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2012年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院概况
1、学校全称:信阳师范学院华锐学院
2、学校国标代码:13503
3、办学地点:河南省信阳市
4、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5、办学层次:四年本科(全日制)
6、招生对象: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或同等学力者
7、办学特点:学院聘请拥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183人,并充分依托信阳师范学院,使学生能充分享受二本的优质教育资源,以学生出路为导向,充分考虑学生就业需求、创业需求和继续深造需求,采取“依据所需、科学分类、因材施教、学以致用、用以见效”的人才培养模式,力促学生成长成才。
二、招生计划
8、招生计划数:2012年生源以河南省为主,同时面向天津、湖北、江西、江苏、安徽、广东、湖南、海南、内蒙古、新疆、福建等省、自治区招生;我院2012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区)招办公布的招生专业和人数为准。
9、计划公布形式:一是由有关各省(市、区)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公布;二是通过我院招生信息网等形式公布。
三、录取
10、外语语种: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除英语专业外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新生入学实施外语教学统一用英语。
11、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教育部统一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
12、男女生比例:招生录取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13、录取规则:
(1)学院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择优录取考生。
(2)学院普通类专业在本科三批或当地省级招办统一安排的相应批次中录取,学院依据各省(市、区)确定的录取分数线,采取“志愿优先”的原则,即优先录取本院第一志愿的考生,第一志愿不能完成招生计划时,再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对同一院校志愿进档的考生,执行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专业志愿,参照专业相关科目或主要科目、身体条件等因素综合考虑安排专业。
学院各普通类专业录取无志愿分数级差要求,各招生专业录取要求以各省市招生办公室公布为准。
(3)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河南省:文化课考试及专业测试成绩均达到控制分数线,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外省:文化课考试及专业测试成绩均达到控制分数线,按专业考试成绩和文化课成绩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艺术类各专业的专业成绩使用考生所在省份的艺术专业统考(联考)成绩。
14、录取结果公布。对录取的考生将通过新闻媒体及学校校园网(http://www.hrxy.edu.cn)进行公布,考生还可拨打招生咨询电话(0376-6391981、6392235)进行查询。
四、收费标准
15、新生收费项目分为学费、书费、住宿费三类。学费收费标准以河南省教育厅、财政厅和发改委所批标准执行,收费许可证号:20110801;①艺术类专业12000元/生.年,英语、日语专业11000元/生.年,土木工程专业11000元/生.年,其他普通本科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