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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北京大学招生计划

北京高考 北京高校招生

  出国留学网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6年北京大学招生计划

  今年,北京大学决定在元培学院设立数据科学和大数据技术专业,以集中学校相关院系的力量,培养面向未来的数据科学专业人才。该专业由多名中国科学院院士、国家****专家、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组成教师团队,实现教学资源的最优配备。实验班课程全新设计,实施小班教学,还将与世界一流大学相关专业进行学生交换和联合培养项目。今年,北大国家发展研究院也将开始招收本科生(国家发展方向),计划在全国招生30人,该校所有专业原则上按大类招生,新生入学1到2年后可自主选择具体专业。

  北大在京招生分提前批和第一批次,两个批次均分别投放了文理科招生计划。具体是文科提前批招生12人、一批次招生60人;理科提前批招生10人,一批次招生101人,总计招生183人,比去年减少3人。

  据了解,高考之后,北大将由多名学科专家为北京考生提供一对一的专业填报和职业规划辅导,届时考生可以凭高考准考证和身份证免预约入校,专家咨询将一直持续至高考志愿填报结束。

  目前,北大新一轮本科教育综合改革方案已制定完成,今年入学的大一新生将成为第一批受益者。新的改革方案有四个突出特点:一是融通识教育理念于培养全过程,促进学生在知识、能力、品格等方面的全面成长;二是发挥综合性大学多学科优势,完善多样化人才培养体系,尊重学生个性化发展,为学生提供丰富优质教学资源以及多样化的成长途径;三是将学术研究优势转化为教学优势,鼓励以发现和探索为中心的教学,真正让学生体验到研究型大学的丰富性、多元性、前沿性和广阔性;四是系统改进教学方式和学习方式,注重学生的学习体验与效果,通过多种手段推动教学方式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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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北京大学招生相关的高考招生

北京大学招生章程2016

招生简章 招生章程 北京大学

  2016年招生章程已经陆续公布,出国留学网高考网为大家提供北京大学招生章程2016,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北京大学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全称为北京大学,是国家公办的教育部直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北京大学普通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条 北京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 北京大学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五条 北京大学设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战略、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委员会由主管校领导、学科专家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主任由主管校领导担任。

第六条 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北京大学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授权北京大学医学部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医学部招生的有关事务。

第七条 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并协助招生办公室进行招生录取。招生工作组组长由北京大学聘任。

第八条 北京大学设立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计划与录取

第九条 北京大学根据本校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来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本校分省来源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北京大学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问题。

第十条 北京大学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教育部领导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录取。

第十一条 北京大学按照理工类、文史类和医学类分代码(分类)录取。

第十二条 北京大学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北京大学在内蒙古自治区按分数优先原则(分数清)进行录取。

第十三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北京大学提档要求的情况下,北京大学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单科成绩原则上应达到及格水平。

第十四条 北京大学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专业录取时按考生的实考分和专业志愿进行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设定专业志愿级差,专业志愿级差原则上在5分以内。

第十五条 北京大学在提档时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

与北京大学招生相关的招生简章

2016北京大学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招生章程 北京大学

  出国留学网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6北京大学招生章程,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6北京大学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全称为北京大学,是国家公办的教育部直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北京大学普通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条 北京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 北京大学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五条 北京大学设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战略、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委员会由主管校领导、学科专家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主任由主管校领导担任。

第六条 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北京大学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授权北京大学医学部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医学部招生的有关事务。

第七条 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并协助招生办公室进行招生录取。招生工作组组长由北京大学聘任。

第八条 北京大学设立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计划与录取

第九条 北京大学根据本校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来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本校分省来源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北京大学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问题。

第十条 北京大学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教育部领导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录取。

第十一条 北京大学按照理工类、文史类和医学类分代码(分类)录取。

第十二条 北京大学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北京大学在内蒙古自治区按分数优先原则(分数清)进行录取。

