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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赴泰国招收留学生

泰国 北京大学 汉语
出国留学网[liuxue86.com]为中国留学生编辑、编译、收集、整理海外留学新闻:《北京大学赴泰国招收留学生》01月31日报道。

中新社曼谷1月31日电 (出国留学网 liuxue86.com)中国北京大学第三次赴泰国招收留学生,有29名泰国学生通过笔试获得到北京大学参加面试的资格。

为了让更多学习汉语的优秀泰国学生有机会到中国高等学府——北京大学求学深造,曼谷朱拉隆功大学孔子学院28日至30日,分别在曼谷和清迈举办了两场泰国“留学北大”招生宣讲会。

以北京大学教育部部长方新贵教授为首的北京大学招生代表团这次主要来泰招收本科生,本次留学中国宣讲活动受到了泰国大中学生的欢迎。来自各地的160多名泰国学生,报名参加了考试。最令北大教授感到惊喜的是,参加留学北大宣讲会的泰国学生汉语水平明显胜于去年,有多个考生已经考过了HSK五级,给北大招生代表团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近年来,随着中国国际地位的不断提升和中国国家汉办的大力推广,泰国大中学校的“汉语热”也在不断升温,不少学子都希望能亲自到中国和北京大学学习深造。朱大孔子学院中方院长傅增有教授说:“孔子学院在海外推广汉语,推荐选拔汉语水平良好的学生到中国留学深造,不仅帮助他们实现梦寐以求的愿望,同时,也促进孔子学院汉语推介工作进一步发展。”

此次北京大学赴泰招生代表团还于27日拜会了泰国教育部,与泰国教育部次长顾问素威帕女士进行会谈,素威帕女士欢迎北京大学到泰国招生,同时希望在更多领域与北京大学合作。

北京大学招生代表团团长方新贵说,这是继2009年以来,北京大学第三次到泰国招生,希望留学北大招生宣讲活动可以进一步促进中泰教育交流与发展,为更多优秀的泰国学生提供去中国深造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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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北京大学留学生招生相关的新闻资讯

北京大学招生简章

招生简章

  为进一步深化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推进中学素质教育深入实施,根据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北京大学“为国家和民族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在各行业起引领作用、具有创新精神的高素质人才”的培养目标,2013年北京大学决定继续采取“中学推荐为主,个人自荐为辅”的原则招收学科特长突出、具备创新潜质的高中毕业生作为自主选拔录取候选人,欢迎各中学继续向我校推荐“热爱北大、心系天下、人格健全、学业优秀”的高中毕业生。

  一、推荐原则

  学科特长突出、具备创新潜质的高中毕业生。

  二、报名方法

  本次选拔实行网上报名,请考生登录“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联合考试报名平台(点击进入)”,按网上要求注册、填写并打印《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申请表》,经中学签字盖章后附上相关报名材料寄至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

  报名平台: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联合考试报名平台

  报名网址:http://www.ccuut.edu.cn

  报名时间:2012年12月15日00:00至2012年12月28日 24:00

  (注:考生须按报名系统要求将相关报名材料于2013年1月1日之前寄至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逾期将影响笔试资格评定。)

  三、选拔程序

  1、初审:根据考生报名材料,北京大学自主选拔录取专家委员会将组织专家进行初步审核评价,合格者获得笔试资格。

  2、笔试:在各省同时进行(考生可就近选择,一经确认,不得更改)

  (1)笔试时间:2013年3月2日

  (2)笔试科目:

  理工科类专业考核科目:自然科学基础(数学、物理)

  人文社科类专业考核科目:人文社会科学基础(语文、数学)

  3、面试:在北京大学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待定)

  面试内容:综合素质考察

  4、体质测试:笔试通过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体质测试(在北京大学举行,时间与面试同步)。

  四、选拔原则

  北京大学自主选拔录取专家委员会组织专家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评价,合格者获得笔试资格。我校将根据笔试成绩,确定面试人选,最终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参考初步审核评价结果和体质测试结论,按照教育部2013年自主选拔录取相关政策规定,确定2013年自主选拔录取候选人。

  为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地区中学和农村户籍考生的政策倾斜,2013年北京大学将在自主选拔录取的初审、复试和确定候选人等环节提高农村户籍考生入选比例,使北京大学2013年自主选拔录取候选人中农村户籍考生的比例不低于20%。对国家明确的重点农村扶贫开发地区可给予重点扶持。为确保公开、公正、公平,入选考生须从2010年9月至2013年6月连续持有农村户籍;所有具有农村户籍的自主选拔录取候选人将在北大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请全国各中学积极向北京大学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农村户籍考生。

  被我校认定为2013年自主选拔录取候选人的考生,我校将在高考录取时给予北京大学在当地录取线下降60分以内录取的优惠政策(具体降分幅度由北京大学自主选拔录取专家委员会确定),对于高考投档成绩达到北京大学当地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可在专业录取时享受降10分的优惠政策(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可按北京大学相关院系自主选拔录取...

