其中,中国特色高水平专业群1个,省高水平专业群4个,省重点专业群4个,国家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骨干专业7个,央财支持服务产业发展能力专业3个,交通运输部示范专业点3个,省品牌专业1个,省骨干专业5个,省特色专业3个。
第七条 颁发学历的学校名称为: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
第九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全校招生的各项工作。
第十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和监督下开展,坚持行政监督与自我约束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社会需求、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学科发展等因素制定年度招生计划,经校党委会议研究确定后,报主管部门审批。经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三条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其中:报考艺术(美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省专业统考并合格;报考定向培养军士的考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当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未婚,经所在地兵役机关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和面试合格。具体体格检查标准请参考《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
第十四条 报考我校的考生身体条件需符合教育部颁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