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财政局关于湖北省财政厅关于2013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鄂财办会[2013]57号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3年度的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遵守会计和其它财经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三)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以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组织形式
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由省财政厅统一组织,实行无纸化考试。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以下简称“各地”)财政局负责本辖区的考务工作。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考点原则上设在各市、州政府所在地,考点设置应满足无纸化考试要求,并提前报省财政厅会计处备案。
三、报名时间
2013年全省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暂安排一次。报名时间为2013年4月8日—22日,每日8:00至22:00。双休日照常报名。
四、报名方式
全省统一实行网上报名,具体方式为:
(一)报名准备。
1.报名前考生应提前准备好电子登记照片。照片文件类型为.JPG格式,例如:XXX.JPG;像素宽114,高156;文件大小不得超过10KB;相片应符合身份证登记照要求。
2.应具有中国银联所支持的银行卡,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二)登录报名网站。登录湖北省财政厅公众网(网址:http://www.ecz.gov.cn)后,认真阅读有关文件和考试公告,了解报名须知、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
(三)选择考试管理机构。登录“湖北省会计从业资格网上报名系统”,按照属地原则(工作地、户口所在地、全日制在校学生中高等院校所在地)就近选择会计考试管理机构。不允许跨省、市(州)、县(区)报名,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考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填报个人信息。考生本人应按网上报名系统提示逐步操作,如实填写每项报名信息并仔细核对,按系统要求正确上传电子相片。
(五)选择报考科目。符合下列条件者,只需参加《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单科考试:自毕业之日起至报名之日止2年内(含2年)取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及以上会计类专业(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学历或学位。不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需参加全部三科考试。
(六)网上缴费。三科考生直接通过网络缴纳报名费;单科考生应携带身份证、能证明自己符合单科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报名信息表》(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