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职业学院是于2001年成立的公办全日制专科大学,学校拥有校内实训室256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464个,是山东省示范性优质、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院校,下面是学院今年的招生章程,感兴趣的来了解一下吧!
东营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我校2022年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和各省区招生委员会关于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有关通知精神与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东营职业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东营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东营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东营职业学院。学校代码:12440。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府前大街129号。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纪检、招生工作校领导任副组长,学校办公室、教务处、学工处、招生就业处、总务处(财务)及各二级学院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计划执行、招生宣传、录取管理等工作,处理招生过程中全局性问题和突发情况。
第九条 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招生日常工作。学校纪委负责对招生宣传、考试和录取环节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条 招生计划和专业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招生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各有关省份的专业招生计划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为准。学校公布招生计划网址/zs。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 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二条 录取批次:山东省普通类为常规批,其他科类为专科批,其他省区依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批次录取。
第十三条 录取规则
1.对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批次,执行各省高考综合改革相关投档规定,在满足已公布的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范围的前提下,根据考生高考总分,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学校根据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专业平行志愿分段投档提供的考生名单,按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对未完成计划的专业,进行征集志愿录取。
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区),根据各省级教育考试主管部门按投档比例提供的投档考生名单进行录取,对所有进档考生,在符合各省级教育考试主管部门要求的前提下,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
2.学校需要调整招生计划的,向上级招生主管部门申请,经同意后按有关规定执行。
3.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项加分情况均计入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