第十三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北京大学提档要求的情况下,北京大学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单科成绩原则上应达到及格水平。

第十四条 北京大学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专业录取时按考生的实考分和专业志愿进行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设定专业志愿级差,专业志愿级差原则上在5分以内。

第十五条 北京大学在提档时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

与北京大学招生相关的招生简章

2015年北京大学各省招生组咨询电话

北京大学 北京大学招生 北京大学招生组咨询电话

  出国留学网高考院校频道讯:2015年北京大学各省招生组咨询电话

  现公布2015年北京大学各省招生组联系方式。

  北京招生组

序号 学校名称 联系老师 联系方式
1 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 许老师 18101359909
王老师 15210521162
张老师 13910742732
李老师 13810887695
赵老师 18600696660
2 北京大学附属中学 王老师 15210521162
张老师 13910742732
刘老师

与北京大学招生相关的高考院校

2013高考招生计划:北京大学招生政策没有太大变化

2013年高校招生信息 高考招生计划
2013高考大幕已经落下,接下来,大家最关心的就是高考志愿填报的相关工作,高考网为您收集整理出各高校的招生专业及招生人数,供各位考生和家长做参考依据。更多的高考资讯,欢迎登录我们的高考频道:m.liuxue86.com/gaokao/
 4月21日,北京大学2013年校园开放日隆重举行,同时,北京大学举行了2013年招生信息发布会。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主任秦春华称,北京大学今年招生政策没有太大变化,继续按大类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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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主任 秦春华

  “今年,北大调档比例,仍然控制在120%以内,最终会视生源情况定。符合录取北大的条件下,我们原则上不退档,以确保考生的利益。”秦主任补充道。

  秦主任称,考生很关心自主选拔录取的学生到底占不占名额的问题,最最简单的说法是不占,除非你考得分数已经达到我们当年录取分数线,因为你已经达到了,我们不可能不录你。

  据悉,2012年高考北大在京理科提档线为654分,文科提档线615分。文科计划招收80人,实际录取106人;理科计划招收140人,实际录取188人。加上此前录取的41名保送生以及31名非通用语种考生,北大2012年在京录取学生总数为366人。由于高考发挥出色,北京市“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考生全部被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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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招生院校网站延伸阅读:择校技巧
“海选”学校的技巧之二——招章法。
  所谓招章法,举例来说:(1)某考生准备报考很显然,该所学校应淘汰。
(2)某考生准备报考。很显然,该所学校应淘汰。
(3)某考生的很显然,该所学校应淘汰。
(4)某考生的很显然,该所学校应淘汰。
(5)某考生的很显然,该所学校应淘汰。
(6)某考生很显然,该所学校应淘汰。
(7)某考生的高考总分较高,但有很显然,该所学校应淘汰。...

与北京大学招生相关的招生计划

北京高考:北京大学招生政策有所调整

北京高考 北京大学
  今年第一志愿报考北大的考生,即使高考成绩低于北大录取分数线一两分,也有可能获得“网开一面”的录取机会。北大招办北京招生组组长许崇任昨天(4月21日)在北京大学2013年招生信息发布会上表示,今年,北大将首次明确接收北京一志愿报考北大的高分落榜生政策,目前校方正在与北京的若干所中学接洽,具体名额和方案有望在月底前出炉。

  招生计划

  可能略有调整不公布实际报考人数

  北大昨天举行2013年校园开放日暨本科招生咨询会。北京招生组组长、元培学院院长许崇任介绍,今年北京大学招生计划现在还在向教育部申报审批过程中,北京招生人数预计与往年相比基本稳定,可能略有调整。

  去年北大在京招生计划为246人,实际录取368人,许崇任表示,之所以有120多人的差距,是因为校长实名推荐、自主招生和保送生等获得加分的学生,而这部分学生均不占用246人的名额。

