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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招生 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招生章程

  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的招生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教育方针,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特制定了招生章程,每个专业招生的要求是什么,让我们来仔细看看吧!下面是出国留学网为大家整理的“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2022年统招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2022年统招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以下称招生省份)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本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

  主管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第三条 办学层次:民办高职(专科)学历教育

  办学类型: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

  证书种类:全日制专科学历

  第四条 学校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顺沙路6号院 邮编:102206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院设立招生委员会,委员由主管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招生委员会讨论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规模、招生计划,负责指导和审定招生政策,并对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进行讨论和决策。

  第七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是我校专科招生的实施机构,负责处理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学校理事会、党委和学校行政领导共同成立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对我校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依据教育部统一下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制定学院的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学校原则上不单列预留计划。预留计划只用于计划跨省协商环节和未完成计划省际转出转入。

  第四章 录取

  第十一条 招生录取规则

  1.调档比例:1:1

  2.专业分配原则

  (1)当遇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以下规则进行录取:优先录取原始总分高的考生;原始总分相同,专业志愿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原始总分相同、专业志愿顺序相同,物理科目录取依次以数学、语文、外语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历史科目录取依次以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的高低为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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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北京科技经营管理招生简章
05月06日讯,出国留学网(liuxue86.com)考研频道为您转载学校官方《2010年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招生章程》内容。
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章程制定原则
为保证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2010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我院2010年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
第三条         办学类型:民办;
第四条         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
第五条         学校校址:
中关村三义庙校区:北京市海地区三义庙2号院 邮编:100086
沙河大学城南校区: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沙河大学城南邮编:102206
沙河大学城北校区:地址:北京市沙河高教园区南二街甲一号 邮编:102206;
第六条         基本情况:2001年4月5日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具有独立颁发国家承认学历证书资格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教发函[2001]49号文件),面向全国统一招生。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七条         招生组织机构构成:我院设立招生委员会,委员由主管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招生委员会讨论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规模、招生计划,负责指导和审定招生政策,并对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进行讨论和决策。
第八条         招生办公室职责: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招生办公室是我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高职(专科)、自考助学、培训等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
第九条         招生计划:我院2010年在全国29个省(直辖市、自治区)设有招生计划1300名,各省具体招生计划数以各省高招办公布为准。
第十条         录取原则:
1.我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印发《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我院普通高等教育的具体情况和要求制定本章程。
  2.按教育部、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不予录取。

  3.录取男女比例不受限制。
  4. 外语考试语种要求:不限。学院只开设英语公共外语课。
  5.根据北京市的文件精神,录取考生不迁户口,学生毕业后,可由工作单位根据国家及所在地政府有关文件,办理农转非和户口迁移手续。
  6.贫困学生在入学注册后,可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7.学生毕业后就业,学院推荐,双向选择。
  8.报考艺术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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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北京科技经营管理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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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章程制定原则

为了积极探索高职院校人才选拔的机制,选拔具有适合高职培养潜质的热爱职业教育的优质生源,为高职录取模式改革提供有益经验,促进高职教育的健康发展,为了保证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2014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我院2014年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

第三条 办学类型:民办高职(专科)学历教育;

第四条 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学校;

第五条 学校校址:

沙河大学城南校区: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沙河大学城南邮编:102206

第六条  基本情况: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1985年建成并开始招生。2001年4月5日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为一所具有独立颁发国家承认学历证书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面向全国统一招生。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七条 招生组织机构构成:我院设立招生委员会,委员由主管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招生委员会讨论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规模、招生计划,负责指导和审定招生政策,并对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进行讨论和决策。

第八条 招生办公室职责: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招生办公室是我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高职(专科)、校设专业、培训等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

第九条 招生计划:我院2014年在全国14个省(直辖市、自治区)设有招生计划1250名,各省具体招生计划数以各省高招办公布为准。

第十条 录取原则:

1.我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印发《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我院普通高等教育的具体情况和要求制定本章程。

  2.按教育部、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不予录取。

  3.录取男女比例不受限制。

  4. 外语考试语种要求:不限。学院只开设英语公共外语课。

  5.根据北京市的文件精神,录取考生不迁户口,学生毕业后,可由工作单位根据国家及所在地政府有关文件,办理农转非和户口迁移手续。

  6.贫困学生在入学注册后,可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7.学生毕业后就业,学院推荐,双向选择。

8.报考艺术类的考生注意: A. 外省考生参加省一级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有效;北京美术类考生须取得北京市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合格证方可报考我院美术类专业;报考我院影视表演类专业的考生,户口所属北京的考生需参加我院统一组织的专业课考试。B.我院艺术类是文理兼收,参加文化课考试。C.艺术录取原则:专业课、文化课均上线,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9.按规定在校期间经考试成绩合格者,由学校按照规定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教育学历的专科毕业证书。

10.我院根据投档考生情况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11.志愿和总分相同的,择相关科目成绩高者录取(文、艺专业参考语文课成绩,理工类专业参考...

