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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高考本科热门专业:中医学

2014高考 高考热门专业 中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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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医学

  专业代码:630103

  专业培养目标:培养掌握中医学的基本理论和专业技能,从事中医临床诊疗工作的助理中医师。

  专业核心能力:中医学和现代医学临床基本技能。

  专业核心课程与主要实践环节: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中医内科、中医外科、中医妇科、中医儿科、温病学、针灸学、人体解剖生理、现代医学基础、中医院实习、综合医院实习、毕业实习等,以及各校主要特色课程和实践环节。

  可设置的专业方向:中医骨伤、中医康复保健。

  就业面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乡医院中医科的中医临床医疗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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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中医药大学2019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 本科招生章程 湖北中医药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出国留学网小编为大家提供湖北中医药大学2019普通本科招生章程,一起来看看吧!学校各专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限,护理学专业只招有该专业志愿的男生。

  湖北中医药大学2019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湖北中医药大学,英文名称为Hubei University of Chinese Medicine ,国标代码:10507。

  第三条 学校设有黄家湖校区(武汉市洪山区黄家湖西路1号)和昙华林校区(武汉市武昌区昙华林特1号)。

  第四条 学校为国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并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是湖北省首批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组建本科招生委员会,本科招生委员会是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最高领导、管理、决策和监督机构,由校党委书记和校长担任主任,分管招生工作校领导、分管教学工作校领导、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吸收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参加。其主要职责是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以及主管部门和有关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制定学校招生计划,确定学校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学校招生重大事项。

  第七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委会下设的常设机构,挂靠学生工作部(处),代表学校招委会行使职权,处理学校招生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按照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科学编制本校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以下简称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制定招生工作章程;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工作,做好招生信息服务及咨询工作;代表学校公正、公平地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履行学校招生信息公开职责;对录取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工作。

  第八条 学校成立由主要负责人和校内纪检监察等有关职能部门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在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实际办学条件,结合近年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区、市)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人数及各省考生占全国报名总量的比例、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趋势、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去向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来源计划,并通过生源地省级招生办公室向社会发布。

  第十条 根据教育部招生计划编制有关规定,学校适当预留少量计划,用于调节各省(区、市)统考上线考生生源不平衡的问题,预留计划不超过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预留计划的使用坚持集体议...

与中医本科相关的招生简章

天津中医药大学2018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 2018招生章程 天津中医药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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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中医药大学2018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天津中医药大学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本章程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审查通过,呈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条: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中医药大学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天津中医药大学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中医药大学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三、办学层次:博士、硕士、本科

  四、学校代码:10063

  五、学校地址: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新城西区鄱阳湖路10号

  六、学校基本概况:

  天津中医药大学创建于1958年,是我国最早建立的中医高等院校之一,隶属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是教育部高等学校中医学、医学人文素质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和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教育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是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唯一一所中国传统医药国际学院。学校座落于天津市静海县团泊湖畔,占地2600余亩,建筑面积60余万平方米,将建设成为全国最大的中医药博物馆、中药植物园;全国最先进的中医药科技园及中医药国际教育中心。

  学校以“进德修业,继承创新”为校训,以重点学科建设和中医药对外教育为特色,以科学研究为优势,以中医药学科为主体,医学、理学、文学、管理学、工学、教育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学校下设13个学院、3个学部,6个学科门类,26个本科专业,招生门类齐全,中医学类、中药学类、护理学类实行大类招生,适应社会的需求。2012年教育部学科评估中,中药学全国排名第二,中医学全国排名第四。2017年教育部学科评估中,中药学评为A-,中医学评为B+。2017年,我校中药学科入选教育部“双一流学科建设学科”名单,并为天津市“双一流建设高校”。

  学校坚持“传承与创新协同,科研与服务并举,以质量求内涵,全面协调发展”方针,建设高水平、外向型、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教学研究型中医药大学。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学校设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及本科招生工作监察委员会,全面负责、全程监督学校的招生工作,决定招生工作相关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学校设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六条: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设置、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18年面向全国二十九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通过各种方式向社会公布。本科预留计划数不超过学校本科招生计划数的1%,以用于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平行志愿的录取调节。

  第七条:学费收取按天津市规定的...

