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的初级会计师考试已经在不少的考试地区发布了考试的报考通知,还没有发布的地区也将在这个月陆续发布。各位考生们目前应该关心的内容是考试的报考安排,小编接下来就在本文中为大家带来了2023年天津市初级会计师考试考务日程安排通知,一起来看看吧!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级资格考试(天津考区)考务日程安排的通知
各市级主管部门,各区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作部署,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以下简称会计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分别于2023年5月(初级、高级)、9月(中级)举行。现将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报名方式、收费标准
(一)报名时间
1.初、高级报名时间:2023年2月7日至2月28日12:00;网上报名缴费在2月28日18:00截止。
2.中级报名时间:2023年6月20日至7月10日12:00;网上报名缴费在7月10日18:00截止。
报考人员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和报名流程后,按系统操作提示进行报名。
(二)报名方式
会计初、中、高级资格考试继续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自行登录“天津会计”网站(tjkj.cz.tj.gov.cn)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
未在我市会计诚信平台信息采集的考生,请先完成信息采集或跨省信息调入。信息采集请登录“天津会计”网站首页左侧的会计诚信平台—“信息采集”窗口提交申请,并按照要求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跨省信息调入请联系调出地财政厅(局)办理。信息采集或跨省信息调入由区财政局审核通过后,考生可登录“天津会计”网站进行报名。
已在我市会计诚信平台采集信息的考生,应及时完成信息更新后登陆“天津会计”网站进行报名。
报名系统将自动调取天津市诚信平台信息库中的信息进行比对校验。校验通过后,考生可继续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及网上缴费。考生缴费成功后,须在报名系统中打印《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和报名回执。报考人员本人须在《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承诺书”栏签字确认,所属工作单位审核后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单位人事部门应对考生报名信息表中的工作岗位、学历、资历等情况进行审查。各单位须严格审查考生的报考资格,对于不符合报考资格参考且成绩合格的考生,其考试成绩无效;无工作单位的考生“工作单位”栏目填“无”,报名信息表不需盖章。报名回执是考生报名成功的唯一有效证明,考生应妥善保管。
考生应在报名缴费前仔细填写并认真核对报名信息,缴费成功后,报名系统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也不能退费,重复缴费的款项将在对账后及时按原渠道退回。
(三)收费标准
1.初级、中级资格考试考试费:每人每科51元。
2.高级资格考试考试费:每人120元。
(四)考试费发票领取时间及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