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专题频道企业会计制度栏目,提供与企业会计制度相关的所有资讯,希望我们所做的能让您感到满意! 企业会计制度是企业的一项重大制度,一方面是受国家法令和制度的约束,另一方面要适应专业的条件。基层单位的会计制度要根据统一《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并适应企业的内部条件。

企业会计制度范本

企业会计制度 企业规章制度

  出国留学网整理了一份企业会计制度范本,前一小部分内容预览如下,欢迎大家下载,仅供大家参考。

企业会计制度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资产

  第一节 流动资产

  第二节 长期投资

  第三节 固定资产

  第四节 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

  第五节 资产减值

  第三章 负债

  第一节 流动负债

  第二节 长期负债

  第四章 所有者权益

  第五章 收入

  第一节 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收入

  第二节 建造合同收入

  第六章 成本和费用

  第七章 利润及利润分配

  第八章 非货币性交易

  第九章 外币业务

  第十章 会计调整

  第一节 会计政策变更

  第二节 会计估计变更

  第三节 会计差错更正

  第四节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第十一章 或有事项

  第十二章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第十三章 财务会计报告

  第十四章 附则

企业会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企业的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除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以及金融保险企业以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含公司,下同),执行本制度。

  第三条 企业应当根据有关会计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在不违反本制度的前提下,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适合于本企业的会计核算办法。

  第四条 企业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管理会计档案等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 会计核算应以企业发生的各项交易或事项为对象,记录和反映企业本身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

  第六条 会计核算应当以企业持续、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前提。

  第七条 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按公历起讫日期确定。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称为会计中期。

  本制度所称的期末和定期,是指月末、季末、半年末和年末。liuxue86.com

  第八条 企业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企业、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是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在境外设立的中国企业向国内报送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第九条 企业...

与企业会计制度相关的规章制度

工业企业会计制度范例

企业会计制度

  什么事情都会有他的规则,做为一个企业会计,一定要多了解企业的管理制度。那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那些《工业企业会计制度范例》吧。以下是由出国留学网小编精心整理了关于企业会计制度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工业企业会计制度范例

  【工业企业会计制度范例】

  一、总 说 明

  (一)为了贯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规范工业企业的会计核算,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工业企业。

  (三)企业应按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汇总,以及对外提供统一的会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会计科目。

  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帐簿,查阅帐目,实行会计电算化。各企业不要随意改变或打乱重编。在某些会计科目之间留有空号,供增设会计科目之用。

  企业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帐簿时,应填制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应只填科目编号,不填科目名称。

  (四)企业向外报送的会计报表的具体格式和编制说明,由本制度规定;企业内部管理需要的会计报表由企业自行规定。

  企业会计报表应按月或按年报送当地财税机关、开户银行、主管部门。国有企业的年度会计报表应同时报送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月份会计报表应于月份终了后6天内报出;年度会计报表应于年度终了后35天内报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从其规定。

  会计报表的填列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填至“分”。

  向外报出的会计报表应依次编定页数,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封面上应注明:企业名称、地址、开业年份、报表所属年度、月份、送出日期等,并由企业领导、总会计师(或代行总会计师职权的人员)和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

  企业对外投资如占被投资企业资本总额半数以上,或者实质上拥有被投资企业控制权的,应当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特殊行业的企业不宜合并的,可不予合并,但应当将其会计报表一并报送。

  (五)本制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负责解释,需要变更时,由财政部修订。

  (六)本制度自1993年7月1日起执行。

  二、会计科目

  (一)会计科目表

  ---------------------------------------------

  顺序 | | |页‖顺序| | |页

  |编 号| 名 称 | ‖ |编 号| 名 称 |

  号 | | |数‖号 | | |数

  ---|---|------------|-‖--|---|-----------|--

  | |一、资产类 | ‖32|209| 其他应付款 |

  1 |101| 现金 | ‖33|211| 应付工资 |

  2 |102| 银行存款 | ‖34|214| 应付福利费 |

  3 |109| 其他货币资金 | ‖35|221| 应交税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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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企业会计制度相关的实用资料

工业企业的会计制度

企业会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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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企业会计制度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

