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机构: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
办理地址:浦东新区民生路1500号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9:00—下午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28951900
行政许可条件(数量)
1、持照人需加注曾用名、繁体汉字姓名、外文姓名、非标准汉语拼音姓名的;
2、持照人相貌发生较大变化、需加注近期照片的。
申办材料
1、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照片的《申请表》。
2、提交所持的有效护照。
3、提交需要作变更加注事项的有关证明材料。
办理程序及期限
▲申请人须亲自办理。
不满16周岁或70周岁以上的申请人,可委托代办(代办人须提交身份证)。
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依据
普通护照200元/本;补发护照400元/本;加注20元/项次。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计价格(2000)293号、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3)价费字164号。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备注
▲各区、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办公室可以在授权范围内直接受理户籍管辖区内常住居民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