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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健康医学院招生章程
2016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 全国统考 )
一、学校全称
上海健康医学院
二、就读校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周祝公路279 号
三、层次
√ 本科 □ 高职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
及有关说明
分专业招生人数及其要求详见各省(区、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六、预留计划数及
使用原则
本科计划1%,用于调节各省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七、专业培养对入学
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八、招收男女生比例
无,助产专业用人单位一般只招女生。
九、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并作特别强调:所有专业考生患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第一条中列出的六大类疾病;第二条列出的色盲、色弱者;第三条列出的任何一眼视力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者(或一眼失明);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者(或一耳全聋);斜视、嗅觉迟钝、口吃者,学校均不予录取。所有被录取新生入校后,还须经我校复检,若复检不合格,则取消入学资格。
十、录取规则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高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我校提档要求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择优录取。
2、对达到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在安排专业时,采用分数优先的原则,专业志愿间无级差分。(若个别省市有特殊规定,与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协商后另行公布)。
3、对于同分考生,文科考生专业排序时按:外语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为序逐一比较安排。理科考生专业排序时按:外语成绩、数学成绩、语文成绩为序逐一比较安排。
4、上海市提前批考生根据考生志愿的顺序进行投档录取。
5、学校承认各省市高考加分。
十一、收费
标准
学费标准
本科专业: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专科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高职专业:每生每学年7500元 (沪价行【2000】第120号)。
临床医学(乡村医生)专业、临床医学(院前急救)专业按《沪卫科教【2011】1号》执行。
中外合作专业:
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临床工程技术、中日合作)每生每学年12000元(沪教委财【2002】51号);
护理(中美合作) 每生每学年15000元(沪价费【2004】30号、沪教委财【2005】34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1000元----1200元。
(沪价费【2003】第56号、沪财预【2003】第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