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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师范学院招生章程2016

招生简章 招生章程 绵阳师范学院

  2016年招生章程已经陆续公布,出国留学网高考网为大家提供绵阳师范学院招生章程2016,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绵阳师范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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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绵阳师范学院,学校国标代码:10639 。

第三条 办学地址:

与2020绵阳师范学院招生章程相关的招生简章

绵阳师范学院2018考研招生章程

考研招生章程 2018考研招生章程 绵阳师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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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绵阳师范学院2018考研招生章程

  绵阳师范学院是四川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座落于国务院批准建设的中国唯一科技城、四川省第二大城市;绵阳市。学校于2002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原绵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和绵阳教育学院合并组建成立。2006年成为学士学位授予权单位;2007年以优良成绩通过国家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11年,获准成为“服务国家特殊需求项目”试点单位,开始招收环境工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学校校园占地面积近2000亩,建筑面积53万平方米,建有体育馆、网球场、游泳池等各类现代化服务设施。图书馆藏书148万余册,各类电子数据库100个,固定资产总值近8.76亿元。

  学校现已形成研究生教育、全日制本专科高等教育、成人本专科高等教育及留学生教育的多种类型的人才培养体系。现有18个二级学院,研究生、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留学生17000余人;涉及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10大学科门类的94个全日制本专科专业,132个继续教育本专科专业。建设有省级特色本科专业7个、省级教学团队3个、省级精品课程18门,建有教育实习实训基地156个,非教师教育实习实训基地99个。学校教师获得国家级、省部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35项,承担国家级、省级教改项目32项。

  学校现有四川省重点实验室1个,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3个,四川省科普基地1个,四川省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个,四川省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四川省教师继续教育培训中心1个,生态安全与保护重点实验室、四川民间文化研究中心、李白文化研究中心、县域经济发展研究中心等各级各类科研机构29个。

  学校现有在职教职工1231人,专任教师963人,其中具有正、副高职称教师413人,硕、博士学位教师596人。硕士研究生导师26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人,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1人,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1人,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4人,四川省教学名师2人。

  学校高度重视科学研究,形成了生态学、化学、药学、中国语言文学、心理学及应用经济学等特色学科。近五年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等各级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科研项目1000余项,在国内外学术期刊上发表科研论文4260余篇,出版学术专著、教材93部,获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等奖项115项。

  学校坚持对外开放办学,积极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与德国、美国、日本、澳大利亚、加拿大、新西兰、新加坡、乌克兰、坦桑尼亚和台湾、香港等国家及地区的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合作,开展了师资培养、合作科研、学术交流、学生交流等活动。积极推进“产学研用一体化”建设,搭建科研成果转化推广平台,与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开展广泛合作,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学校坚持实施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近年来,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训练项目300余项,成功申报国家专利达600余项,在参加国际及国家、省、市级比赛中获得各种奖励2000余人次。学校建有国家级青少年科技创新工作室、亚洲机器人联盟教育培训基地、中国科协创新人才培训基地、中国创造学会实验基地、四川省青少年科技创新教育...

与2020绵阳师范学院招生章程相关的考研招生简章

2020绵阳师范学院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公布】

绵阳师范学院招生章程 2020绵阳师范学院招生章程

  高校招生简章已经出现,还不知道的考生看过来,下面由出国留学网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2020绵阳师范学院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公布】”,持续关注本站将可以持续获取高考资讯!

2020绵阳师范学院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公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并结合我校招生录取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绵阳师范学院,学校国标代码:10639。

  第三条办学地址:学校现有高新校区、游仙校区两个校区,具体地址如下:

  1、高新校区: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绵兴西路166号

  2、游仙校区: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仙人路一段30号

  学校各学院所在校区及2020年各专业新生的就读校区详见《绵阳师范学院2020年新生报到指南》或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zs.mnu.cn)查询。

  第四条学校是四川省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第五条学生完成学校规定的课程和学分后,符合《绵阳师范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且达到毕业条件的,学校颁发“毕业证书”;达到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学校颁发“学士学位证书”。颁发证书学校为绵阳师范学院。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学校成立由党委书记、校长牵头,相关校领导、纪检监察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拟定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规定,研究并决定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学校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八条学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九条学校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学校自身发展规划、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市、自治区)的生源情况等为主要依据制定各专业分省招生计划,经校长办公会审定,并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后执行。其中预留计划按照本科计划的1%预留,预留计划的使用原则和办法须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办公布为准。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条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及有关省(市、自治区)招办的规定,遵循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公平竞争、公正选才的原则录取新生。

  第十一条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二条学校不设置单科限制,不设置男女比例限制,除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外,其它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录取进校后公共外语课程一律为英语。

  第十三条学校根据在各省(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学校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自治区)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自治区)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录取时,学校将根据生源状况在相应省(市、自治区)适量调整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学校执行国家规定的加、降分政策,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招办加、降分...

