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GB/T 9704-2012)(有删减)
为提高党政机关公文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2012年6月29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GB/T 9704-2012)。该标准于2012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此标准是对国标《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GB/T 9704-1999 )的修订,对公文用纸、印刷装订、格式要素、式样等作出了具体规定。特别是将党政机关公文用纸统一为国际标准A4型,首次统一了党政机关公文格式要素的编排规则,使党政机关公文的表现形式更加规范。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对GB/T 9704—1999《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进行修订。本标准相对GB/T 9704—1999主要作如下修订:
(a)标准名称改为《党政机关公文格式》,标准英文名称也作相应修改;
(b)适用范围扩展到各级党政机关制发的公文;
(c)对标准结构进行适当调整;
(d)对公文装订要求进行适当调整;
(e)增加发文机关署名和页码两个公文格式要素,删除主题词格式要素,并对公文格式各要素的编排进行较大调整;
(f)进一步细化特定格式公文的编排要求;
(g)新增联合行文公文首页版式、信函格式首页、命令(令)格式首页版式等式样。
公文格式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党政机关公文通用的纸张要求、排版和印制装订要求、公文格式各要素的编排规则,并给出了公文的式样。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党政机关制发的公文。其他机关和单位的公文可以参照执行。
使用少数民族文字印制的公文,其用纸、幅面尺寸及版面、印制等要求按照本标准执行,其余可以参照本标准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略)
5 公文用纸幅面尺寸及版面要求
5. 1 幅面尺寸
公文用纸采用GB/T 148中规定的A4型纸,其成品幅面尺寸为:210 mm×297 mm。
5.2 版面
5.2.1 页边与版心尺寸
公文用纸天头(上白边)为37 mm±1 mm,公文用纸订口(左白边)为28mm±1mm,版心尺寸为156 mm×225 mm。
5.2.2 字体和字号
如无特殊说明,公文格式各要素一般用3号仿宋体字。特定情况可以作适当调整。
5.2.3 行数和字数
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个字,并撑满版心。特定情况可以作适当调整。
5.2.4 文字的颜色
如无特殊说明,公文中文字的颜色均为黑色。
6 印制装订要求
6. 1 制版要求
版面干净无底灰,字迹清楚无断划,尺寸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