  累计折旧等

  2.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

  (1)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包括买价、支付的包装费、运输费等)记帐

  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等

  (2)发生的安装等费用

  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

  应付工资

  原材料等

  (3)安装完毕交付使用,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和安装成本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3.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

  (1)自营工程领用的工程物资

  借:在建工程(××工程)

  贷:在建工程(工程物资)

  (2)自营工程领用本企业的商品产品

  借:在建工程

  贷:产品销售收入

  (3)自营工程发生的其他费用

  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

  应付工资

  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

  长期借款等

  (4)固定资产购建完工,交付生产使用,按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记帐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4.出包工程

  (1)预付工程价款

  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

  (2)工程完工收到承包单位帐单,补付或补记工程价款

  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

  (3)固定资产交付生产使用,按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记帐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5.其他单位投资转入的固定资产

  (1)确认的价值小于帐面原价的

  借:固定资产(投出单位的帐面原价)

  贷:累计折旧(确认的价值与帐面原价的差额)

  实收资本(确认的价值)

  (2)确认的价值大于帐面原价的,按确认的价值记帐

  借:固定资产

  贷:实收资本等

  6.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按租赁协议确定的设备价款、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记帐

  借:固定资产

  贷:长期应付款或在建工程

  7.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

  贷:累计折旧

  资本公积

  (二)固定资产的折旧

  借:制造费用

  管理费用等

  贷:累计折旧

  (...

与企业会计制度相关的实用资料

企业会计制度【二】

企业会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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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制度【二】

  第四章 所有者权益

  第七十九条、所有者权益,是指所有者在企业资产中享有的经济利益,其金额为资产减去负债后的余额。所有者权益包括实收资本(或者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等。

  第八十条、企业的实收资本是指投资者按照企业章程,或合同、协议的约定,实际投入企业的资本。

  (一)一般企业实收资本应按以下规定核算:

  1.投资者以现金投入的资本,应当以实际收到或者存入企业开户银行的金额作为实收资本入账。实际收到或者存入企业开户银行的金额超过其在该企业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2.投资者以非现金资产投入的资本,应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实收资本入账。为首次发行股票而接受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应按该项无形资产在投资方的账面价值入账。

  3.投资者投入的外币,合同没有约定汇率的,按收到出资额当日的汇率折合;合同约定汇率的,按合同约定的汇率折合,因汇率不同产生的折合差额,作为资本公积处理。

  4.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合作期间归还投资者投资的,对已归还的投资应当单独核算,并在资产负债表中作为实收资本的减项单独反映。

  1.公司的股本应当在核定的股本总额及核定的股份总额的范围内发行股票取得。公司发行的股票,应按其面值作为股本,超过面值发行取得的收入;其超过面值的部分,作为股本溢价,计入资本公积。

  2.境外上市公司以及在境内发行外资股的公司,按确定的人民币股票面值和核定的股份总额的乘积计算的金额,作为股本入账,按收到股款当日的汇率折合的人民币金额与按人民币计算的股票面值总额的差额,作为资本公积处理。

  第八十一条、企业资本(或股本)除下列情况外,不得随意变动:

  (一)符合增资条件,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增资的,在实际取得投资者的出资时,登记入账。

  (二)企业按法定程序报经批准减少注册资本的,在实际发还投资时登记入账。采用收购本企业股票方式减资的,在实际购入本企业股票时,登记入账。

  企业应当将因减资而注销股份、发还股款,以及因减资需更新股票的变动情况,在股本账户的明细账及有关备查簿中详细记录。

  投资者按规定转让其出资的,企业应当于有关的转让手续办理完毕时,将出让方所转让的出资额,在资本(或股本)账户的有关明细账户及各备查登记簿中转为受让方。

  第八十二条、资本公积包括资本(或股本)溢价、接受捐赠资产、拨款转入、外币资本折算差额等。资本公积项目主要包括:

  (一)资本(或股本)溢价,是指企业投资者投入的资金超过其在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

  (二)接受非现金资产捐赠准备,是指企业因接受非现金资产捐赠而增加的资本公积;

  (三)接受现金捐赠,是指企业因接受现金捐赠而增加的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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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制度【一】

