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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书作文700字(一)
我喜欢书,正是那一本本书,充实了我的大脑。其中,儒勒·凡尔纳的作品,更是让我爱不释手。不仅如此,我曾经还和它一起做了许多糗事。
记得那个星期六。“方晨翔!”妈妈在厨房里忙碌着,对正在看爸爸新买的《格兰特船长的儿女 》的我叫了几声,见我没反应,以为我不愿做事,躲着她,便气冲冲地从厨房探出头来。见我正在沙发上看书,大叫了一声:“方晨翔!”这次,连门窗都害怕得瑟瑟发抖。我从书中的阿根廷草原回到了家。妈妈见我回过神来了,说:“家里没盐了,我去买盐,煤气灶上在烧水,看着点儿。”我也没听清什么,只在妈妈那大嗓门下听见了一个“烧”字。为了应付妈妈,我一个劲儿点头。妈妈便放心地消失了。
此刻的我,沉浸在书中,正与罗伯特他们对着几百只红狐展开斗争,“加油,子弹快用完了,想点办法。”我皱着眉头大叫。这时似乎听见了我说的话,采取了火攻。“好办法。”我喜笑颜开地说道。“火攻,火,火,妈妈在烧什么?”我抱着书,走进厨房,“啊!怎么回事,水壶里咕嘟咕嘟地响着,从壶盖和壶嘴里不停地喷出热气腾腾的白烟,使得整个厨房都弥漫着热气。我赶紧关上火,揭开壶盖一看,哎呀,水几乎烧干了,妈妈又要批评我了。反正水烧干了,继续看我的书吧!
妈妈回到家,看见正在埋头苦读的我,以为我完成了任务,欣慰地笑了。我看见妈妈的笑脸,心想:“这下糟了。”连忙抱着书,跑进房间“避难”。不出我所料,不过三钞钟,妈妈的狂风暴雨就从厨房劈头盖脸地向我袭来……但,我不后悔,因为,在我眼中,书是永不消逝的彩虹,是永不凋零的花朵,是世界上最耀眼的宝石。哪怕用金山银山来换,我也不换,因为,金山银山迟早会用完,而书中的自我,却永远不会消失!
我与书作文700字(二)
书,一个多么简单而又平凡的字啊!但是,它却在我心目中占着特别高的位置。在我记忆的空间中,总有“书的故事”在我的脑海里荡漾着,心里又不禁想起了那刻骨铭心的往事……
那天,天气火辣辣的,照得大地直冒烟,连公路两旁的柳树都弯下了腰,仿佛正用手挡住太阳的光线,让人们在她这儿乘凉。这时的我正在家里没事干,准备去楼下的小店买一根冷饮吃,我蹭蹭地跑下楼,想着冷饮的方向前进,虽然热,但是我一想到冷饮,全身的劲都出来了,不管再热也值了。到了卖冷饮的地方,我选了根我最最喜欢的冷饮,刚准备去付钱,,看见了一本书,这本书的封面很奇特,有个满脸胡子的人站在甲板上,不知在干什么,而名字也很好玩,叫《鲁滨逊漂流记》,我的脑子出现了许许多多的问号,百思不得其解,于是利用买冷饮剩下的钱,买了那本书。
一回到家,我就趴在桌子上,津津有味地看起了那本书。原来这本书的主人公叫鲁滨逊,他和其他的水手正在航海,突然轮船撞在了礁石上,于是船翻了,唯独只有鲁滨逊一个人活了下来,他漂到了一个名叫“无名岛”的地方,这28年的生活便由此拉开了序幕。看到这了这里,我不禁为里面的主人公捏了把汗。
突然,妈妈大叫:“快出来吃饭!"我没有回答,依然沉浸在书的乐趣之中。过了一会,妈妈又叫了,可我仍然没有反应,反而看着书,津津乐道起来。事不过三嘛,妈妈的小宇宙爆发了,把我连拖带拉地丛书里拽了出来。我狼吞虎咽地吃完饭后,便继续聚精会神地看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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