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上半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公告
现将2015年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合格标准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60分及以上;会计基础:60分及以上;初级会计电算化:60分及以上(或珠算:合格);同时取得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或珠算)合格的考生,方可取得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资格。
二、 申领时间
2015年7月10日开始,6个月内。
三、申领时须携带资料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江苏省会计人员基本情况表》;
3、近期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一张;
4、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中专(含)以上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如具有专业技术资格的,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如具有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评估师等相关执业资格的,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现工作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8、无工作单位的,须提供户籍(居住地或暂住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注:上述资料复印件及表格统一使用A4纸。
四、 申领地点
1、有工作单位的,到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所在地的区财政局办理点办理;
2、无工作单位的,到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暂住地)的区财政局办理点办理;
3、部省属行政事业单位的人员到省级办理点办理。
五、各区财政局办理点地址及联系电话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