企业会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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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制度【一】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的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除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以及金融保险企业以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含公司,下同),执行本制度。

  第三条、企业应当根据有关会计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在不违反本制度的前提下,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适合于本企业的会计核算办法。

  第四条、企业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管理会计档案等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会计核算应以企业发生的各项交易或事项为对象,记录和反映企业本身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

  第六条、会计核算应当以企业持续、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前提。

  第七条、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按公历起讫日期确定。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称为会计中期。

  本制度所称的期末和定期,是指月末、季末、半年末和年末。

  第八条、企业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企业、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是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在境外设立的中国企业向国内报送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第九条、企业的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

  第十条、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在民族自治地方,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其他外国组织的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

  第十一条、企业在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如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核算,而不应当仅仅按照它们的法律形式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

  (三)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能够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以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

  (四)企业的会计核算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如有必要变更,应当将变更的内容和理由、变更的累积影响数,以及累积影响数不能合理确定的理由等,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五)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会计指标应当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六)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及时进行,不得提前或延后。

  (七)企业的会计核算和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利用。

  (八)...

与企业会计制度相关的实用资料

物流公司企业会计制度

物流公司企业会计制度 企业会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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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说明

  (一)为了贯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规范交通运输企业的会计核算,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交通运输企业、包括从事远洋、沿海、内河、公路运输企业,海河港口,仓储企业,外轮代理企业,以及城市公共汽(电)车、出租汽车、轮渡、地铁等企业。

  (三)企业应按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汇总,以及对外提供统一的会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会计科目。

  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 登记帐簿,查阅帐目 ,实行会计电算化。各企业不要随意改变或打乱重编。在某些会计科目之间留有空号 ,供增设会计科目之用。

  企业在填制会计凭证、等级帐簿时,应填制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应只填科目编号,不填科目名称。

  (四)企业向外报送的会计报表的具体格式和编制说明,由本制度规定;企业内部管理需要的会计报表由企业自行规定。

  企业会计报表应按月或按年报送当地财税机关、开户银行、主管部门。国有企业的年度会计报表同时报送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月份会计报表应于月份终了后 6天内报出;年度会计报表应于年度终了后35天内 报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从其规定。

  会计报表的填列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填至“分”。

  向外报出的会计报表应依次编定页数,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封面上应注明:企业名称、地址、开业年份、报表所属年度、月份、送出日期等,并由企业 领导、总会计师(或代行总会计师职权的人员)和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

  企业对外投资如占被投资企业资本总额半数以上,或者实质上拥有被投资企业控制权的,应当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特殊行业的企业不宜合并的,可不予合并,但应当 将其会计报表一并报送。

  (五)本制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负责解释,需要变更时,由财政部修订。

  (六)本制度自1993年7月1日起执行。

  二、会计科目

  (一)会计科目表

  顺序号│ 编号 │ 项目名称

  │   │一、资产表

  1  │ 101 │ 现金

  2  │ 102 │ 银行存款

  3  │ 109 │ 其他货币资金

  4  │ 111 │ 短期投资

  5  │ 112 │ 应收票据

  6  │ 113 │ 应收帐款

  7  │ 114 │ 坏帐准备

  8  │ 115 │ 预付帐款

  9  │ 119 │ 其他应收款

  10  │ 121 │ 材料采购

  11  │ 124 │ 材料

  12  │ 125 │ 燃料

  13  │ 126 │ 轮胎

  14  │ 129 │ 低值易耗品

...

与企业会计制度相关的实用资料

农业企业会计制度

农业企业会计制度 企业会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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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 说 明

  (一)为了贯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规范农业企业的会计核算,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农业企业,包括不同所有制及隶属于各部门、各单位的农业企业以及农业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所属的单独核算的工业、商品流通业、运输业、建筑业、服务业等单位。

  (三)企业应按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汇总,以及对外提供统一的会计报表格式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会计科目。

  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帐簿,查阅帐目,实行会计电算化。各企业不要随意改变或打乱重编。在某些会计科目之间留有空号,供增设会计科目之用。

  企业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帐簿时,应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应只填科目编号,不填科目名称。

