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十司法考试二卷重点考查科目之一,广大考生又是如何备考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科目的,如何才能够高效地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考点及知识了?在学习的过程中一定要学会进行知识点的归纳。详情请看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为您提供的“2016年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试题及答案”。
1、关于司法和司法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A. 现代社会,司法构成社会纠纷解决体系中最具普适性的方式,法院已成为最主要的纠纷解决主体
B. 法官自由裁量应力求达到合法与合理高度统一,尽可能地减少法律适用过程中的不确定性,防止司法擅断与专横
C. 通过对不同的案件采用不同的诉讼费用分担机制,能够影响诉讼各方的行为方式,实现诉讼费用的“配置效率”
D. 司法机关特别是最高法院参与公共政策的制定,表现出司法权在国家权力配置与运作中的越位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司法的特征、效率和功能。
选项A说法正确。司法不仅具有形式上的普遍性,在实质意义上,司法可以解决其他机关所不能解决的一切纠纷,司法管辖的范围是包括外国人在内的所有人,是管辖范围最广泛的审判机关,任何人都有发动资格向法院申请对某一纠纷作出决定,判予法律所规定的权利。在现代社会,司法构成社会纠纷解决体系中最具普适性的方式,法院已成为最主要的纠纷解决主体。
选项B说法正确。法律相对于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具有滞后性,法官在司法过程中不应当机械性地适用法律,而应根据社会生活的变化,对法律进行正确完整的阐释。法官在裁判中对解释法律与行使自由裁量权的合理、准确,无疑也是消减不确定性的主要途径。当然,如果解释与裁量不合立法目的与实情,有可能加剧司法中的不确定性,因此,法官自由裁量应力求达到合法与合理高度统一,尽可能地减少法律适用过程中的不确定性,防止司法擅断与专横。
选项C说法正确。诉讼费用分担的合理性问题,是指在诉讼过程中所消耗的费用要由司法机关与有关当事人进行合理的分担。因为通过对不同的案件采用不同的诉讼费用分担机制,能够影响各方的行为方式,实现诉讼费用“配置效率”,从而在总体上节省司法成本。
选项D说法错误。现代法治社会,司法机关特别是最高人民法院参与公共政策的制定,表现了司法权在国家权力配置与运作中的角色与定位。
2、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李某因车祸遇难,生前遗嘱指定16岁的儿子李明为其全部财产继承人。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
A. 李明有权继承其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B. 如其他合伙人均同意,李明可以取得有限合伙人资格
C. 如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是完全行为能力人,则李明不能成为合伙人
D. 应当待李明成年后由其本人作出其是否愿意成为合伙人的意思表示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普通合伙人的资格及其财产份额的继承。
《合伙企业法》第五十条规定,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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