2012年绵阳师范学院招生章程

绵阳

绵阳师范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绵阳师范学院是一所涵盖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等八大学科门类的多科性大学,位于四川省绵阳市。
第二章 招生计划、层次
第三条 2012年绵阳师范学院面向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招收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3839名(其中本科2971名,专科868名),按各省、市、自治区规定的录取批次进行录取。
第三章 录取原则
第四条 绵阳师范学院严格按照教育部及有关省市招办的规定,遵循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公平竞争、公正选才的原则录取新生。
第五条 志愿要求: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划定的我校录取调档分数线,经各省、市、自治区招办批准投档给我校的考生,我校优先录取。在不影响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各专业的录取要参考考生相关科目成绩。 1、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对非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达到我校在当地录取调档分数线,经各省、市、自治区招办批准投档给我校的考生,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我校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2、对志愿未填报我校且不愿服从院校调配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3、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符合国家及有关省、市、自治区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经省级招办批准投档给我校的考生,我校择优录取。
第六条 专业录取原则:1、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并参考相关科目的成绩择优录取。若专业录取已满额且考生不愿服从专业调配,则退档;若专业录取不满额,则从填有愿意服从专业调配志愿的考生中择优录取。2、美术类专业、艺术教育专业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生的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省控线后,按照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到低录取。3、音乐类和体育教育专业考生的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省控线后,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4、社会体育专业考生的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省控线后,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七条

2020年绵阳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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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对于研究生招生简章想必大家都非常关注,为方便大家及时了解全国各省市院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下面由出国留学网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2020年绵阳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持续关注本站将可以持续获取更多的考试资讯!

 2020年绵阳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绵阳师范学院是四川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校坐落在被誉为“蜀道明珠”的中国科技城、四川省第二大城市----绵阳市。

  2002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绵阳师范学院由原绵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和绵阳教育学院合并组建成立。2006年成为学士学位授予权单位,2007年以良好成绩通过国家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11年获准成为“服务国家特殊需求项目”试点单位,开始招收环境工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学校现有高新校区、游仙校区和丰谷校区,校园占地面积近两千亩,建筑面积46万余平方米,建有现代化的图书馆、教学楼、实验楼、体育场馆等服务设施。现有16个二级学院,54个全日制本科专业,覆盖9大学科门类。现有高级职称教师446人,博士159人,博、硕士生导师53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四川省教学名师15人次,市级人才称号专家4人。现已形成研究生教育、全日制本专科高等教育、成人本专科高等教育及留学生教育的人才培养体系,在校研究生、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留学生18000余人。

  学校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立足“教学型、地方型、应用型、师范型”的办学定位,坚持“师范做强、艺体做精、应用转型”,按照“教师适应课程、课程适应专业、专业适应学生,学生适应社会”的改革思路,培养服务基础教育的优秀师资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学校立项建设省级特色专业7个,省级教学团队3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项目2项,省级“卓越计划”项目7项,四川省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四川省教师继续教育培训中心1个,省级精品课程18门。近三年,学校完成各级质量工程、卓越工程、教学改革等项目906项,学生在四川省和国家级师范生教学能力大赛中获奖39项。

  学校构建了创新教育优秀师资培养模式,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学校建有中国科协创新工作室、中国创造学会实验基地、四川省青少年科技创新教育基地。学生承担各级科研、创新创业项目1599项,成功申报国家专利790项,学生在科技文化活动中获得国家、省和市级奖励2000余人次,获得“创青春”创新创业大赛全国金奖,自主创业项目100余项。

  学校坚持科研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着力打造“教育服务”“科技服务”“文化服务”三大品牌,积极推进“政产学研用一体化”建设。学校建有四川省重点实验室1个,省、市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社科普及基地12个,省级高水平研究团队2个,四川省十大历史名人研究中心1个。近三年学校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和省部级科研课题58项,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582篇,其中SCI130篇,出版学术著作73部;开展校地合作与服务等项目100余项;积极参与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对接平武县、壤塘县、三台县等开展教育扶贫、智力扶贫、文化扶贫,组织团队协助当地进行新村规划、产业扶贫等,为当地经济社会和文化教育事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充分发挥教师教育特色,助推中小学教师专业化成长,近三年培训中...

