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江歌案尽管是在日本进行审理裁判,但由于此案深受中国国内舆论关注,故而许多中国媒体也纷纷赶赴现场进行实时报道。下面出国留学网来说说江歌妈妈是如何熬过5天庭审的。
江歌案庭审共设有38个旁听座位,其中有6个记者座位,剩下的座位则通过抽签决定。由于日本从2009年5月31日恢复了陪审员制度,所以在此次的庭审中,除了3位法官外,还包括6名陪审员。这些陪审员也是通过随机抽签决定的,均为日本普通市民,在此之前他们并不了解具体的案情,仅能在法庭上通过检方与辩护方的陈述来掌握事件的经过,进而作出判断。
不过,这6名陪审员只是以普通市民的视角进行判断,所以并不会对最终的裁判结果产生任何决定性影响。此次江歌案庭审将持续7天,即12月11日至15日及18日进行庭审,并于东京时间12月20日下午3时宣判。
虽然媒体普遍预期被告人陈世峰最终被判死刑的可能性非常低,但观察江歌案的庭审过程,通过检方与被告方从各自角度的描述,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得以被勾勒出来,这也为公众提供了更为客观的判断依据。
第1天:水果刀来源成关键
12月11日上午10时法庭开庭,第一天的审理流程主要包括检方举证、被告人陈世峰做陈述以及法医做尸检报告等。检方在举证中指控陈世峰犯有恐吓罪与故意杀人罪。由于陈世峰此前曾多次强迫刘鑫(陈的前女友、江歌的室友)复合,并且威胁要将其内衣照片公开,因此检方指控陈世峰犯有恐吓罪。
至于故意杀人罪,检方认为陈世峰在前往江歌住处前准备了水果刀,并且有明确的计划性。根据检方的举证,警方在陈世峰所在的大学研究室中发现了水果刀的刀套,但是并没有找到刀。
同时,陈世峰在前往江歌家的途中,没有按常理乘坐地铁,而是走了两站后才买了张单程的车票,并且当天还特意带了换洗的衣物等。因此,检方认为陈世峰的杀人动机强烈、计划性明显。
对于检方的指控,被告方及其律师仅承认犯有恐吓罪,但并不承认犯有故意杀人罪。陈世峰的律师指出,陈世峰当天去江歌家主要是为了沟通恋爱方面的问题,并不是为了去杀害江歌或刘鑫;陈世峰当天之所以携带换洗衣物并且多走了两站是因为他并没有通过智能手机找到自助投币洗衣机。
至于杀人证物的水果刀,陈世峰的律师称那是刘鑫递给江歌的,陈世峰在与江歌夺刀过程中误伤江歌造成其死亡,而此后陈世峰又连续刺了9刀是因为考虑到高昂的治疗费用,不想给家人添加负担。
除了检方与被告方外,当天作为法医的东京大学教授延濑博太郎也在法庭上接受询问。延濑指出,江歌的致命伤是左颈总动脉被刺,由失血过多而造成死亡,脖子处共有11处至12处伤口,但是并不能确认致死江歌的关键一刀是第几刀。
第2天:江母首次出庭
在12月12日上午的庭审中,江歌母亲江秋莲的出庭陈述,补充了案发当晚的一些细节。
根据江秋莲的陈述,她在2016年11月2日晚与江歌共进行了约1小时40分钟的微信语音通话,而就在结束通话后的第8分钟,江歌不幸遇害。在母女俩的语音聊天过程中,江歌将刘鑫与陈世峰分手的事情告诉了妈妈,江秋莲则提醒江歌“宁可得罪君子,不要得罪小人。你要小心他打你。”江歌当时回复称“你放心,我不会跟他动手的,日本很安全,出了问题警察马上就来”。
除了回忆当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