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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到期

合同范本 劳动合同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依合同的具体含义不同而有所不同。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关系来说,合同的内容是指当事人享有的债权和承担的债务;合同作为一种法律文书来说,合同的内容是指据以确定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和责任的合同条款。下面是小编跟大家分享的有关合同的信息,仅供参考。更多相关合同合同签订的信息请关注m.liuxue86.com 合同网。

  案例:

  王小姐在2003年4月1日与单位签订了一年期的劳动合同,合同的截止日期为2004年4月30日。双方在合同期间履行顺利。在2004年4月30日的当天,王小姐的主管告诉王小姐,她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已经到期,公司不再考虑与王小姐继续保持劳动合同关系,并向王小姐出具了公司制发的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此通知书中明确的终止时间也是2004年4月30日。其主管并且明确告诉王小姐,因为是合同正常终止,所以公司不准备对王小姐作出任何补偿。王小姐对公司的这种行为不服,来到我所,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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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劳动合同到期评估表相关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到期辞职

劳动合同 合同到期

  不同种类的合同法的作用不一样,用人单位是通过劳动合同与工作人员确定关系,合同一旦生效对双方都有约束力,这样才能使双方的利益都有保障。所以一些重要的合同信息千万不要错过了。下面是小编跟大家分享的有关合同的信息,仅供参考。欢迎关注留学网更多相关信息。m.liuxue86.com/hetongfanben/ (本文为你提供合同范本两篇。)

篇一:

  合同自然终止也要补偿

  按照旧法的规定,只有在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主动提出解除未到期的劳动合同时,无过错的劳动者才会获得补偿;如果是合同到期终止,一般情况下劳动者不会得到任何补偿。而在新法中,这一被执行了12年的规定将被颠覆。《劳动合同法》中规定,除劳动者原因不能续约的外,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也要支付经济补偿,其标准与解除长期劳动合同的标准完全一样,这在第四十四条和四十六条中得以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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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劳动合同到期评估表相关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到期补偿

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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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你提供合同范本两篇。)

  劳动合同到期补偿(一)

  问:

  2006年9月进公司到2008年12月合用到期,公司现通知不再续约,请问可以提出几个月的补偿?

  答:

  正确的是只补偿一个月 法律依据: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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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到期赔偿

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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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

  本人于2002年7月进入某单位上班,单位一直没与我签订劳动合同,在此之前单位也没为我购买任何保险。从2008年1月开始,单位才开始与我签订了4年的劳动合同,并购买五险一金,今年年初我与该单位又续签了一年。合同今年年底到期,而我本人不打算再与该单位续签劳动合同,请问我能否得到经济补偿,那么之前单位没给我买的保险,能否一并赔偿呢?

  答:

  1、你主动与单位不再续签劳动合同,得不到补偿。2、之前的社会保险也不会得到赔偿。3、你可以与单位再签劳动合同,尔后发现单位有三十八条情形后,以此理由主动解除,可得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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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 劳动合同到期

劳动合同 工伤 合同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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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

  问:

  劳动合同今年年底到期,工伤在办理中,受伤职工还在养病期间,单位如果以合同到期为由不再对受伤员工负责怎么办?

  答:

  单位如果以合同到期为由,也就是说还没有发生这样的事情。当单位以这样的理由要求与该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时,可要求企业为其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医疗补助金及伤残就业补助金按当地标准执行。单位不承担时,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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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 劳动合同到期

劳动合同 合同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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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怀孕 劳动合同到期(一)

  问:

  我老婆预产期是5月5日,合同到期时间为5月1日,按照劳动法规定,他应该享有90天的产假,即分娩前15天,分娩后75天,合同到期后,合同要不要续签,还是合同自动延续到哺汝期结束?哺汝期是12个月吗?或者理解为到孩子满一周岁?产假90天,应该包含在哺汝期内。合同自动延续到明年的5月份,也就是直到孩子满一周岁,可以这样理解吗?还有公司交纳的医疗保险,在医院生孩子所产生的费用,是按照多少的比例报销?公司的医疗保险 和 家庭办的城镇人口医疗保险可以同时享受吗?在产假、哺汝期期间的工资是怎样算的?包含正常的基本工资外的其他补助吗?

