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总结【一】
一年来,在县纪委的正确领导下,嵩市镇党委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要求,按照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扎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确保了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现将我镇落实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镇党委在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责制中,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坚持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健全领导机构,明确职责范围,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到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工作之中,统一部署落实、统一检查考核;重视和支持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依法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纪委的监督,加强反腐败体制创新和制度保障,确保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整体推进。
2、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一是采取“一个橱窗、两面教育、三种载体”的宣传教育模式,结合本县“竹”“茶”廉政文化,对党的方针政策、上级纪检有关会议精神等进行了广泛宣传。二是坚持每周二晚学习制度,镇党委领导全年带头上廉政党课4次,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报告和反府倡廉工作的论述,使党员干部在思想和政治上自觉和党中央保持一致。三是开展反面案例警示教育。通过党员远程教育平台,每季度组织镇、村干部开展观看有关廉政文化的电教片活动,通过观看、学习,加强党员干部的廉政防范意识。
3、强化督查考核,确保工作落实。在责任制的落实督查中,镇党委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定期召开班子成员、各村各单位负责人会议,听取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汇报,解决责任落实中的困难和问题;二是镇纪委与各挂村领导干部定期到各村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开展落实情况;三是定期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民主测评活动;四是检查各单位年中、年末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宣传工作,要求充分召开会议、张贴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宣传形式和宣传办法,将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力争使上级纪委部门对我镇党风廉政建设有个满意的测评。
二、镇纪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情况
20xx年,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打铁还需自身硬”的总要求,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带头纠正“四风”的精神要求和县纪委反腐倡廉工作部署,嵩市镇纪委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
1、落实监督责任。积极协助镇党委制定20xx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并结合本镇实际,对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作了详细的分解,明确各项工作的目标和要求,落实具体承办部门和责任人,做到任务量化,责任到人,并要求各责任人定期向党委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同时,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和农村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
2、加强廉政教育。一是结合全县开展廉文化“七进”示范点创建活动,充分运用镇村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栏,广泛宣传党纪党规。二是加强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若干规定的监督检查,加强民生资金监管力度,加强可能产生利益冲突的国家工作人员特定关系人的监管,使党员干部不想腐不敢腐,坚持抓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