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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性通知锦集8篇

事项通知

  在日常的办公事务中,我们都会遇到公告通知的相关发布。通知公告的效果在于促进社会人文素质和社会效益,为了让你更好地了解“事项性通知”出国留学网编辑进行了系统整理,本文供您参考,并请收藏!

事项性通知 篇1

  同学们:

  根据北京市工作部署,自6月6日起北京高校经市级督查组检查评估后,具备校园疫情防控条件的,可安排毕业年级学生分批有序自愿返校。

  学校按照上级通知精神,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和我校工作实际,正在抓紧完善毕业年级学生分期分批返校工作方案。待上级批准后,学校将正式发布通知并通过学院通知到每一位同学,现阶段请全体同学按照“未经批准不返校”的要求,认真做好线上学习、考试、答辩等各项工作。

  特此通知

  通知处:

  日期:

事项性通知 篇2

  各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驻市中直、区直各单位,各高等院校,来宾军分区政治工作处:

  近期,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呈现局部爆发、多点散发的特点,同时“五一”假期临近,节假日期间人员流动性大,输入风险也随之上升,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切实做好节假日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离市返市人员管理措施提倡非必要不离桂,尽量减少跨省、跨市出行,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14天内有新增本土病例的县(市、区)。确需出行的,需提前做好出行准备,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动态及中高风险区的变化,查询了解目的地相关防控政策,合理安排出行,遵守当地的疫情防控规定。离市人员返市后,需持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岗。有涉疫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按照微信公众号“来宾大健康”公布的入(返)来宾人员健康管理须知的政策,落实管控。

  (一)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离校师生员工离返市管理措施。1。离市人员,一律履行审批和登记手续,明确前往地区(含风险等级)和返回时间,获单位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师生需获学校审批同意)后方可离市。除执行上级指令性公务外,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城区,原则上不前往有本土疫情发生地所在的设区市。2。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离返市。3。凡与有本土疫情发生的设区市入(返)来宾人员同吃住的师生员工,必须向所在学校进行报备,返校前在本市开展2次核酸检测,时间必须间隔24小时以上。

  (二)密接、次密接及重点人员管控措施。各县(市、区)要坚持网格化管理,精准排查密接、次密接以及风险地区返回人员,并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对返市人员落实健康管理措施和核酸检测。隔离场所、定点医院、冷链相关企业等高风险岗位人员尽量避免出行,并根据相关规定定期开展核酸检测。

  (三)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各县(市、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单位要从严从紧、从细从实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压实属地、主管行业、单位以及个人的“四方”责任,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本校疫情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从严从紧、从细从实抓好本单位以及主管部门、行业的疫情防控工作,精准掌握本单位、本校的干部职工、师生员工健康状况和出行去向,加强督促检查。个人在“五一”期间不组织、不参加聚集性活动,牢记坚持“防疫四件套”: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一米线。加强自我健康监测,主动按照要求开展核酸检测。

  二、重点场所管理措施全市歌舞娱乐场所...

与事项通知相关的通知

2023年执业药师考试有关事项通知

执业药师考试 执业药师考试事项安排 执业药师考试有关事项通知

  各位考生注意了!中国人事考试网发布关于《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告,涉及2023执业药师考试,值得考生关注。下面是出国留学网整理的“2023年执业药师考试有关事项通知”,供考生参考阅读。

2023年执业药师考试有关事项通知

  执业药师报名条件、考试时间、报名时间等信息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了解,告知方式如下:

image.png

  官网:www.cpta.com.cn

  目前,已知将于10月21、22日举行2023年执业药师考试,但尚未更新2023年执业药师考试报名条件、报名时间等信息。

  报名注意事项

  执业药师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考试主管部门、人事考试机构及其他负责报考资格审核的单位,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具体审核安排以各考区当年通知为准)。

  报名具体日期、考试收费标准、准考证获取方式、报名程序、具体要求等事项,请见各省(区、市)人事考试机构发布的有关通告。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平台,按有关要求选择考试地点报名。

  为保障资格核查、考务组织、考试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各种通知、告知、处理决定等)送达、证书制发等考试管理和服务工作顺利开展,人事考试机构将收集报考人员姓名、证件号码、手机号码、电子邮箱、电子照片、学历、工作单位等信息。

  报考人员报名时,应确保填报信息准确、完整,并保持注册时所使用的手机号码通讯畅通,以便及时接收提醒信息。

  考试规则

  2023年执业药师考试为客观科目(选择题)考察,纸笔作答,每场考试时长为2.5小时,应试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遵守的规则:

