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2013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网上补报名时间:2013年6月3日9:00开始至6月7日17:00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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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证年审,即《会计从业资格证》实行定期年检制度,会计证年审,主要是考察会计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情况;即检查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是否有持续接受一定形式的、有组织的理论知识、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的教育和培训活动,不断提高和保持其专业胜任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下面是出国留学网精心整理的关于会计证年检的内容,欢迎阅读。
会计证年检需要哪些材料?
所需材料
1、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
持证人员在规定的年检时间内(按“证书号码”尾号相应月份)到各区县财政局、市财政局会计人员服务中心进行《会计从业资格证》(会计证)的年检。
审查事项
会计证实行2年一审,主要审核和检查持证人员的下列情况:
1、完成规定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和学时的情况;
2、工作单位、学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变更情况;
3、《会计从业资格证》注册登记情况;
4、持证人员遵守财经法规、会计职业道德、依法履行会计职责情况;
5、财政部门的其他规定。 其中,会计从业资格证的持证人员,每年接受培训(面授)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24小时。
一般每两月都会有安排两天的继续教育的培训课程,而财政部也会派专人来核查相应的参加继续教育及年审的人数。
免检情况
会计证年审期间,下列人员如能提供以下有效证明可以不参加年检,但最多只免检一次。
1、出国进修会计专业人员;
2、住院(六个月以上)的病人;
3、休产假人员;
4、应征入伍后非从事会计工作人员;
5、其他特殊情况;
会计证年检时,原则上要求出具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手册、会计电算化合格证。要求会计证年检时必须出具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登记情况、会计电算化合格登记情况,否则不予年检会计证。
年检制度
会计系列证都需年检。
拿会计师证三年内必须参加年检,否则证件无效。
会计证年检时间
1、年检时间都会在财政局的网站上公布,你只需关注下即可。基本上时间都在10月份到年底进行年检
2、要求年检的时候,财政局都安排的课程上课, 如果你实在很忙,你可以请假,但是费用必须要去交纳。
3、每年需要年检。若你落过了一次,记得第二年必须要去年检,超过两年了,你这本证书就会无效。
考取会计证的次年10月开始参加会计继续教育培训,以后每年都是一样,中间有几个月时间,随便你选个周末去参加继续教育都可以的。
在会计继续教育的时候,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就要交给当地财政局,等会计继续教育完,看情况才给审核。另外无论你考了诸如CPA、高、中、初级会计职称等会计从业资格证每年仍然要到当...
会计专业的同学如果要从事财务工作的话,就必须要考会计证,下面是由出国留学网编辑为大家整理的“会计证好考吗 考会计证有什么要求”,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本文。
会计证好考吗
会计从业证书不难,总体来说,会计证考试偏理论,只要理解能力够,多思考,可以轻松拿下。但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已经取消了,对于打算从事财务工作的人来说,初级会计职称是必备的证书。
对于初级会计考生来说,初级会计教材的知识相对来说比较浅显,但又不失全面和系统,是大家掌握财会技能的好的切入点。考生只要具备高中毕业(包含:职高、技校、中专)及以上学历,即可报考。
考会计证有什么要求
一、初级会计职称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4.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二、中级会计职称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具体条件(需满足其中之一)
4.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具备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具备博士学位。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三、高级会计职称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考试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以下荆州市财政局关于换发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通知由出国留学网会计频道为您提供,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市直各有关单位,驻荆中央企业、省管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新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有关衔接规定的通知》(财会[2013]3号)和《关于印发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样式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13〕9号)的有关要求,我市将于2014年起开展换发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换证工作按照属地原则由荆州市会计局具体实施。为确保换证工作的平稳顺利,换证采取逐级负责、属地换证、分步实施的方式。
二、换证范围
(一)在湖北省行政区域内合法取得2002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旧版证书)的持证人员。
(二)2014年3月1日起持外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入我市的持证人员。
三、换证时间
为落实会计从业资格证书6年定期换证制度,确保换证工作有序进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发证日期在2010年12月31日前的,均应在2016年12月31日前换证;发证日期在2011年1月1日之后的,应当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到期前6个月内换证。换发的新证有效期自换证之日起计算,6年内有效。换证工作从2014年3月1日起实施。自2019年7月1日起,旧版证书失效,不再办理换证事宜。
换证在正常工作时间进行,请换证人员自行安排好时间。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报名和考试期间,如暂停换证工作,将提前公告。
四、换证程序
持证人员换证按照受理申请、审验材料、换发新证的程序进行。
(一)受理申请。换证工作原则上与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记结合进行。换证人员在完成当期继续教育后,持有效的旧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属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申请换证。个人信息资料发生了变更的,还应携带相应证明材料。
(二)审验材料。属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核对相关材料无误后,从二代身份证采集个人登记照,作为省会计人员综合信息集成管理系统中的存档相片。没有二代身份证但持有军官证等合法身份证件的,应提供本人近期彩色登记照片电子版。按照财政部要求,其他信息不完整的,会计人员应配合工作人员提供相关信息。
(三)换发证书。打印、换发新版证书,新版证书由系统直接打印系统采集的登记相片,个人无需携带纸质相片。换证机构在原证书上注明“已换取新版证书”字样(章)。
具体程序参见流程图(附件一)
五、换证方式
1、会计人员个人申请换证。个人持二代身份证原件、旧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个人信息变更材料,到荆州市会计局申请办理。
2、单位集体申请换证。由所在单位统一收取持证人员二代身份证原件、旧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个人基本信息材料,经办人持介绍信到荆州市会计局申请办理。
经办人在采集本单位会计人员二代身份证信息时,应仔细记录不满足换证条件的会计人员名单,完成系统换证提示的缺少项后统一办理换发新版...
