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清晨,这个消息是清晨里的一切都知道的事情,包括清晨的那滴露珠,也包括清晨那只会唱歌的布谷。
我时常会出现在清晨的大地上,用我舒展的四肢告诉清晨里的一切,我起床了,我开始生命的运动了。这时候,我会瞧见到清晨的朝霞在对我微笑,那初生的太阳伸了一个懒腰,那滴露珠在树叶子上摇摇欲坠,而那只会唱歌的布谷正在一棵参天的大树上大放歌喉。
每次听见那只布谷大放歌喉的时候,我会偷偷的在大地上欢笑。笑那只布谷可真是喜欢表现啊,一大清早就迫不及待地告诉所有人,“我会唱歌,我会唱歌。”有时候那只布谷也不这么说,它只是不停地唱,唱我们所听不懂的美妙音乐,展现我们所有人都羡慕的歌喉。我比较喜欢它只顾着唱的时刻,那样的时刻,那只布谷有着我们都想要的忘情,有着我们都羡慕的自由。
那滴露珠是在清晨快要结束的时候,掉进了草地里,化作了滋润草地的雨露,再也回不到它的过去。我在清晨也思考过那滴露珠的一生,正如我在清晨思考过为什么我喜欢清晨。它们二者没有什么共同点,却同样引起了我的注意。于是我也像喜欢清晨一样,喜欢了那滴露珠,在它摇摇欲坠的时候,便轻轻地俯身去告诉它:“我也喜欢你”。
我喜欢清晨,是朝霞认可的事情,也是太阳不怎么在意的事情。知道朝霞认可,是因为朝霞对着我微笑,知道太阳不怎么在意,是因为它正忙着运转,连伸个懒腰都显得浪费了时间。朝霞用它的温柔接纳了我,像它接纳了清晨的到来。太阳用它的忙碌忽略了我,像它也没有意识到清晨是接替黑夜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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