  1、凭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等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进入考场。身份信息须与报名时所填报的一致。

  2、除翻译口译考试外,考试开始5分钟后一律禁止进入考场。

  3、服从考场封闭管理,考场封闭期间,原则上不得交卷、离场。(执业药师考试考试时长超过2小时,考场封闭2小时)

  4、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从试题作答要求。

  5、在考试过程中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信息,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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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事项通知相关的执业药师考试动态

江苏2023年监理工程师考试工作事项通知

江苏监理工程师考试时间 江苏监理工程师考试报考条件

注意!江苏省2023年监理工程师考试报考工作安排通知出来了,考试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11日9∶00至18日16∶00,相关的详细通知内容如下,下面是出国留学网整理的“关于2023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供江苏考生参考阅读。

关于2023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委):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规〔2020〕3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3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3〕17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383号)、省住建厅等5部门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苏建建管〔2019〕2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23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共同负责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组织实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中心承担省直考区考务工作。

  (二)各设区市人事考试机构会同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考试报名和考前抽查及对全部科目成绩达到相关标准的应试人员进行考后资格审查(以下简称考后审查)的初审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考后审查复核工作,并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考后审查中的疑难问题进行会商,并形成终审意见。

  二、时间安排和考区设置

与事项通知相关的监理工程师报名

甘肃省自学考试专业调整有关事项通知

自学考试专业调整 自学考试专业调整通知

  各位考生注意了!甘肃省自2024年上半年起,自学考试开考专业层次调整为专科和专升本两类,专科层次专业的类型统称为“专科”,本科层次专业的类型统称为“专升本”。请各位考生熟知。快来看看吧!下面是出国留学网整理的“甘肃省自学考试专业调整有关事项通知”,供考生参考阅读。

甘肃省自学考试专业调整有关事项通知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2021年)>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2021年)>的通知》(教职成厅〔2021〕2号)最新要求,结合我省自学考试发展现状,为切实做好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相关工作,确保新旧专业过渡平稳有序,经研究决定,对《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工作实施方案》(甘考委发〔2018〕2号)相关事项予以补充完善,现就专业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专业调整时间

  (一)自2024年上半年起,全面实施新专业课程设置,所有考生按新专业代码、名称和课程设置参加报名报考及毕业申请等相关工作。

  (二)自2024年上半年起,已停考专业不再颁发毕业证书。

  二

  专业调整有关事项

  (一)自2024年上半年起,我省自学考试开考专业层次调整为专科和专升本两类,专科层次专业的类型统称为“专科”,本科层次专业的类型统称为“专升本”。

  (二)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2021年)》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2021年)》,新旧专业代码、名称对应关系及开考面向对象详见《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旧专业对应表》。

  (三)专业调整后,各专业课程设置明细见《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课程设置明细表》。

  (四)现行开考专业在籍未毕业考生已通过课程成绩有效,专业调整后,考生按照《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旧专业课程顶替关系表》进行课程顶替,按照专业课程设置明细表报名参加未通过课程考试,成绩全部合格后,按照新专业课程设置明细申请毕业。

  (五)已停考专业在籍未毕业考生已通过课程成绩有效,专业调整后,考生可从现行开考专业中选择同层次相近专业,将已通过课程成绩转入相应新专业并按照相同、相近和“一顶一”(公共政治课、英语除外)顶替办法执行,剩余未通过课程根据相应新专业课程设置要求,选择新专业课程设置内课程报名考试,成绩全部合格后从相应专业申请毕业。

  (六)我省现行开考专科专业会计(专业代码020203)调整后为专科大数据与会计(专业代码530302)。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2021年)》中尚未发布大数据与会计专业课程设置明细,待新专业规范发布后,再行发布该专业课程设置明细表及新旧专业课程顶替关系表。

  (七)已毕业考生专业代码和名称不在本次专业调整范围内。

  三

  其他事项

  (一)专升本层次课程英语(专升本)(课程代码13000)由原来14学分降为7学分,经研究决定,自2024年上半年起,英语(专升本)课程顶替由本科专业中任意3门专业课降为2门。

  (二)...

与事项通知相关的考试信息

2024年甘肃自考专业调整事项通知

甘肃自考专业 甘肃自考专业调整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发布通知,自2024年上半年起对甘肃省自学考试专业进行了调整,具体的专业调整说明通知如下,下面是出国留学网整理的“关于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供甘肃考生参考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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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旧专业对应表

附件2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课程设置明细表.pdf

附件3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旧专业课程顶替关系表.pdf

  附件4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通用课程代码及名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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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甘肃2022自考报名时间调整!