出国留学网会计频道讯 根据《青海省2014年部分市州举办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通知》得知如下:
一、 考试地区
海东市、海西州、格尔木市、海南州、海北州、黄南州。
二、 报名及考试时间
报名时间:8月1日—10日。
三、 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上注册登记、现场缴费确认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青海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 http://www.qhkjw.gov.cn:8080/qhcms/)
四、 现场缴费、确认地点
海东市财政局财监科,联系电话:0972-8612923
海西州财政局会计科,联系电话:0979-8226948
格尔木财政局会计科,联系电话:0979-8418247
海南州财政局会计科,联系电话:0551-8512481
海北州财政局综合科,联系电话:0970-8644022
黄南州财政局财监科,联系电话:0973-8722204
五、西宁地区常态化考试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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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入口 | 考试时间 |
甲 方 乙 方
文化程度
性 别
法定代表人 出生日期----年--月--日
或委托代理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 邮政编码
甲方地址 家庭住址
所属街道办事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年--月--日,其中试用期--个月。
本合同--------终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为了解答纳税人的疑惑,北京市东城区国税局第一税务所的税务人员,对实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制度后,纳税人需要办理及应该注意的涉税事项进行了梳理。
企业信息补录全办税快捷又方便
“新办企业获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后,无需再次进行税务登记,不再领取税务登记证,这一点没有疑问。”东城区国税局第一税务所的相关负责人表示。
因为,企业到国税机关办理涉税事宜时,在完成补充信息采集后,凭借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就可以替代税务登记证使用。而且,为减轻纳税人的负担,对于工商登记已采集的信息,税务机关不再重复采集。
具体而言,需要采集补录的涉税基础信息包括银行账号、财务负责人信息,核算方式、从业人数、会计制度、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业务情况等。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根据纳税人提供的资料和信息,在税收征管系统中录入补充信息。补充信息全部采集完毕后,打印补充信息,纳税人签章确认即可。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实行办税人员实名办税的公告》的要求,自2016年8月1日起,税务机关仅受理已采集身份信息的办税人员申请的涉税事项。“因此,小张需要登录北京国税纳税人网(www.bjnsr.gov.cn)通过‘实名认证’模块进行实名办税人员信息的确认,不然,他就无法在办税服务厅办理相关涉税业务。”该负责人提醒道。
像马先生这种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的企业,涉及企业生产经营地、财务负责人、核算方式等涉税基础信息发生变化的,需要由企业直接向税务机关申报变更,税务机关及时更新税务系统中的企业信息,并将变更信息交换至企业登记机关。
“信息补录齐全,纳税人办税也会更加方便快捷。”该负责人表示。
变更税号很简单提前准备是关键
听税务人员这么介绍,小张的疑惑消除了,当场表示回去向老板请示给企业办理新版的“五证合一”营业执照。
“换新执照很简单,提前做好准备很关键,另外,在工商部门换完证后,还得到东城区国税局办税服务厅,将原纳税人识别号变更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该负责人提醒道。
特别需要提醒的是,办理变更纳税人识别号的企业如使用税控开票设备,税务机关需对原有税控开票系统予以注销发行,并按新纳税人识别号重新发行。在这之前,纳税人需将开具旧纳税人识别号的销项发票开具完结,并告知购方纳税人及时完成认证;未开具的空白发票应在系统中进行作废操作,确保发票结存为零;开具为旧纳税人识别号的进项发票对方应全部认证完成。
企业取得红字信息表尚未开具红字发票的,应及时开具红字发票,变更为新税号后将无法开具;同时还需要注意,假如A企业为购货方,B企业为销货方,A企业在2016年12月10日将原纳税人识别号变更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那么,12月10日之前B企业为A企业开具的刊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A企业是无法认证抵扣的,即使A企业变更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也不可以认证抵扣。
所以,纳税人在为销方企业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时一定要注意,本企业是否已变更为统一社会信用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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