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2008年6月26日颁布的法律是近些年来劳动法方面的重大改革。这一次对劳动法的修改创立了很多新的规则(例如可以缔结36个月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CDD),完全废除了新雇用合同(CNE)。这部法律也修改了试用期期限问题,而且如果违背合同规定,可能会需要进行赔偿。
下面分别加以讲解:
一、试用期的问题
-试用期的定义
试用期就是为了让雇主在这一段时间内评估员工的能力,特别是员工的经验,和适应工作的能力。法院判例规定试用期的性质为:检测员工的职业能力。
—试用期的最长期限
以前都是一些协定和集体公约(accordsouconventionscollectives)对试用期加以规定。但是,现在都是由劳动法典来规范。劳动法典第L.1221-19条明确规定了最长的试用期限:
·工人和员工是两个月
·部门主管和技师是三个月
·干部是四个月
—试用期可以更新
试用期可以更新一次,但这种更新的可能性要在适用于全行业的集体公约中有所预见。更新的试用期不可超过以下规定的最长时间:
·工人和员工是四个月(也就是两个月的双倍)
·部门主管和技师是六个月
·干部是八个月
—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关系:
从今以后,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关系要遵循一定的预先通知期限。
当雇主要提前解除劳动关系时,他要至少:
·提前24小时通知雇员,如果雇员工作的时间少于8天;
·提前48小时,如果雇员工作了8天到1个月之间;
·提前2个礼拜,如果雇员工作的时间超过1个月;
·提前1个月,如果雇员工作了3个月以上。
当雇员要提前解除劳动关系时,他至少要:
·提前24小时,如果他工作的时间少于8天;
·提前48小时,如果他工作的时间等于或超过8天。
注意!
从今以后,雇主即使在试用期内也不能让员工立即走人。
二、为了完成某项任务而签订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lecontratdeprojet)
在新法中,对为了完成某项工作而签定的劳动合同进行了规定(目前,对这种合同的规定依然处于试验阶段)。这种合同仅仅适用于干部和工程师,合同期限最少18个月,最长为36个月。
三、取消新劳工合同(CNE),将其重新定义为无固定期限劳工合同
新劳工合同(CNE)是在2005年颁布的一项法令中规定的。2008年6月26日颁布的新劳动法第9条取消了这种类型的劳动合同。所有的新劳动合同都将重新定义为无固定期限劳工合同,试用期的问题在劳动法典中没有规定,可以参见集体公约的规定。对于试用期的参考,仅仅适用于最近缔结的新劳工合同。在此之后,如果雇主想解除已经重新定义为无固定期限劳工合同的原新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