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教育考试院为做好2023年初三年级学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特发布了相关报名工作安排通知,要报名的考生们来看看吧!下面是出国留学网整理的“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年初三年级学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供北京考生参考阅读。
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年初三年级学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京教基二〔2020〕2号)精神,为做好初三年级学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初中学考”)报名和高级中等学校报考资格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初中学考报名
本市初三年级在校学生、本市户籍在外省市就读拟回京参加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录取学生(以下简称“外省回京考生”)和往届生均须参加初三年级第二学期进行的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和体育与健康科目的初中学考。其中英语科目听力口语考试与笔试分离,采取计算机考试方式,学生有两次考试机会,取最高成绩与笔试成绩一同组成英语科目成绩。第 一次考试于2022年12月18日进行,第二次考试拟于2023年3月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全市报名信息采集时间为2022年11月10日8:30至11月16日17:00。各区可在此期间自行确定本区报名时间。
本市初三年级在校生在学籍所在初中学校报名,外省回京考生和往届生到户籍所在区教育考试中心报名。考生须在各区规定时间内登陆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www.bjeea.cn),对本人有关报名报考信息进行录入和核对。
二、高级中等学校报考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可以报考高级中等学校:
(一)具有本市户籍的应届初三年级学生。
(二)具有本市户籍的年龄在18周岁以下(2005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往届生。
(三)积分落户人员随迁子女。
(四)无本市户籍,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市应届初三年级学生可以报考相应学校:
1.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报考普通高中、中专学校、职业高中、五年制高职和技工学校:
(1)由市人力社保部门认定的属“原北京下乡知青子女”的考生;
(2)由区台办认定的属“台胞子女”的考生;
(3)有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出具的介绍信和“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的博士后子女考生;
(4)由人民解放军相关政治部门认定的属“随军子女”的考生;
(5)有市人才工作局签发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人员子女的考生;
(6)父(或母)一方有本市常住户籍的考生;
(7)由中建二局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认定的属“中建二局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职工子女”中的非农业户籍考生。
2.由首钢矿业公司认定的属“职工子女”中河北省户籍的考生,可以报考从石景山区招生的普通高中、黄庄职高和首钢技师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