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距离开考已经是迫在眉睫,仅剩的一个月不到的时间里,考生们如果按照之前笼统的复习方法来备考的话,知识点内容肯定无法背完,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份2022年一级造价工程师案例分析高频考点内容分析,供大家参考学习,有需要的考生们快来看看吧!
考点一:索赔的定义与索赔成立的条件
1.定义
索赔是指在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一方因非己方的原因而遭受经济损失或工期延误,按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应由对方承担责任,而向对方提出工期和(或)费用补偿要求的行为。
发包方原因造成分包商工期和费用损失,应如何索赔?(存在合同关系的双方才能出现索赔关系)
1)由分包方向总包方提出费用和工期的索赔。
2)总包方就该损失向发包方提出费用和工期的索赔。
2.索赔成立的条件
1)与合同相比较,已造成了实际的额外费用和(或)工期损失。
2)造成费用增加和(或)工期损失的原因不是由于承包商的过失。
3)造成的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不是应由承包商承担的风险。
4)承包商在事件发生后的规定时间内提出了索赔的书面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
3.不可抗力事件发承包双方责任分担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规定: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人员 伤亡、财产损失及其费用增加,发承包双方应按下列原则分别承担并调整合同价款和工期:
1)合同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
(构成工程实体的)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应由发包人承担。
(注意:施工现场的模板、脚手架不属于构成工程实体的材料,应该属于施工单位的财产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应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应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的施工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应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发包人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应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应由发包人承担。
(注:修理损坏的脚手架、模板的费用,应由承包人承担)
不可抗力解除后复工的,若不能按期竣工,应合理延长工期。发包人要求赶工的,赶工费用应由发包人承担。
4.共同延误
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工期拖期很少是只由一方造成的,往往是两、三种原因同时发生(或 相互作用)而形成的,故称为“共同延误”。在这种情况下首先判断造成拖期的哪一种原因是最先发生的,即确定“初始延误”者,它应对工程拖期负责。在初始延误发生作用期间, 其他并发的延误者不承担拖期责任。
例如(教材案例六 P210 页)
某工程项目采用了单价施工合同。工程招标文件参考资料中提供的用砂地点距工地4 公里。但是开工后,检查该砂质量不符合要求,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