  她是在合同期外分娩(生孩子) 一样的享受以上的所有待遇吗? 今天仔细的看了老婆的合同,发现了个惊人的事情。合同日期到期为2月1日,一年合同,但是最后签合同日期是5月21日,这样有什么问题吗?还有,公司没有按规定办理5险,只个办了 养老、工伤、失业,那其他的两项 生育 和 医疗 险怎么办?我们要怎么做呢,这5个险是国家强制的吗?

  答:

  首先,享受生育相关报销,必须参保生育险才可以。针对你提供的细节,说明你的爱人没有参保生育险,所以没有报销功能。是这样的,要享受生育相关报销,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缴纳生育保险时间累积满一年(部分地区略有出入);二是在生育期间必须处于在职状态,并继续缴生育保险费用。如果已经辞职,就无法享受生育险,即使此前缴纳了多年的生育保险费。其次,不管什么医疗保险,只能报销正常生病,意外等情况下的相关费用报销,对于生育没有报销功能的。第三,社保是单位必须参保的,而社保包括5险1金,即你提到的相关保险,还有公积金。你不用担心,可以使用法律来保护自己。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必须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保险,因此购买社保是必须的,属于强制保险。所以可以申请单位补交社保相关费用,这是你爱人应该享受的福利待遇。可以跟用工单位协商解决,无果的情况下,申请劳动仲裁或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反映并投诉,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等,是可以得到有效解决的。其证据就是证明跟单位有劳动关系,比如工资条,工牌等。第四,参保了生育保险享受待遇如下: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1)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2)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职工,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3)生育保险待遇生育津贴发放标准,以生育(流产)时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为基数按规定假期计发:1、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均...

孕期劳动合同到期

合同范本 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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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

  请问现在的劳动合同法还是08年那个吗?怀孕四个月,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到期了,公司是不是不可以把我辞掉?要持续到什么时候,他们才有权利解除合同呢?在哺乳期期间我是不是随时可以无条件的结束合同离开公司?还有就是产假期间公司仍需要给我基本工资么?如果在怀孕的时候去做产检,这个属于事假还是病假?医院会开病假条么?问题比较多比较杂,希望能一条一条的回答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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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到期终止

劳动合同

  不同种类的合同法的作用不一样,用人单位是通过劳动合同与工作人员确定关系,合同一旦生效对双方都有约束力,这样才能使双方的利益都有保障。所以一些重要的合同信息千万不要错过了。下面是小编跟大家分享的有关合同的信息,仅供参考。欢迎关注留学网更多相关信息。m.liuxue86.com/hetongfanb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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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合同到期终止(一)

  问:

  2008年4月15日进公司,到8月1号才签合同,现在公司要终止合同,我咨询了上海12333,对于我的问题,给了我以下的回答1.关于离职补偿问题:12333回答是应该补偿2个半月的工资,同时,用人单位应该在员工进入公司30天内签下劳动合同的,我这到8/1才签,这期间,公司应该付双倍工资,我跟我们的人事经理说这事,他说不可能的,我说我咨询了12333,他说让我拿出条文来!请问遇到这样的怎么解决?该找谁帮忙呢?2.我们公司是单双休,就是一周休一天,下周休两天,两年多来都是这样,我是机械设计人员,属于正常上班,标准上班时间,我问过12333,他们说正常的标准工作时间是一天不超过8小时,一周不超过40个小时,其余时间都按照加班计算,但是,我们的人事经理也让我拿出条文来,还跟我说是劳动法规定是每周不超过44个小时。3.我上班两年了,每个月都要交税的,但是两年中没有收到公司缴税的完税凭证,请问,这个该怎么处理好呢?以前有同事离职时,针对这个问题,找个劳动部门,但是最后并没有解决,我不明白,为什么劳动法既然规定了,为什么不能按照劳动法合理的对待员工呢?是劳动法太含糊了还是劳动部门敷衍了事不是真的愿意帮我们打工的解决问题呢?像上面我们的人事经理这样说让我拿出明确的条文来,我该怎么办呢?

  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依据劳动合同法你可以去要求双倍工资,你算一下你每月工作超过21.75天没有,超过的话你就可以要求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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