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招生章程已经公布,出国留学网高考网为大家提供中国计量大学招生章程2016,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中国计量大学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等相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2016年中国计量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政策和规定,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中国计量大学。
第六条 学校代码:10356。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八条 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
第九条 办学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258号。
第十条 中国计量大学是经国务院批准建立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是我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业唯一的本科院校,拥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外国留学生、港澳台学生招生权和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授予资格。本科学生毕业后授予国家统一印发的中国计量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中国计量大学学士学位条件者,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授予中国计量大学学士学位。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学校招生政策,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 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71-86836044。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五条 外语语种要求:学校各专业入学后外语教学均为英语课程。
第十六条 男女比例:所有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七条 体检标准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其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的原则上不予录取。
第十八条 录取具体方式
(一)学校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浙江省原则上按招生计划数100%的比例调档,其他省份原则上按不高于招生计划数的110%比例调档。若生源不足,则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补调档。
(二)按考生高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尊重考生专业志愿选择,不设专业级差。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原则上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三)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市、自治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