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学院全称: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2.学院代码:10175
3.学院隶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4.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5.办学层次:本科(提前批录取院校)
6.办学形式:全日制
7.办学地点及校址:侦查学、公安情报学、治安学、经济犯罪侦查、禁毒学、刑事科学技术、公安视听技术、信息安全、法医学等九个专业的办学地点设在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塔湾街83号;
警犬技术专业的办学地点设在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白山路4号。
二、计划特别说明
1.语种:所有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
2.男女生比例要求:办学地点设在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塔湾街83号校区男女生比例限制在19:1。办学地点设在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白山路4号校区的警犬技术专业男女生比例限制在12:1。
三、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入学后,统一着人民警察服装,实行警务化管理,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本科毕业证书,达到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四、就业说明
毕业后,志愿到公安机关工作的须参加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的职位竞争性录用公务员考试,合格者由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择优录用。
五、收、退费等说明
1. 学费、住宿费收取标准:学费4800元/年,住宿费1000元/年。
2. 学费、住宿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学费。
3. 对家庭困难学生扶困助学的具体措施:经济困难的学生在校期间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特困生(按在校生的5%)经学校评定可减免学费;优秀特困生经评定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奖学金及其他专项特困生奖学金;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在校内参加勤工助学活动。
六、招生录取规则说明
1.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及其它条件:
(1)除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外,还应按公安部、教育部关于《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的要求符合下列条件: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身体匀称,不能过于肥胖或消瘦(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5%以上者为过于肥胖,实际体重低于标准体重15%以上者为过于消瘦);左、右眼单眼裸视视力,理科类专业4.9(0.8)以上,文科类专业、文理不分的省份4.8(0.6)以上,无色盲、色弱;两耳无重听;无口吃;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