2008年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北京科技经营管理招生简章
考研频道小编从官方网站转载《2008年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招生章程》一文,谢谢阅读!

 

北 京 科 技 经 营 管 理 学 院<?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2008年招生章程 

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是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民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录取规则

1.我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北京市高校招生委员会印发《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我院普通高等教育的具体情况和要求指定章程。

2.按教育部、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不予录取。

3.录取男女比例不受限制。

4.我院只招收英语类的考生。

5.除英语专业限考英语口语外,其余专业无口试要求。

6.根据北京市的文件精神,录取考生不迁户口

学生毕业后,可由工作单位根据国家及所在地政府有关文件,办理农转非和户口迁移手续。

7.贫困学生在入学注册后,可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8.学生毕业后就业,学院推荐,双向选择。

9.报考艺术类的考生注意: A.我院已委托当地高招办进行专业考试和报名。凡参加省一级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有效。具体情况可向当地高招办咨询。北京考生可直接向我院报名并参加专业考试。  B.我院艺术类是文理兼收,参加文化课考试。C.计分办法:综合分=专业课考试成绩X60%+文化课考试成绩X40%。D.专业课考试合格通知书发放原则:为招生计划数的4-5倍。

10.按规定在校期间经考试成绩合格者,由学校按照规定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教育学历的专科毕业证书。

11.我院根据投档考生情况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12.志愿和总分相同的,择相关科目成绩高者录取(文、艺专业参考语文课成绩,理工类专业参考数学成绩)。

13.对于享受加分考生,按照当地高招办对考生的加分投档处理。

   

学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义庙二号院。

邮编:100086

2009年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北京科技经营管理招生简章
小编神速转载《2009年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招生章程》一文,供您考研择校参考!


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是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民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录取规则
  1.我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印发《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我院普通高等教育的具体情况和要求制定本章程。
  2.按教育部、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不予录取。
  3.录取男女比例不受限制。
  4.除英语专业(只招英语类考生)限考英语口语外,其余专业无口试要求。
  5.根据北京市的文件精神,录取考生不迁户口,学生毕业后,可由工作单位根据国家及所在地政府有关文件,办理农转非和户口迁移手续。
  6.贫困学生在入学注册后,可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7.学生毕业后就业,学院推荐,双向选择。
  8.报考艺术类的考生注意: A. 外省考生参加省一级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有效;北京美术类考生须取得北京市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合格证方可报考我院美术类专业;报考我院表演类专业的考生,户口所属北京的考生需参加我院统一组织的专业课考试。B.我院艺术类是文理兼收,参加文化课考试。C.计分办法:综合分=专业课考试成绩X60%+文化课考试成绩X40%。D.专业课考试合格通知书发放原则:为招生计划数的4-5倍。
  9.按规定在校期间经考试成绩合格者,由学校按照规定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教育学历的专科毕业证书。

10.我院根据投档考生情况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11.志愿和总分相同的,择相关科目成绩高者录取(文、艺专业参考语文课成绩,理工类专业参考数学成绩)。

12.对于享受加分考生,按照当地高招办对考生的加分投档处理。

 

学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义庙二号院。

邮编:100086

咨询电话:010-62545146、62545164、62618013、62618260、62545161(FAX)

免费咨询电话:400-888-1985

在线咨询QQ: QQ1:83241194     QQ2:83241941

短信咨询平台:138 1125 1985

学院网址:http://www.bjjsy1985.cn 招生网址:http://www.1985edu.cn

E-mail:1985-edu@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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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北京科技经营管理招生简章
05月06日《2013年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招生章程》来源于学校官方,请您放心阅读,本文未增删改一个字。小编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章程制定原则

   为了积极探索高职院校人才选拔的机制,选拔具有适合高职培养潜质的热爱职业教育的优质生源,为高职录取模式改革提供有益经验,促进高职教育的健康发展,为了保证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2013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我院2013年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

第三条  办学类型:民办高职(专科)学历教育;

第四条  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学校;

第五条  学校校址:

沙河大学城南校区: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沙河大学城南邮编:102206

第六条  基本情况: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1985年建成并开始招生。2001年4月5日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为一所具有独立颁发国家承认学历证书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面向全国统一招生。28年来学院已发展成为文、理、工、经、管、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普通高等院校。目前,学院拥有中关村、沙河大学城南和沙河大学城北三处校区,毗邻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外交学院等多所著名高校。学院环境优美、交通便利,学术气氛浓厚、教学设施完善,拥有多个校内外实训基地。

    学院占地面积330亩,建筑面积18万平方米。现有6个教学系,20余个统招专业。在校生5千余名,生源覆盖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学生实训、实习、专升本数量、毕业生质量均位于北京市同类院校前列。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300余名专任教师,其中近一半教师为重点高校教授、副教授,来自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北京理工大学等多所著名高校资深教授担任学院专业带头人。 

    作为首都高校,按照北京市教委统一规定,学院统招专业优秀学生可参加专升本考试,成绩合格可升入北京市普通本科院校继续深造。按照国家规定,学院统招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享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6000元/年;特别优秀学生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享受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享受国家一等助学金4500元/年;国家二等助学金2300元/年。学院统招专业学生在校应征入伍可享受优待金20000元/年、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6000元/年。连续2年被评为优秀士兵或2年内荣立三等功一次,退役完成学业后可免试升入在京普通本科院校就读等一系列优惠政策。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七条  招生组织机构构成:我院设立招生委员会,委员由主管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招生委员会讨论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规模、招生计划,负责指导和审定招生政策,并对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进行讨论和决策。

第八条  招生办公室职责: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招生办公室是我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高职(专科)、校设专业、培训等招生的日常工作。

2012年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招生章程

北京

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章程制定原则

为了保证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2012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我院2012年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

第三条 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四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五条 学校校址:

沙河大学城南校区: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沙河大学城南邮编:102206

第六条 基本情况: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2001年4月5日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具有独立颁发国家承认学历证书资格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教发函[2001]49号文件),面向全国统一招生。

学院拥有中关村、沙河大学城南和沙河大学城北三处校区,拥有多个校内外实训基地。学院占地面积330亩,建筑面积18万平方米。有7个教学系、19个统招专业、42个专业方向。在校生近万余名,生源覆盖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学院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依法办学,以德治校,严谨施教,服务社会”的办学宗旨,不断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努力走产学研结合的发展道路,在实践中总结、探索、提升,内涵发展,办出特色。系统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基础扎实、实践能力强、善经营、会管理、素质高,有创新意识的应用型技能专门人才。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七条 招生组织机构构成:我院设立招生委员会,委员由主管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招生委员会讨论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规模、招生计划,负责指导和审定招生政策,并对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进行讨论和决策。

第八条 招生办公室职责: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招生办公室是我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高职(专科)、校设专业、培训等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

第九条 招生计划:我院2012年在全国13个省(直辖市、自治区)设有招生计划1250名,各省具体招生计划数以各省高招办公布为准。

第十条 录取原则:

1.我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印发《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我院普通高等教育的具体情况和要求制定本章程。

  2.按教育部、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不予录取。

  3.录取男女比例不受限制。

  4. 外语考试语种要求:不限。学院只开设英语公共外语课。

  5.根据北京市的文件精神,录取考生不迁户口,学生毕业后,可由工作单位根据国家及所在地政府有关文件,办理农转非和户口迁移手续。

  6.贫困学生在入学注册后,可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7.学生毕业后就业,学院推荐,双向选择。

  8.报考艺术类的考生注意...

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被责令停止招生

高考院校 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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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被责令停止招生

  近日,民办高校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由于内部管理层矛盾导致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出现非正常情况,引发学生停课。据了解,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未通过例行年检,早已被北京市教委责令停止招生。

  2015年,北京市教委在例行年检中发现,该校在教学、财务等方面存在问题,并在“2014年民办高等学校及其他民办高等教育机构办学状况年度检查结果”中正式公布该校年检结论为不通过,责令其停止招生活动,加紧协调家庭矛盾,切实处理存在的问题,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和学生的合法权益。

  迄今,北京市教委已组织多次入校检查工作,并提出相应整改意见。

  近日,针对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原有学生停课等情况,北京市教委召开多次协调会,约谈学校各方权益代表,要求学校董事会、校行政班子要以学生利益为重,确保学校的安全稳定,尽快恢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并要求学校以学生为本,最大限度地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北京市教委将根据学生的自愿原则,协调做好每一名转学学生的分流工作,并督促学校与学生积极协商,协助配合办理退费等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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