2013山东中医药大学本科招生简章

2013高考 招生简章 山东中医药大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促进招生工作科学化、制度化、程序化,增加招生透明度,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中医药大学普通全日制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三条 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由学校招生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第四条 录取全部实行网上远程录取,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做招生中介或代理。

  第五条 录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各项录取政策,全力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严格按程序进行,录取结果将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章 学校简介

  第七条 学校名称:山东中医药大学,学校代码:10441。

  第八条 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教育。

  第九条 办学性质:公办省属普通高等学校。

  第十条 上级主管部门:山东省卫生厅。

  第十一条 办学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大学科技园大学路4655号。

  第十二条 学校简介:

  山东中医药大学创建于1958年,1978年被确定为全国重点建设的中医院校,1981年成为山东省重点高校,是山东省唯一一所独立设置的医药科大学、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山东省首批应用基础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

  学校办学条件优越。2007年学校由济南市历下区主体迁入长清大学科技园,总占地1829亩,建筑面积54.5万平方米,仪器设备总值15546余万元,馆藏纸质图书108万册、电子图书47万册,有配置完善的计算机校园网和现代教育技术设施。学校设13个二级学院,有3所直属附属医院和9所非直属附属医院、25所教学医院、50余处临床教学基地。

  学校拥有完备的教育层次。有21个本科专业,涉及医、理、文、工、管等学科门类;有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5个博士点;8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4个硕士点,硕士点涵盖了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药学全部二级学科,并开始向周边学科渗透;拥有临床医学专业博士和临床医学、中药学、药学、生物医学工程硕士学位授予权。

  学校拥有实力雄厚的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医护员工3300余人(含三所直属附属医院)。博士生导师76人,硕士生导师370人。1人先后荣获国家“国医楷模”、“国医大师”荣誉称号,有国家“973”项目首席科学家1人,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员1人,全国优秀教师8人,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2人,山东省“泰山学者”特聘教授8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42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名老中医药专家5人,山东省名中医药专家44人,1个团队入选山东省十大优秀创新团队。

  学校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有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有1个国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6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三级重点实验室,2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2个山东省重点实验室、3个山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山东省工程实验室和6个山东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十一五”以来,共承担厅局级以上科研课题9...

天津中医药大学2016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天津中医药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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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中医药大学2016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天津中医药大学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本章程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审查通过,呈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条: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中医药大学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天津中医药大学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中医药大学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三、办学层次:博士、硕士、本科

  四、学校代码:10063

  五、学校地址:

  现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鞍山西道312号,邮编:300193

  新校区地址: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新城西区天津市健康产业园区鄱阳湖路10号

  (2016年夏新生在新校区报到)

  六、学校基本概况:天津中医药大学始建于1958年,是我国最早建立的中医高等院校之一,隶属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学校以“进德修业,继承创新”为校训,以重点学科建设和中医药对外教育为特色,以科学研究为优势,以中医药学科为主体,医学、理学、文学、管理学、工学、教育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坚持“传承与创新协同,科研与服务并举,以质量求内涵,全面协调发展”方针,建设高水平、外向型、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教学研究型中医药大学。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学校设普通本科招生委员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招生工作监察小组,全面负责、全程监督学校的招生工作,决定招生工作相关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学校设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六条: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设置、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16年面向全国二十八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通过各种方式向社会公布。本科预留计划数不超过学校本科招生计划数的1%,以用于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平行志愿的录取调节。

  第七条:学费收取按天津市规定的标准执行,文科类专业:4400元/生/年;理工外语类专业:5400元/生/年;医学类专业:5800元/生/年。住宿费标准:1200元/生/年。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表或学校下发的《2016年新生入学报到须知》。中医学专业(“5+3”一体化)、中医学专业(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9年制)的研究生培养阶段,按照国家规定的研究生学费标准执行。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

2013高考:北京中医药大学新增本科专业

北京中医药大学 2013高考
本信息来自教育部公布的《教育部关于公布2012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备案或审批结果的通知》,本次公布的2610个经教育部备案的专业,以及53个经教育部审批同意设置的国家控制布点的专业和7个经教育部审批同意设置的新专业,可自2013年开始招生(注明需考察的专业除外),需考察的4个医学类专业,待考察合格后方可安排招生。其专业名称、专业代码、修业年限、学位授予门类等均以公布的内容为准。258个经教育部审批不同意设置的专业,不得安排招生。

主管部门

学校名称

上海中医药大学2016本科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招生章程 上海中医药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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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中医药大学2016本科招生章程

