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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北京师范大学招生专业及录取规则
百年师大·薪火相传
北京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是一所以教师教育、教育科学和文理基础学科为主要特色的著名学府。学校的前身是1902年创立的京师大学堂师范馆,1923年学校更名为北京师范大学,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所师范大学,后被列入211、985工程计划中重点建设。
2002年百年校庆之际,教育部和北京市决定重点共建北京师范大学,经过多年发簪,北师大学科综合实力位居全国高校前列,在第十二次党代会确立了到本世纪中叶把学校建设成为世界一流大学的奋斗目标。
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为准
北京师范大学面向全国招生,根据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结合国家政策要求,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 生源质量、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来源计划。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为准。学校按招生计划总数的 1% 预留机动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矛盾问题。
2016 年本科招生专业
北京师范大学录取规则
1. 按各省级招办确定的投档成绩(含省级招办确认的政策加分)提档。
2. 江苏省考生(含自主招生和高水平艺术团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级须达到 AB+。
3. 按照进档考生的高考实考分和专业志愿安排考生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存在分数级差 , 第一与第二专业志愿间级差为 2 分,第二与第三专业志愿间级差为 1 分,其余专业志愿间无级差(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录取规则)。在专业招生规模允许的范围内,学校可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情况适度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安排专业录取。
4.在等效分(实考分减去专业级差后的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依次优先录取实考分高者、有政策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者、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瀚德实验班依次比较外语、语文、文综(理综)分数安排录取,其余各专业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文综、外语分数,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理综、外语分数录取。在江苏,等效分数相同的情况下,先比较选考科目等级,再按上述顺次比较相关科目成绩。
5.报考英语、日语和俄语专业的考生参加全国统考的外语语种须为英语,英语专业的考生还须参加省级招办组织的英语口试且成绩合格。报考国际经济与贸易(瀚德实验班)和法学(瀚德实验班)的考生全国统考外语成绩不低于120 分(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