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1年12月1日起,加拿大驻各国的签证办事处开始接受父母和祖父母来加团聚“超级签证”的申请。该类签证适用于加国居民或公民处在移民申请签证审批轮候期的申请人的父母和祖父母,有效时间可长达10年,获签者每次留加时间最长24个月,且在此期间不必更新签证。 每年加拿大都收到超过4万至5万份新的家庭团聚申请,现时移民部积存了超过16.5万份申请,致使目前该类别审批的等候时间达到7年,一方面暂停接受父母或祖父母受担保来加团聚移民的新申请,一方面推出“超级签证”,让处于团聚移民申请轮候期的父母或祖父母,与居住在加拿大的家人有更长时间相聚,而又不用负担他们的福利。另外,2012年,加拿大还将大增父母或祖父母永久居民人数,增至25000人,这将是近20年来接纳父母或祖父母担保移民最多的人数。 申请超级签证的基本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