  2016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全国统考 )

  一、学校全称:上海中医药大学

  二、就读校址校本部: 上海 市 浦东 区 蔡伦 路 1200 号

  三、层次■ 本科 □ 高职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六、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预留计划数为我校2016年本科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七、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高考外语语种不限,但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八、招收男女生比例: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九、身体健康状况要求(1)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考生患有第一条中列出的六大类疾病,所有专业不予录取;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二条第1项、第2项、第3项,生物医学工程及医药类专业不予录取;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二条第3项中列出相关疾病,管理类专业不予录取。若考生患有第三条第4项,第5项、第6项、第7项、第9项中列出相关疾病,慎重报考我校生物医学工程及医药类专业。

  (2)我校为医学院校,新生入学后将进行心理测试。心理测试异常者,必须在2周内到具有资质的专业医疗机构进行鉴定。鉴定患有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取消入学资格。拒绝做鉴定者,直接取消入学资格。

  十、录取规则(1) 在各省市、自治区划定的批次资格线上,根据各省市招办规定的比例投档。根据分数优先原则,严格按照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择优录取。如果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无法被录取,但服从专业调剂的,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尚未完成计划的专业。高考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2)录取时,同分条件下参考外语成绩;外语成绩相同者,参考语文成绩;外语语文成绩均相同者,参考数学成绩。

  (3)中医学 (5+3一体化 针灸推拿英语方向)专业要求英语高考成绩达到满分的70%及以上,上海生源考生要求英语口试B以上(含B级);药学(中英合作)专业要求英语高考成绩达到满分的60%及以上。

  十一、收费标准学费标准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沪价费(2000...

2015年浙江中医药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高考招生简章

 

1、学校全称:浙江中医药大学 学校部委码:10344

2、校址: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滨文校区),邮编310053

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道高科路(富春校区),邮编311402

3、办学类型:公办

4、办学层次:本科

5、分省招生人数:以各省级招生计划主管部门公布数据为准。

6、录取规则

(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外语语种要求:为了便于组织教学,学校公共外语语种一般为英语。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英语高考成绩应不低于100分。

(3)身体健康要求:根据国家教育部等部门联合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录取我校各专业新生。

(4)专业报考建议:鉴于专业工作的特殊性,建议报考口腔医学专业的考生为惯用右手考生,建议报考护理学专业的考生身高在158CM以上。

(5)录取办法:

A.根据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招生当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生源情况,由学校确定调档比例,学校调档数控制在当批次招生计划数的1.2倍以内,执行平行志愿投档方案的省份,调档数一般不超过当批次招生计划数的1.05倍。

B.对执行平行志愿投档方案的省份,学校先行录取“平行志愿”考生,“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若仍有部分专业未满额,在征得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后,向社会公布未完成计划的招生专业和招生人数,进行“征求志愿”录取。若征求志愿后部分专业仍未满额,则按照所在省的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进行降分录取或调整招生计划。

C.对未执行平行志愿投挡方案的省份,学校录取工作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志愿投档顺序的有关规定。在第一学校志愿不满的条件下,则录取非第一学校志愿考生,非第一学校志愿的考生只能录取到本校前一志愿录取后未满额的专业。

D.对进档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次择优录取,专业志愿间无级差分。同分考生排序按照各省考试院的规定执行。未被填报专业志愿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择优调剂专业录取,未被填报专业志愿录取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原则上予以退档。

E.浙江省考生报考我校一批专业,全省一类科目组排名前800名的文科考生和前4000名的理科考生,录取后免除大学期间所有学费。

F.浙江省考生报考我校一批专业,全省一类科目组排名前2000名的文科考生和前10000名的理科考生,确保其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中医学本硕连读限招生计划之内)。

G.浙江省考生报考我校二批专业,全省二类科目组排名前500名的文科考生和前1000名的理科考生,确保其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

H.浙江省考生报考我校二批专业,全省二类科目组排名前2000名的文科考生和前5000名的理科考生,确保其录取在考生所填报的前三个专业志愿。

I.符合国家规定加分条件的考生,我校予以承认投档时的加分。

J.“三位一体”、“专升本”、“高水平运动员”、“单考单招”、“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等类型招生录取工作参照教育部、各相关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7. 学历、学位颁发

学生毕业时颁发“浙江中医药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浙江中医药大学”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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