2020黄冈师范学院本科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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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要更好的选择院校,招生简章信息必然需要知道,下面由出国留学网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2020黄冈师范学院本科招生章程”,持续关注本站将可以持续获取高考资讯!

2020黄冈师范学院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黄冈师范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黄冈师范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 考生类型包含普通类文理类、体育类、艺术类及中职技能高考本科文理综合类等。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学校基本情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为黄冈师范学院,国标代码为10514,法人代表为陈向军。

  第五条 学校地处楚头吴尾、通江达海、与省会武汉同城化的人文重镇,全国宜居城市,“魅力中国城”——湖北省黄冈市,交通十分便捷,武冈城际铁路半小时内直达,京九、沪蓉等交通大动脉贯穿全境。

  第六条 学校办学性质为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办学层次为四年制本科。

  第七条 学校2020年面向全国2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具体招生信息见相关省(市、自治区)的招生公告。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八条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招生工作,主要职责是:监督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实施;听取审议招生工作事宜;对招生计划编制、招考办法、录取标准、录取结果等招生中的重大事项进行民主决策和表决。

  第九条 招生与就业处为学校招生专门机构,在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十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学校招生进行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招生计划由湖北省教育厅下达,分省分专业计划安排由学校根据各省(市、自治区)考生数量和生源质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趋势、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去向、考生对我校各专业的认可度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并通过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招生网站等向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 在招生录取工作中,学校根据教育部和有关省份的相关规定及生源情况在相应省(市、自治区)适量调整招生计划。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1.学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新生报到时,将进行全面的身体检查,凡体检结果与高考体检表严重不符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2.英语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考试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考生不限外语应试语种,但学生入校后均以英语为公共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四条 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实行分数优先的办法。即把所有考生按成绩排序,优先满足考分高的考生的专业志愿并录取。先录取排名第一的考生,再录取排名第二的考生,依次逐个录取。对某一考生,先看其第一志愿专业是否录满,若未录满,则将其安排在该专业,若已录满,则看其第二专业志愿...

2020年长沙师范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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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长沙师范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更好地贯彻教育部“招生阳光工程”的要求,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政策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长沙师范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学校基本情况

  第三条长沙师范学院是由湖南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公办本科院校,前身为毛主席的老师、无产阶级革命家、共和国教育事业奠基人徐特立先生于1912年创办的长沙师范学校。

  第四条学校英文名称为ChangshaNormalUniversity,国标代码为13806,湖南省内代码4345。

  第五条学校分两个校区办学,即南校区(长沙市·星沙·特立路9号)和北校区(长沙市·安沙镇毛塘铺工业园)。

  第六条学校招生办公室通讯地址为湖南省长沙市·星沙·特立路9号长沙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联系电话:0731-84036198(传真0731-84036199);网址:www.cssf.cn,邮箱:cssf199@163.com;监督电话:0731-84036995。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执行学校党委和行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本校招生政策,并领导招生工作的实施。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招生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

  第八条学校招生办公室主要职责是执行学校制定的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组织实施招生宣传、招生考试、招生录取等工作。

  第九条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确保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及招生要求

  第十条按照教育部和湖南省教育厅核准的2020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就业情况等因素,本着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制定具体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细招生计划见我校2020年招生计划一览表或各省级招办印制的招生计划专辑。

  第十一条学校根据教育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相关招生政策和招生章程实施招生计划、招生专业的管理,规范、科学、合理地调整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报考英语类各专业的考生,要求应试外语语种为英语。其它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校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三条所有专业不设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四条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

2011白城师范学院招生章程 白城师范学院2011年2011白城师范学院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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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师范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四章  学位授予

第六章  录取说明

第九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英语、计算机、软件工程、软件技术及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其余各专业不限语种。

第十条  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第十一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的要求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1、根据考生报考人数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如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依次录取第二、三及平行志愿考生。

⑴文史、理工类专业:专业录取时遵守总分由高到低和专业顺序由先至后的原则;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其它专业录取,满额为止;对于总分低于所报专业志愿要求,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⑵体育类专业:男生1.70米、女生1.60米以上,在文化课达到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专业课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文化课成绩总分的60%+专业课成绩总分的10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⑶艺术类专业:我院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省份(吉林、湖南、湖北、江西、山东、河北、内蒙、江苏、安徽、广西、辽宁、黑龙江)只承认我院专业考试合格证。我院没有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省份(吉林美术类、河南省、山西省、贵州省)使用该省联考成绩。
    美术学、艺术设计、音乐学专业:在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专业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文化课成绩总分的60%+专业课成绩总分的10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在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线并且专业课成绩达到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档、录取。

第十三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www.bcsfxy.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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