  (四)企业向外报送的会计报表的具体格式和编制说明由本制度规定;企业内部管理需要的会计报表,可参照本制度设计的格式由企业自行规定。

  企业向外报送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利润分配表和主营业务收支明细表,应按月或按年报送主管财政机关、主管部门和开户银行。国有企业的年度会计报表应同时报送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月份会计报表应于月份终了后6天内报出;年度会计报表应于年度终了后35天内报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从其规定。

  会计报表的填列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填至“分”。

  向外报出的会计报表应依次编定页数,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封面上应注明:企业名称、地址、开业年份、报表所属年度、月份、送出日期等,并由企业领导、总会计师(或代行总会计师职权的人员)和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

  企业对外投资如占被投资企业资本总数半数以上,或者实质上拥有被投资企业控制权的,应当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五)本制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负责解释,需要变更时,由财政部修订。

  (六)本制度自1993年7月1日起执行。

  二、会计科目

  (一)会计科目表

  顺序号  编号    名称

  一、资产类

  1    101   现金

  2    102   银行存款

  3    109   其他货币资金

  4    111   短期投资

  5    112   应收票据

  6    113   应收帐款

  7    114   坏帐准备

  8    116   应收家庭农场款

  9    118   内部往来

  10   119   其他应收款

  11   121   材料采购

  12   123   原材料

  13   128   农用材料

  14   129   低值易耗品

  15   131 ...

与企业会计制度相关的实用资料

工业企业会计制度

工业企业会计制度 企业会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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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 说 明

  (一)为了贯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规范工业企业的会计核算,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工业企业。

  (三)企业应按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汇总,以及对外提供统一的会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会计科目。

  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帐簿,查阅帐目,实行会计电算化。各企业不要随意改变或打乱重编。在某些会计科目之间留有空号,供增设会计科目之用。

  企业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帐簿时,应填制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应只填科目编号,不填科目名称。

  (四)企业向外报送的会计报表的具体格式和编制说明,由本制度规定;企业内部管理需要的会计报表由企业自行规定。

  企业会计报表应按月或按年报送当地财税机关、开户银行、主管部门。国有企业的年度会计报表应同时报送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月份会计报表应于月份终了后6天内报出;年度会计报表应于年度终了后35天内报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从其规定。

  会计报表的填列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填至"分"。

  向外报出的会计报表应依次编定页数,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封面上应注明:企业名称、地址、开业年份、报表所属年度、月份、送出日期等,并由企业领导、总会计师(或代行总会计师职权的人员)和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

  企业对外投资如占被投资企业资本总额半数以上,或者实质上拥有被投资企业控制权的,应当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特殊行业的企业不宜合并的,可不予合并,但应当将其会计报表一并报送。

  (五)本制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负责解释,需要变更时,由财政部修订。

  (六)本制度自1993年7月1日起执行。

  二、会计科目

  (一)会计科目表(略)

  附注:

  企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上列会计科目作必要增、减或合并:

  1.统一核算的专业公司或有独立核算的附属企业的企业,可以增设"拨付所属资金"科目;附属企业可以相应增设"上级拨入资金"科目。

  2.有调剂外汇业务的企业,可以增设"外汇价差"科目。

  3.企业内部各车间、部门周转使用的备用金,可以增设"备用金"科目。

  4.有外购商品的企业,可以增设"外购商品"科目。

  5.国家拨给特种储备资金的企业,可以增设"特种储备物资"科目和"特种储备基金"科目。

  6.经常收取包装物押金或其他保证金的企业,可以增设"存入保证金"科目。

  7.采用实际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的企业,可以不设"材料采购"和"材料成本差异"科目,增设"在途材料"科目。

  8.单独核算废品损失、停工损失的企业,可以增设"废品损失"、"停工损失"科目。

  9.根据需要,企业可以不设置"材料成本差异"科目,而在"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科目内分别设...

