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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银行从业《法律法规》考点:刑事法律制度
第一节 刑法基本理论(新增)
一、刑法的概念、任务和基本原则
(一)罪行法定原则
即“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二)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三)罪责相适应原则
二、犯罪
(一)犯罪的概念和特征
《刑法》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犯罪具有社会危害性和刑事违法性两个特征。
(二)犯罪构成
犯罪构成是使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的根据。
任何一种犯罪的成立都必须具备四个方面的构成要件,即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犯罪客体和犯罪客观方面。
1.犯罪主体
犯罪主体是指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或单位。
我国《刑法》把刑事责任年龄划分为3个阶段:
(1)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
(2)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为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
(3)不满14周岁的人不管实施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
2.犯罪主观方面
犯罪主观方面是指犯罪主体对自己危害行为及其危害结果所持的心理态度。
3.犯罪客体
犯罪客体是指刑法所保护而为犯罪所侵犯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
4.犯罪客观方面
犯罪客观方面是指犯罪活动的客观外在表现,包括危害行为、危害结果。
(三)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
1.犯罪预备
《刑法》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2.犯罪未遂
《刑法》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3.犯罪中止
《刑法》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四)共同犯罪
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是:必须二人以上、必须有共同故意、必须有共同行为。
1.必须二人以上
2.必须有共同犯罪故意
共同犯罪故意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