与北京大学留学生招生相关的招生简章

北京大学招生章程2016

招生简章 招生章程 北京大学

  2016年招生章程已经陆续公布,出国留学网高考网为大家提供北京大学招生章程2016,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北京大学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全称为北京大学,是国家公办的教育部直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北京大学普通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条 北京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 北京大学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五条 北京大学设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战略、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委员会由主管校领导、学科专家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主任由主管校领导担任。

第六条 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北京大学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授权北京大学医学部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医学部招生的有关事务。

第七条 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并协助招生办公室进行招生录取。招生工作组组长由北京大学聘任。

第八条 北京大学设立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计划与录取

第九条 北京大学根据本校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来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本校分省来源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北京大学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问题。

第十条 北京大学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教育部领导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录取。

第十一条 北京大学按照理工类、文史类和医学类分代码(分类)录取。

第十二条 北京大学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北京大学在内蒙古自治区按分数优先原则(分数清)进行录取。

第十三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北京大学提档要求的情况下,北京大学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单科成绩原则上应达到及格水平。

第十四条 北京大学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专业录取时按考生的实考分和专业志愿进行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设定专业志愿级差,专业志愿级差原则上在5分以内。

第十五条 北京大学在提档时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

2016北京大学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招生章程 北京大学

  出国留学网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6北京大学招生章程,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6北京大学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全称为北京大学,是国家公办的教育部直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北京大学普通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条 北京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 北京大学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五条 北京大学设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战略、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委员会由主管校领导、学科专家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主任由主管校领导担任。

第六条 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北京大学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授权北京大学医学部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医学部招生的有关事务。

第七条 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并协助招生办公室进行招生录取。招生工作组组长由北京大学聘任。

第八条 北京大学设立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计划与录取

第九条 北京大学根据本校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来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本校分省来源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北京大学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问题。

第十条 北京大学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教育部领导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录取。

第十一条 北京大学按照理工类、文史类和医学类分代码(分类)录取。

第十二条 北京大学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北京大学在内蒙古自治区按分数优先原则(分数清)进行录取。

第十三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北京大学提档要求的情况下,北京大学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单科成绩原则上应达到及格水平。

第十四条 北京大学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专业录取时按考生的实考分和专业志愿进行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设定专业志愿级差,专业志愿级差原则上在5分以内。

第十五条 北京大学在提档时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

北京大学

北京大学 小学六年级
作文标题: 北京大学
关键词: 北京大学 小学六年级
本文适合: 小学六年级
作文来源: https://Zw.liuxue86.com

本作文是关于小学六年级的作文,题目为:《北京大学》,欢迎大家踊跃投稿。

6月25日下午,我怀着无比激动的心情来到我向往已久的中国最高学府——北京大学。

校门前的马路上车来车往,一片热闹的景象。可是走进校园却发现是别有一番洞天。

首先映入眼帘的是未名湖,就是著名作家朱自清写《荷塘月色》的地方。湖里,有一大片挨挨挤挤的荷叶,在荷叶中,冒出仙女般美丽的荷花,是那么光彩夺目。这时,有一条很大的金色鲤鱼向我们游来,奇怪的是它总围着我转,我喂玉米豆给它吃。爸爸说,这是我的辛运鱼,说明它和你很有缘分。

在湖的旁边,有一个造型奇特的凉亭,古香古色。上面有老舍的题词,牌匾上写着《海勺》。

走着走着,我们居然迷失了方向,于是就向一个正坐在草坪上看书的姐姐问路,大姐姐非常有礼貌的回答我们。爸爸对我说:这里的学生都是来自祖国各地的高考状元,都是将来建设祖国的栋梁之才。我有点将信将疑。

顺着大姐姐指引的方向,我们一路前行来到了图书馆。我提议到图书馆里看一看,爸爸妈妈欣然应允了。进入图书馆,我看见有许多哥哥姐姐在查资料、读书,阅览室里静得连一根针掉在地上也能听到。我此时显得非常镇定:我将来一定要考到这所大学,找到我的幸运鱼,加入到它们的队伍中去······

就要离开北大校园了,我恋恋不舍的回头望了望,等着吧,北京大学!有一天,我也将会是这里的一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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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北京大学自主招生对象

自主招生 自主招生简章

  以下2015北京大学自主招生对象由出国留学网高考频道为您精心提供,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招生对象

学科特长突出、具备创新潜质,符合国家规定条件,参加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高中毕业生。

(一)申请报考普通类专业(非医学类)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北京大学自主招生网

自主招生 自主招生网 北京大学自主招生

  2015年自主招生发生了重大改革,不仅仅是时间上推后到高考后进行,北约等联盟的解体也让今年的自主招生扑朔迷离,准备参加自主招生的考生们对各大院校的自主招生信息一定要特别的留意,出国留学网高考频道贴心的为大家送上北京大学自主招生网,让您最方便最快捷的了解北京大学自主招生信息!


点击进入北京大学自主招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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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北京大学招生章程

北京大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北京大学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北京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北京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 北京大学设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战略、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委员会由主管校领导、学科专家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主任由主管校长担任。

  第五条 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北京大学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授权北京大学医学部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医学部招生的有关事务。

  第六条 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并协助招生办公室进行招生录取。招生工作组组长由北京大学聘任。

  第七条 北京大学设立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监督办公室设在纪委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录取

  第八条 北京大学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教育部领导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录取。

  第九条 北京大学按照理工类、文史类和医学类分代码(分类)录取。

  第十条 北京大学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第十一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北京大学提档要求的情况下,北京大学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单科成绩原则上应达到及格水平。

  第十二条 北京大学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专业录取时设定专业志愿差,专业志愿差原则上在5以内,同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

  第十三条 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北京大学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但其分数应不低于已投档的第一志愿考生的平均分。

  第十四条 对下列有加分投档情形之一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增加分数不得超过20分。

  1、省级优秀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省级三好学生;

  2、高中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

  3、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一、二等奖者或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一等奖以上者;

  4、高中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六名的考生;高中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并经省级招生委员会在报考当年组织测试、认定的考生。

  如果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对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未有加分政策,北京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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