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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杭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招生 杭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杭州职业技术学院是坐落于素有“人间天堂”美誉的杭州的一所公办全日制专科大学,共开设了42个专科招生专业,专业涵盖13大学科门类,现面向14个省开展招生工作,具体内容见下文,感兴趣的仔细阅读一下吧!

  杭州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称

杭州职业技术学院

与关于杭州职业技术学院的资讯相关的招生简章

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2016

招生简章 招生章程 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招生章程已经公布,出国留学网高考网为大家提供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2016,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订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高校全称和校址

高等学校全称: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主校区地址:杭州富阳高科路198号(高桥校区)

分校区地址:杭州建德梅城镇环城西路52号(严州校区)

第三条办学层次和类型

办学层次:普通专科(高职)

办学类型: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招生范围:经教育部批准,我院2016年面向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福建省、山西省、贵州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

第五条录取通知书由院长签发。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成立由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订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规定。招生录取中的重大问题由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

第七条招生就业处是学校具体负责招生和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招生方面负责招生录取的日常事务。

第八条学校成立以监察审计室负责人为组长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录取的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监督招生录取全过程,并设立招生监督电话,接受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根据教育部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的制订以社会人才需求、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为依据。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校长办公会讨论审定,报省教育厅批准后执行。在具体执行过程中,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以根据生源情况适当调整分专业计划。

第十条招生就业处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招生生源计划报(送)到各有关省的教育考试院(高招办),并按规定时间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达标、统考成绩达到我院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根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根据有关省教育考试院(高招办)录取批次的安排,提前确定录取投档比例。结合各省教育考试院(高招办)提供的本批次分数线以上生源情况及有关数据,视报考我院的上线生源情况,提前调整计划。接受各省教育考试院(高招办)根据本批次生源情况按投档比例提供的投档名单进行录取,学校确定录取分数线。

第十三条对所有进档考生,根据专业志愿先后方式按实考分数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依次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根据省教育考试院(高招办)按本批次比例提供的投档名单进行录取。录取后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进行征求志愿录取,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视情况降分进行征求志愿录取。

第十五条在投档总分相同的情况下,则按文化总分高低,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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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 高考招生章程 2017高校招生章程

  出国留学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7年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供广大考生参考,更多高考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订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高校全称和校址

  高等学校全称: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主校区地址:杭州富阳高科路198号(高桥校区)

  分校区地址:杭州建德梅城镇环城西路52号(严州校区)

  第三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

  办学层次:普通专科(高职)

  办学类型: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录取通知书由院长签发。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成立由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订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规定。招生录取中的重大问题由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

  第六条 招生就业处是学校具体负责招生和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招生方面负责招生录取的日常事务。

  第七条 学校成立以监察审计室负责人为组长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录取的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监督招生录取全过程,并设立招生监督电话,接受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根据教育部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教育考试院(高招办)公布为准。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的制订以社会人才需求、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为依据。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校长办公会讨论审定,报省教育厅批准后执行。在具体执行过程中,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经各省教育考试院(高招办)同意,可以根据生源情况适当调整分专业计划。

  第九条 招生就业处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招生生源计划报(送)到各有关省的教育考试院(高招办),并按规定时间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学校确实需要调整招生计划的,向上级招生主管部门申请,经同意后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达标、统考成绩达到我院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根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符合报考面向杭州市萧山区、余杭区、桐庐县、淳安县和建德市定向培养农村幼儿园教师学前教育(师范)专业条件的考生,按照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填报志愿,且考生必须以第一院校志愿填报我校,否则无效。

  第十三条 面向浙江省“统一高考”招生录取方式:以考生符合所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根据省教育考试院专业平行志愿分段投档提供的考生名单,根据考生高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高考总分相同的考生,依据位次、志愿顺序录取。三段录取后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进行征求志愿录取。

  第十四条 面向浙江省“单独考试”招生录取方式:以考生报考类别为前提,根据省教育考试院专业平行志愿...

2022年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招生 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是由杭州市人民政府主办的一所全日制专科大学,共拥有高桥校区和严州校区两所校区,学校一直以“两步走、创一流”为发展目标,开设了8个高职二级学院,38个专科招生专业,专业涵盖8大专业群,下面是该校的招生章程来和小编一起看看吧!

  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称

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成都职业技术学院

招生简章


        一、办学性质及层次:成都职业技术学院是成都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属公办性质的专科层次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级院校、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和四川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之一。
  二、办学地址:
  高新校区:成都市高新区益州大道北段15号    邮编:610041
  花源校区:成都市新津县花源镇花源大道310号   邮编:611433
  青羊校区:成都市青羊区大石西路56号    邮编:610072
  
  三、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在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公开、公平、公正录取考生。
  2、身体要求:严格遵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体检指导意见》文件精神执行。新生入学后,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特别说明:护理专业因教学及就业的需要,建议报考学生应身体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男生身高不低于165cm,女生身高不低于155cm。
  3、学院面向四川、重庆、河南、海南、新疆、云南六个省(市、自治区)招生。
  4、学院录取将遵循按志愿,由高分到低分,综合考察,择优录取的原则。填报我院第一志愿、且高考成绩达到我院在各招生省份的录取调档分数线的考生,录取时在专业安排上尽量满足考生的第一志愿。若第一志愿不满额,我院不拒绝后续志愿考生。
  5、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其他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6、艺术类专业考试与录取原则:我院艺术类专业认定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对体检合格、高考文化考试成绩及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州、直辖市)艺术类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投档考生,依据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
  7、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对各相关学科成绩不作特殊要求。
  8、学生毕业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成都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文凭。
  9、对男女考生和应往届生一视同仁。
  10、凡在我院规定报到的时间截至20天之内,未到学院报到且未请假的学生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11、对填报我院志愿的考生,根据国家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可以享受加分投档或降分录取的照顾政策。
  12、报考我院航空服务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我院组织的统一面试,合格后方可填报。面试时间定为2012年6月9~10日,面试地点为学院高新校区。
  13、学费、住宿费严格按四川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四、联系电话:(028)85323653   85327933
  网址: www.cdvt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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