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注意了!根据农业农村部人事司发布的公告,2023年国考农业农村部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将于4月13日进行,请各位考生做好准备。下面是出国留学网收集整理的 “有关农业农村部2023年公务员面试的通知” ,本文供各位考生参考,欢迎阅读。
有关农业农村部2023年公务员面试的通知
一、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详见附件1)于2023年4月3日17时前通过电子邮件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电子邮件标题统一写为“XXX确认参加农业农村部XXX司局XXX职位面试”。 正文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如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正文中注明。电子邮件发送地址:rssldgzc@agri.gov.cn。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格式详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于2023年4月3日17时前传真至010-59192551。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轻重记入诚信档案。
二、资格复审
请参加面试的考生进行面试确认时一并将以下材料电子版(PDF格式)打包发送至rssldgzc@agri.gov.cn,接受资格复审:
1. 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2. 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3. 报名登记表(须带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 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等材料。
5. 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过的考生(在编人员),提供聘用合同等材料;在企业、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同时提供劳动合同和对应时间的社保缴纳记录等材料。
6. 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
社会在职人员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提供离职有关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