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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南京市中考志愿填报政策
1.志愿批次为提前批次、第一批次、第二批次、第三批次。对第一批次、第二批次和第三批次实行平行学校志愿设置。
提前批次考生可填报学校志愿两个:招收指标生的普通高中学校1个;南京外国语学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及国际课程班除外)或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的学校(中职学校除外)1个。
第一批次考生可填报平行学校志愿A、B、C三个:四星级及经批准在第一批次招生的普通高中学校、中职与普通本科“3+4”分段培养专业班。
第二批次考生可填报平行学校志愿A、B、C、D四个:三星级及以下普通高中学校、中高等职业教育“3+3”分段培养专业班、综合高中班、五年制高职专业班、国家级重点技工学校技师班和高级技工班。
第三批次考生可填报平行学校志愿A、B两个:中等专业学校中职专业班、技工学校高级技工班和中级技工班。
2.考生志愿(含征求志愿)采用动态口令卡加密方式统一在网上填报。发布中考成绩后,考生于规定时间内填报升学志愿。
考生网上填报志愿时间截止,修改权限立即关闭,最后生成的信息即为确定志愿,任何人不得更改。
考生在监护人的指导下自主填报志愿,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干涉,不得强迫考生报考指定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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