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小编为大家提供长沙学院2019招生章程,学校在新生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
长沙学院2019招生章程
长大发〔2019〕9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坚持依法治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各省教育部门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长沙学院,英文名称:Changsha University;国标代码:11077;办学类型:公办;办学层次:本科;学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洪山路98号。
第三条 学校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实行省市共建共管、以长沙市管理为主的体制。学校主动融入长沙经济社会发展,紧密对接长沙支柱产业和新兴集群,基本形成以工程应用类学科专业群为主体,文化创意类与现代服务类学科专业群为两翼,理、工、文、管、法、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结构。
第四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制度,严格执行教育部“30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五条 学校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包括普通类和艺术类。招生的对象为普通高考生。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由校长、主管副校长、纪委书记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招生工作政策,执行学校党委和行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七条 招生工作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的下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执行学校制定的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做好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招生工作总结,及时上报招生有关数据。
第八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招生政策、法规、制度等贯彻实施的监督,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根据学校定位、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人才需求、专业发展等因素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制定年度招生计划。经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和党委会审定后,报上级计划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条 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制定学校分省、分专业生源计划,经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审定后,报上级计划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将上级计划主管部门批准的生源计划按要求及时寄(送)到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 学校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