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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2019学年度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教育系统教职员招聘763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教育系统拟公开招聘2018—2019学年度公办教职员,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8—2019学年度我区教育系统计划公开招聘公办教职员763名,其中区直高中、业余体校、星辉学校共32名,职业学校11名,初中、小学720名。详见《2018—2019学年度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教育系统招聘教职员计划和岗位》(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分为以下三大类: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含已与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签订暂缓就业协议的2016年、2017年毕业生);社会在职人员;留学回国(境)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
4.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符合《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
6.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附件1)相符,具体参考《广东省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
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相近但又未列入《广东省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也可接受报名,须在报名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和认定为相近专业的说明;
我区临时聘用专任教师报考义务教育阶段招聘岗位的,可报考与所学专业相符的招聘岗位,或报考与教师资格证或中级以上教师系列职称相应的招聘岗位,并在报名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7.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各类对象具体条件
1.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含已与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签订暂缓就业协议的2016年、2017年毕业生),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获得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2)以本科学历报考者,本科期间成绩符合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50%,或各学科平均分在75分以上,或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8以上;
特殊教育、校医、财务岗位报考者不受成绩条件限制;
(3)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即1982年9月1日后出生);
2.报考基础学科教师岗位的社会在职人员,还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区外在编在职教师,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或以上学段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即1982年9月1日后出生);
(2)2008年9月1日前至今连续在我区任教的临时聘用专任教师,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或以上学段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年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