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商大学2012北京二批次录取分数线:文486分,理466分
北京工商大学2012北京二批次录取分数线:文486分,理466分
高考网为大家收集整理了各高校的教务系统登录入口,方便各位学生快速进入。
历史沿革与现状 北京工商大学是北京市重点建设的多科性大学,1999年6月经教育部批准由北京轻工业学院与北京商学院合并,机械工业管理干部学院并入组建而成。北京商学院先后隶属商业部、国内贸易部,前身......
本院校教务处系统点击进去
高考将至,6月3日,北京市工商执法人员开始对考点周边提供 “高考房”的宾馆及餐饮安全进行检查,确保考生和家长顺利度过“非常时期”。图为北京市工商局西城分局德胜工商所执法人员,对北师大二附中考场周边的餐饮酒店进行检查。
本报记者郝军摄影报道
每年工商年检时间从3月1日开始——6月30结束,下面出国留学网为大家以图文讲解北京工商年检网上申报详细流程。
1.在百度中搜索“北京工商年检企业网上注册”,如下图:
2.找到“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http://wsnj.baic.gov.cn/wggl/ndjc/index.jsp),如下图
3.点开工商局的网上企业年检网站,进入之后,点击“企业年检"如下图:
4.进入登录页面,按下面提示来填写相关的内容:
5.做好网上申报,您下载企业年检报告书,之后拿着填写好的企业年检报告书和工商年检所需材料到您注册公司所在的工商所进行年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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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参加GRE考试的同学们,出国留学网为你整理“北京工商大学GRE考点”,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广大放松心态,从容应对,正常发挥。更多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哦!
北京工商大学GRE考点
城市:北京
邮编:100037
考场代码: 教室
STN80000A:302教室
STN80000B:305教室
STN80000C:319教室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11号北京工商大学东校区11搂(耕耘楼)302室计算机网络中心
电话:68985277
交通路线:121、56、603、37、846、850、运通106、335、336、833在马神庙下车
公交换乘
位于北京市西三环航天桥向东200米路北。
建议广大考生乘坐公共汽车,具体交通方式如下:
(一)北京西站到北京工商大学阜成路校区:
1、374、437航天桥北下车,
2、40、运通102航天桥南下车。
(二)北京站到北京工商大学阜成路校区:
1、北京站乘坐地铁二号线到阜成门站下车B出口换乘公交121 到“马神庙”站下车。
2、北京站口东乘坐37路到航天桥东站下车
(三)北京南站到北京工商大学阜成路校区:
运通102到“航天桥南”下车。
(四)首都机场到北京工商大学阜成路校区:
乘坐民航巴士4线、机场4线(至公主坟方向)在航天桥下车。
(五)京内可达航天桥的公交车次:
可达航天桥东车次:121、335、336、37、603、624、645、846、850、运通106
可达航天桥北车次:27、323、374、392、437、653、704、809、836、849、944、967、特8、运通108
可达航天桥西车次:121、27、368、505、603、56、698、746、846、967、特8、运通102、运通106、
可达航天桥南车次:323、368、394、40、437、624、631、64、704、836、944、968、特8、运通102、运通103、运通108、运通201
可达航天桥站车次:300快、300、323快、505、699、民航巴士4线、机场4线、特8快
...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国标码:13630)于2004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本科层次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其招生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统一网上录取。
第二条 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独立学院,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规范并加强普通高校以新的机制和模式试办独立学院管理的若干意见》(教发[2003]8号)依法办学。
第三条 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2013年招生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文件执行。
第四条 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校址位于北京市通州区宋庄南路甲1号。
第五条 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主要培养经济管理人才和现代服务业人才,招生专业为经、管、艺3个学科门类9个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市场营销、会计学、投资学、金融工程、国际商务、审计学、文化产业管理(其中金融工程、国际商务、审计学专业是2+3本硕连读的国际项目)。
第六条 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学制为4年,学业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教育部承认学历的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七条 学院开设外语语种为英语。
第二章 招生条件
第八条 体检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学生均可报考我校。
第九条 学校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条 本校学生全部住宿。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学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学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为确保考生利益,维护录取工作的公正性和正常秩序,学院要求考生留下在录取过程中能与考生及家长直接取得联系的电话号码。考生应保证所提供电话号码的真实性、有效性。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第十三条 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规定招收符合条件的非一志愿考生。
第十四条 录取时按考生的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顺序,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第十五条 对于江苏考生,投档后,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办法进行排序,依次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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