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相关规定,为更好地贯彻“依法治招”的要求,保证学校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的校名为内蒙古工业大学,学校英文名称:Inner Mongolia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学校国标代码:10128 。
第三条 学校性质
内蒙古工业大学是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理、文、经、管、法、教育相结合的多科性大学,是内蒙古自治区重点建设的高校之一。学校隶属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主管部门为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第四条 学校概况
内蒙古工业大学始建于1951年,曾隶属于农业机械部、机械工业部等。学校下设26个学院(部、中心),有4个博士学位授予学科、53个硕士学位授予学科、11个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领域、具有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授权和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授权点、工商管理二学位专业及9个自治区级重点学科;目前共开设62个本科专业。所设专业基本覆盖了自治区主要工业门类和主干产业,形成了研究生、二学位、普通本科(含民族预科)、普通专科、高等职业教育、继续教育等多层次的办学格局。
学校本部位于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爱民街49号,金川校区位于呼和浩特市金川开发区,海东校区位于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大街929号,矿业学院位于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大路新区。
内蒙古工业大学2010年普通高校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按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执行,详见我校招生网或招生专刊。
第五条 内蒙古工业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六条 内蒙古工业大学招生工作实施“阳光招生工程”,接受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内蒙古工业大学设立由校领导、招生、纪检、教学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领导内蒙古工业大学的招生工作。
第八条 内蒙古工业大学招生工作委员会设招生办公室,具体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