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内蒙古2017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材料要求”,由出国留学网教师资格考试栏目为大家整理,希望对考生能有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教师资格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根据《2017年内蒙古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知悉,2017年内蒙古春季教师资格认定材料要求如下:
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思想品德情况的鉴定或证明材料一份。
要求:社会人员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人事档案在工作单位的由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高等学校教师由学校人事处出具。
(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申请人员网上报名时下载打印,并本人签字。
(三)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四)教育教学能力条件: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者,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自治区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六)体检合格证明一份,必须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
(七)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八)高等院校教师在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时,除提供上述规定的材料外,还必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师范类专业:对于后期本科学历的教师,如果专科是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则必须提供专、本科毕业证、专科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如果专科是非师范类专业毕业,后期本科是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则必须同时提供专、本科毕业证、后期本科毕业生成绩登记表。
2.学校与教师签订的两个年度(含试用期)以上的聘任合同。
3.近2年的教学业务档案,含1年实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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