  他同时强调,关于今年实际报考北大的学生人数,即使在报考结束后,北大也并不掌握。“如果网上出现相关数据,应该是估计出的数字,或者是人为制造的虚假数字。”他说。

  录取志愿

  需调剂考生有选择空间专业至少二选一

  许崇仁表示,北大面向北京的考生给出承诺,理科考生高考实考分进入北京前50名,承诺满足第一志愿。前100名承诺满足前三个志愿之一。前200名承诺满足前五个志愿之一。对于文科考生,实考分进入北京前25名满足第一志愿,前50名满足前三个志愿之一,前100名满足前五个志愿之一。

  据了解,北大的志愿满足率大约在97%至98%之间。去年,只有两三名北京考生需要服从调剂,其他考生均满足了5个志愿之一。对于需要调剂的考生,北大招办工作人员将电话联系考生和家长,提供不超于两个专业的选择,在录取的最后一刻给服从调剂的考生一次选择的余地。

  政策保障

  高考差一两分仍有可能上北大

  在介绍对报考北大考生的保障措施时,许崇仁说,北大方面正在和北京的几所中学洽谈,接收报考北京大学一志愿的高分落榜生,并已基本上达成了协议。本月26日至28日,北大将参加北京市多所中学的咨询活动,届时将向家长公布确切的方案。许崇仁表示,这一政策招收的对象是来自与北大达成协议的中学、一志愿报考北大、与录取分数相差一两分的考生。他说,以前北大也进行过类似操作,今年准备明确这一政策,同时也将在北京以外的其他省市实施,北大目前接触的为中学优质名校。

  咨询会现场,有不少考生家长听到招收落榜生的政策后都十分关注,一位家长告诉记者,毕竟报考北大的竞争非常激烈,招收落榜生是个好消息,但是政策要保证公平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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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中国农业大学本科计划招收2850人,比去年减招70人左右,人数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压缩本科生人数,扩大研究生的招生人数。具体减招专业未公布。北京招生计划也待确定。同时继续对北京地区的考生预留10个理科高分二志愿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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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北京大学招生相关的高考资讯

高考资源网:2012北京大学招生计划吉林招生人数

吉林 招生人数
2012年06月25日出国留学网liuxue86.com讯.出国留学网(liuxue86.com)海量留学资讯信息等候您!

北京大学共29个专业2012年在我省招生共39人,其中文科21人、理科18人。其医学部7个专业在我省招生15人(北京大学医学部只招收理科考生)。最近3年(2009年—2011年)北京大学在吉林省的录取线为:文科617分、623分、636分;理科670分、670分、683分。

与北京大学招生相关的招生计划

2012年北京大学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计划类型 层次 科类 学制 计划数
文科试验班类 非定向 本科 文史 4 4
理科试验班类 非定向 本科 理工 4 6

与北京大学招生相关的招生计划

2012年北京大学招生章程

北京大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北京大学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北京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北京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 北京大学设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战略、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委员会由主管校领导、学科专家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主任由主管校长担任。

  第五条 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北京大学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授权北京大学医学部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医学部招生的有关事务。

  第六条 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并协助招生办公室进行招生录取。招生工作组组长由北京大学聘任。

  第七条 北京大学设立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监督办公室设在纪委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录取

  第八条 北京大学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教育部领导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录取。

  第九条 北京大学按照理工类、文史类和医学类分代码(分类)录取。

  第十条 北京大学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第十一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北京大学提档要求的情况下,北京大学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单科成绩原则上应达到及格水平。

  第十二条 北京大学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专业录取时设定专业志愿差,专业志愿差原则上在5以内,同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

  第十三条 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北京大学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但其分数应不低于已投档的第一志愿考生的平均分。

  第十四条 对下列有加分投档情形之一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增加分数不得超过20分。

  1、省级优秀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省级三好学生;

  2、高中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

  3、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一、二等奖者或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一等奖以上者;

  4、高中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六名的考生;高中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并经省级招生委员会在报考当年组织测试、认定的考生。

  如果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对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未有加分政策,北京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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