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师范学院是位于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的公办全日制专科大学,学校为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招生顺利进行,切实维护考生权益,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本章程,对该校感兴趣的考生快来看看了解一下吧!
上饶师范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上饶师范学院。学校代码:10416。地址: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上级主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三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上饶师范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位证书。
第四条 上饶师范学院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第五条 上饶师范学院本科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的全程监督下开展,接受上级主管部门、校内相关机构、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成立了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议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规模、招生计划,以及研究决定招生过程中的重大事宜。严格按照教育部及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制度。
第七条 坚持科学民主决策,严格按规定、程序办事,重大和特殊的事项由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定。
第八条 学校通过招生就业处网(/)发布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咨询服务、录取结果等。
第九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挂靠学校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录取和日常工作。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从事招生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校在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和学科建设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区、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社会需求等因素,结合往年招生情况和当年招生政策规定,合理编制年度各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按教育部规定,我校预留计划数量不超过本科招生规模的1%,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用于调整各省高考上线考生生源不平衡的问题。
第十二条 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原则,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招生对象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学生,并根据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十五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
第十六条 学校同意并执行各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投档的政策规定和国家规定的加分政策,原则同意各省级招办加分和降分政策,按各省级招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