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类证件至少有一种是护照、正式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
第二类证件可以是驾驶证、带钢印的工作证(不接受工作卡)、往来港澳通行证、外国人居留证、外国人工作许可怔,港澳居民回乡证,或由正规大专院校颁发的学生证(不含五大:电视大学、夜大学、职业大学、业余大学、函授大学;其他任何培训性质的院校或培训项目颁发任何形式的证书均不接受);
缺少第二类证件,可按照下列情况准备身份证明信:
学生从所在学校和档案存放人事部开具证明信。
个人人事档案在本公司存档的职工从人事部开具证明信,并骑缝盖2个章:所在单位的公章和人事章(有“xxxx人事章”的字样);
个人人事档案不在本公司存档的职工,除了开具本公司证明信(照片上骑缝盖公司章),务必在档案所在地加盖人事部骑缝章。(人才交流中心或街道办事处存档处)
不属于以上情形的考生,可以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证明信,应该是有照片、并在照片上骑缝加盖户籍章的格式打印户籍证明。
出具上述除第4种证明之外的任一种证明,证明信需有本人照片、本人签字、本人身份证号码,个人体貌特征描述和经办单位人事部门有效直线电话,经办人签字,并且在照片上骑缝盖2个章:介绍单位的公章和人事章(有“xxxx人事章”的字样)。证明信要求是专用介绍信纸或者打印的公司LOGO纸。
未按要求出示证件的考生,考场有权拒绝其参加考试。
请注意:按照ETS要求,考场不接受以下证件作为考试证件:(但不仅限于此)
持任何假证件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
临时证件(包括临时身份证、临时驾驶执照、临时工作证等)
过期的证件(包括过期身份证、过期驾驶执照、过期工作证等)
国际驾驶执照
社会保险卡
任何信用卡
公证函
工作卡
出入证(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