  

与事项通知相关的考试信息

甘肃自学考试专业调整事项通知

自学考试专业调整 自学考试专业调整事项通知

  甘肃的考生注意了!自2024年起甘肃省自考专业有所调整。相关的工作安排通知已整理在下文了,各位考生快来看看吧!下面是出国留学网整理的“甘肃自学考试专业调整事项通知”,供甘肃考生参考阅读,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甘肃自学考试专业调整事项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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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附件1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旧专业对应表.pdf

  附件2: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课程设置明细表.pdf

  附件3: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旧专业课程顶替关系表.pdf

  附件4: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通用课程代码及名称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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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事项通知相关的考试信息

天津2023年咨询工程师考试报名等有关事项通知

天津咨询工程师考试时间 天津咨询工程师考试报名时间 天津咨询工程师考试免试条件

天津市2023年咨询工程师资格考试于2023年4月8日至4月9日举行,考试报名时间为2023年2月22日0:00至2月28日24:00,报考工作的详细安排见下文通知详情,下面是出国留学网整理的“关于天津市2023年度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欢迎大家参考阅读。

关于天津市2023年度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位报考人员:

  根据中国工程咨询协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度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中咨协资信〔2023〕5号)精神,现将考试报名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23年4月8日至4月9日

  4 月 8 日

  上午:9:00-11:30宏观经济政策与发展规划

  下午:14:00-16:30工程项目组织与管理

  4 月 9 日

  上午:9:00-11:30项目决策分析与评价

  下午:14:00-17:00现代咨询方法与实务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为2023年2月22日0:00至2月28日24:00。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请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为http://zg.cpta.com.cn/examfront)进行报名。

  三、报名及免试条件

  (一)报名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报名参加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学学科门类专业,或者经济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工程咨询业务满8年。

  2.取得工学学科门类专业,或者经济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工程咨询业务满6年。

  3.取得含工学学科门类专业,或者经济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在内的双学士,或者工学学科门类专业研究生班毕业,累计从事工程咨询业务满4年。

  4.取得工学学科门类专业,或者经济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硕士学位,累计从事工程咨询业务满3年。

  5.取得工学学科门类专业,或者经济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博士学位,累计从事工程咨询业务满2年。

  6.取得经济学、管理学学科门类其他专业,或者其他学科门类各专业的上述学历或学位人员,累计从事工程咨询业务年限相应增加2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宏观经济政策与发展规划”“工程项目组织与管理”2个科目:

  1.获得全国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项目或者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2.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工...

与事项通知相关的考试信息

2023年安徽​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通知

安徽​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安徽​职业资格考试日程安排

安徽省2023年全年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表已经公布出炉了,完整的考试工作计划表及相关事项说明通知已整理如下,下面是出国留学网整理的“关于2023年度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供安徽考生参考阅读。

关于2023年度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

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及中央驻皖各有关单位,有关协会学会: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3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经研究,现就2023年度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按照《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见附件),做好考试组织实施工作,确保各项考试工作安全顺利进行。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考试日期的,将提前另行通知。证券、期货、基金业从业人员资格各次考试地点不同,具体安排以相关行业协会考试公告为准。

  二、国家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各地、各部门要引导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通过正规渠道报名,切勿轻信虚假宣传。积极推行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对虚假承诺行为和违纪违规行为加大惩处力度。国家未指定任何培训机构开展职业资格考试培训工作,对违规发放“山寨证书”,打着“保过”“命题专家授课”等幌子的不法培训活动,招摇撞骗或组织实施作弊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三、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统筹做好新阶段疫情防控和考试组织工作,最大限度实现如期考试、应考尽考、平安考试,切实维护广大考生权益。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制定考试方案,合理设置考场。

  四、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密切合作,认真落实考试有关规章制度,切实做好各项考务工作,加强考试安全管理,保障各项考试平稳顺利实施。

  附件: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023年2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与事项通知相关的考试信息

2023年安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通知

安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安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安徽的考生注意了,安徽人事考试网发布了2023年度的安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计划,有需要的考生请继续往下阅读,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安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通知”,可供各位考生参考。

