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立政府主导机制,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江西省消防条例》,制定出台加强和改进我镇消防工作的相关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把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纳入政府任期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并逐级签订消防安全责任,定期考评,严格奖惩,把预防和遏制重特火灾事故作为工作重点来抓。
2、根据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社会消防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进一步推动政府、法人代表和其他组织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全面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防控火灾能力。
3、推动农村消防工作的全面开展。要切实贯彻国家公安部、中央综治办、民政部、建设部、农业部关于加强农村消防工作的通知精神,抓住当前党和政府高度重视“三农”问题的有利时机,依托乡镇、农村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引导和推动农村尽快健全消防工作管理机制,加强农村三十户以上连片村寨消防规划和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力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广泛开展农村消防宣传。通过各方面的努力切实提高农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力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加强用火用电管理,不断增强自防自救能力,减少农村火灾事故,减少火灾中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建立部门联动机制。要按照“抓系统、系统抓”的模式,尽快建立由政府抓职能部门和主管部门,各职能部门和主管部门抓下属单位的联动消防机制。公安派出所要切实加强全镇消防安全的监管工作,发挥其消防安全主力军作用,并接受区公安消防队的督促指导。
二、加强专(兼)职消防队伍和消防设施建设
城区各社区、办事处、村及三十户以上连片村寨、乡镇农村等建立专职、兼职、志愿和义务消防队伍,增强提高自防自救力量和能力。
三、加三个力度,推进消防安全整治工作。
1、加火灾隐患排查力度。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改、保安全”活动,以改善单位消防安全“硬件”条件、提高单位抗御火灾能力为重点,加对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以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结合不同季节火灾特点,上半年开展型商场、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在7月份炎热季节开展一次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场所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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