与企业会计制度相关的实用资料

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制度

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制度 企业会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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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01号科目 短期借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下的各种借款。企业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下的外汇借款也在本科目核算,或增设“短期外汇借款”科目核算。

  企业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种借款,在“长期借款”科目核算,不记入本科目。

  二、企业借入的各种短期借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归还借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发生的短期借款利息,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预提费用”、“银行存款”等科目。短期外汇借款发生的汇兑损益记入“汇兑损益”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债权人设置明细帐,并按借款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第203号科目 应付票据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对外发生债务时所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二、企业开出、承兑汇票或以承兑汇票抵付货款,借记“商品采购”、“应付帐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支付银行承兑汇票的手续费,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收到银行支付本息通知时,借记本科目和“财务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三、企业应设置“应付票据备查簿”,详细登记每一应付票据的种类、号数、签发日期、到期日、票面金额、合同交易号、收款人姓名或单位名称,以及付款日期和金额等详细资料。应付票据到期付清时,应在备查簿内逐笔注销。

  第204号科目 应付帐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因购买商品、材料物资和接受劳务供应等而应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企业进口商品发生的应付客户的进口货款,出口理赔款、出口佣金和运杂费等款项,也在本科目核算,或增设“应付外汇帐款”科目核算。

  二、企业购入商品、材料物资等已验收入库,但货款尚未支付,应根据有关凭证(发票帐单、随货同行发票)上记载的实际价款或暂估价值,借记“库存商品”、“材料物资”等科目,贷记本科目。采用售价核算的商品,应按售价借记“库存商品”科目,按进价贷记本科目,按售价与进价的差额贷记“商品进销差价”科目。

  企业接受供应单位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应付未付款项,应根据供应单位的发票帐单,借记有关费用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企业偿付应付帐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企业开出、承兑商业汇票抵付应付帐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票据”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照供应单位设置明细帐。

  第206号科目 预收帐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按照合同规定向购货单位或个人预收的货款和定金。企业出口商品预收国外的外汇货款和定金,也在本科目核算,或增设“预收外汇帐款”科目核算。

  二、企业按照规定向购货单位预收货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商品销售实现时,应按售价借记本科目,贷记“商品销售收入”科目,购货单位补付的货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退回多付的货款,作相反分录。

  预收货款情况不多的企业,也可以将预收的货款直接记入“应收帐款”科目,不设本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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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

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 企业会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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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说明

  (一)为了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会计核算,便于贯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应于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房地产开发企业。

  (三)企业应按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汇总,以及对外提供统一的会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会计科目。

  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电算化。各企业不得随意打乱重编。在某些会计科目之间留有空号,供增设会计科目之用。

  企业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时,应填制会计科目的名称,或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应只填列会计科目编号,不填列会计科目名称。

  (四)企业对外报送的会计报表的具体格式和编制说明,由本制度规定;企业内部管理需要的会计报表,由企业自行规定。

  企业会计报表应按月或按年报送当地财税机关、开户银行、主管部门。国有企业的年度会计报表应同时报送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月份会计报表应于月份终了后10天内报出;年度会计报表应于年度终了后35天内报出。另有规定者,从其规定。

  会计报表的填列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填至“分”。

  企业向外报出的会计报表应依次编定页数,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封面应注明:企业名称、地址、开业年份、报表所属年度、月份、送出日期等,并由企业领导、总会计师(或代行总会计师职权的人员)和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

  企业对外投资如占被投资企业资本总额半数以上,或者实质上拥有被投资企业控制权的,应当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特殊行业的企业不宜合并的,可不予合并,但应将其会计报表一并报送。

  (五)本制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负责解释,需要变更时,由财政部修订。

  (六)本制度自1993年7月1日起执行。

  二、会计科目

  (一)会计科目表

  序 号 编号 科目名称

  一、资产类

  1 101 现金

  2 102 银行存款

  3 109 其他货币资金

  4 111 短期投资

  5 112 应收票据

  6 113 应收账款

  7 114 坏账准备

  8 115 预付账款

  9 119 其他应收款

  10 121 物资采购

  11 123 采购保管费

  12 124 库存材料

  13 125 库存设备

  14 129 低值易耗品

  15 131 材料成本差异

  16 133 委托加工材料

  17 135 开发产品

  18 136 分期收款开发产品

  19 137 出租开发产品

  20 138 周转房

  21 139 待摊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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