2023年安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通知

  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及中央驻皖各有关单位,有关协会学会: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3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经研究,现就2023年度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按照《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见附件),做好考试组织实施工作,确保各项考试工作安全顺利进行。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考试日期的,将提前另行通知。证券、期货、基金业从业人员资格各次考试地点不同,具体安排以相关行业协会考试公告为准。

  二、国家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各地、各部门要引导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通过正规渠道报名,切勿轻信虚假宣传。积极推行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对虚假承诺行为和违纪违规行为加大惩处力度。国家未指定任何培训机构开展职业资格考试培训工作,对违规发放“山寨证书”,打着“保过”“命题专家授课”等幌子的不法培训活动,招摇撞骗或组织实施作弊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三、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统筹做好新阶段疫情防控和考试组织工作,最大限度实现如期考试、应考尽考、平安考试,切实维护广大考生权益。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制定考试方案,合理设置考场。

  四、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密切合作,认真落实考试有关规章制度,切实做好各项考务工作,加强考试安全管理,保障各项考试平稳顺利实施。

  附件: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与事项通知相关的考试信息

关于事项通知范文合集

事项通知

  出国留学网栏目精选:“事项通知”,欢迎阅读。

  在大家的日常工作生活中,有可能被安排来撰写公告通知。通过微信群、QQ群、口头形式传递公告通知的方式,给人感觉方便快捷。对写公告通知的格式要求不太清楚?为此,出国留学网小编特意呈上“事项通知范文”,希望能为你提供更多的参考。

事项通知范文 篇1

  (1)公司方面:核实公司背景

  我们在看招聘公司的时候,不能只看招聘网站上怎么写,还要通过多种渠道来核实这家公司的背景,方法主要有:

  A:上公司的官网,一般正规的公司都会有自己的官方网站,大家可以上去看一下。当然有些骗子公司也会有官网,所以我们浏览的时候,一定要关注官网上的内容,特别是是否有公司的最新新闻,以及这些新闻发布的时间和频率。

  B:到工商局或是天眼查这类的网站上去查看一下,公司的注册资本,公司的注册地址,以及与公司相关的一些运营信息。

  (2)关于应聘职位:熟读招聘启示,了解岗位要求,岗位职责。

  (3)关于交通:必须至少提前一天查看好交通路线,尤其要关注下天气状况,估算好时间,预留找路和可能会拥堵的时间,避免面试迟到。

  (4)关于面试官:如果知道面试官的名字,可以搜索他的背景和喜好,这一点在面试通知邮件或是电话里也许能得到一些线索。

  (5)自身方面:面试必问:有些问题是可以明确知道会在面试时被询问到的,在面试前,一定要对此有所准备:

  A:自我介绍:自我介绍突出与岗位匹配的自身亮点。

  B:与岗位相关的经历:可以结合自己的专业和经验与岗位描述列举几个例子,表现自己在岗位上的经验与技能。

  C:“还有什么疑问”:根据之前查阅的公司相关资料,预想好一些问题。

事项通知范文 篇2

  今年第x号台风“xx”今天(x日)x时x分前后以台风级登陆xxxx市xx县沿海。预计“xx”给xx大部、xx东南部、xx东北部、xx大部等地的部分地区带来大暴雨,局地有特大暴雨,沿海地区有猛烈大风,需注意防范。

  我校决定今天接送生与走读生不返校,具体返校时间另行通知,同时请住宿生家长注意,原早上x点x送住宿生回家的决定更改为住宿生暂不送回家,具体情况学校将会视天气情况而定,请住宿生家长放心。

  特此通知

  20xx年x月x日

事项通知范文 篇3

  1、注意检查车票、学生证和生活必需品是否带齐。安全第一,在上、下车时不要着急拥挤,防止坏人趁乱行窃。要始终将携带物品放在视线之内的位置,不要将物品交给不认识的人看管。

  2、旅途中时刻注意自身财物安全,不可放松警惕,将贵重物品放在贴身的内兜中。

  3、不要轻信他人,和不认识的人一定要保持距离,不要同陌生人交谈。不要将家庭地址和电话号告诉陌生人,更不要食用陌生人给的食品或饮料,也不要将手机、银行卡、家庭电话等随意交给不熟悉的人保管。

  通知人:

  日期:

事项通知范文 篇4

  各位学生、家长:

  根据xx市气象局、市应急办、市三防办提醒,今年xx号台风“xx”将于x日x左右正面登陆我市,我校将开放成紧急避难场所,附近工地的近20xx名建筑工人今晚会来校紧急避险。为确保学生人...

与事项通知相关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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