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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考区2022年中级安全工程师等9项职业考试取消

职业资格考试 北京职业资格考试 北京考区9项职业考试取消

最新消息!北京市考区因疫情原因,为保障广大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决定取消2022年9项职业资格考试,具体是哪9项职业资格考试见下文通知,下面是出国留学网整理的“关于取消北京考区2022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等9项资格考试的通知”,供北京考生参考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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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考生:

  为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经综合研判,决定取消原定于11月26日、27日举行的北京考区2022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等9项资格考试。

  一、取消的考试为:北京考区2022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北京市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和北京市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二、上述考试中成绩实行滚动管理的,2022年度在北京考区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此前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一年。

  三、已报名并缴费成功的人员无需办理退费申请,报考费用直接退还至原支付账户,届时会有短信告知,请考生注意查收。

  四、本年度已在北京考区通过上述考试资格审核的考生,下一年度在北京考区报考相同项目考试且报考级别不变的,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成功后可免于资格审核,须在规定缴费时段内进行网上缴费。

  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同心战疫、共克时艰,感谢您对我市人事考试工作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咨询电话请拨打010-12333。

  北京市人事考评办公室

  2022年11月24日

关于取消北京考区2022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

等9项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解答

  1.2022年度北京考区取消哪些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答:北京考区2022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北京市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和北京市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2.通知中取消的北京考区2022年度9项资格考试,今年还会再组织吗?

  答:本年度这9项考试不再组织。

  3. 2022年度在北京考区报名...

与北京考区9项职业考试取消相关的考试信息

2022年内蒙古赤峰考区4项职业资格考试取消

赤峰职业资格考试 赤峰职业资格考试取消

  内蒙古赤峰考区的考生注意了,内蒙古人事考试网发布了赤峰考区监理工程师考试、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注册城乡规划师考试及出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消的通知,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22年内蒙古赤峰考区4项职业资格考试取消”,可供参考。

2022年内蒙古赤峰考区4项职业资格考试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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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广大考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我市最新疫情防控形势,且暂无适宜场所作为考点,不具备实施考试条件。经综合研判决定取消原定于2022年11月26-27日举行的赤峰考区下列4项职业资格考试

  1.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2.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3.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

  4.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考试后续事宜另行通知,请广大考生随时关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及时了解相关信息。

  取消职业资格考试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自治区人事考试院咨询电话:  0471—6288819

  赤峰市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0476—8330744

  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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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福建出版等3项职业资格考试补考安排通知

  青岛2022年执业药师等五项职业资格考试暂停举行

  

与北京考区9项职业考试取消相关的考试信息

重庆取消9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通知

职业资格许可 职业资格认定事项 职业资格认定

  出国留学网一级建造师考试网为您整理“重庆取消9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通知”,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

  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

  认定事项的决定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经研究论证,市政府决定取消9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现予公布。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坚定不移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行政审批权力运行的监督,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做好有关事项的政策解释、工作衔接和社会稳定等工作。

  附件:市政府决定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目录(共计9项)

  重庆市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市政府决定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目录

  (共计9项)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部门

设置依据

2022年北京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等9项资格考试取消

北京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 北京中级安全工程师考试取消

  北京的考生注意了,因北京疫情原因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出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9项资格考试宣布停考,具体公告内容如下,下面是出国留学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北京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等9项资格考试取消”,可供北京的考生参考。

2022年北京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等9项资格考试取消

  各位考生:

  为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经综合研判,决定取消原定于11月26日、27日举行的北京考区2022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等9项资格考试。

  一、取消的考试为:北京考区2022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北京市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和北京市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二、上述考试中成绩实行滚动管理的,2022年度在北京考区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此前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一年。

  三、已报名并缴费成功的人员无需办理退费申请,报考费用直接退还至原支付账户,届时会有短信告知,请考生注意查收。

  四、本年度已在北京考区通过上述考试资格审核的考生,下一年度在北京考区报考相同项目考试且报考级别不变的,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成功后可免于资格审核,须在规定缴费时段内进行网上缴费。

  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同心战疫、共克时艰,感谢您对我市人事考试工作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咨询电话请拨打010-12333。

  北京市人事考评办公室

  2022年11月24日

  关于取消北京考区2022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等9项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解答

  1.2022年度北京考区取消哪些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答:北京考区2022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北京市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和北京市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2.通知中取消的北京考区2022年度9项资格考试,今年还会再组织吗?

  答:本年度这9项考试不再组织。

  3. 2022年度在北京考区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已取得的2021年及以前合格成绩如何管理?

  答: 2022年度在北京考区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所报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的,此前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一年。

  4. 已报名缴费成功的人员,应如何办理考...

国务院取消62项职业资格清单通知

国务院 取消职业资格名单 一级建造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论证,国务院决定取消62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现予公布。

  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是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内容。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继续集中取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对国务院部门设置实施的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准入类职业资格,以及国务院部门和全国性行业协会、学会自行设置的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一律取消;有法律法规依据,但与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关系不密切或不宜采取职业资格方式管理的,按程序提请修订法律法规后予以取消。要抓紧建立国家职业资格管理长效机制,制定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在目录之外不得开展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要转变管理理念,简化程序,通过建立科学的国家职业资格体系,促进各类人才脱颖而出,提升更多产业、岗位的劳动和工作品质,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让广大劳动者更好施展创业创新才能。

  附件: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目录(共计62项)

  国务院

  2015年7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目录(共计62项)

  一、取消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共计25项,其中准入类1项,水平评价类24项)

国务院:取消62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

  二、取消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共计37项,均为水平评价类)

国务院:取消62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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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取消62项职业资格许可通知

国务院动态 职业资格考试 一级建造师考试制度

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决定再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 以改革释放创业创新活力

  一级建造师考试制度不会取消 

  部署促进进出口稳定增长的政策措施 在扩大开放中增强发展动力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7月1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再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以改革释放创业创新活力;部署促进进出口稳定增长的政策措施,在扩大开放中增强发展动力。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通过加大定向调控等措施,我国经济运行缓中趋稳、稳中向好,结构调整积极推进,活力动力继续增强,在深化各领域改革、促进产业升级、保障和改善民生、保持各类市场稳定等方面都取得积极成效,为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创造了条件。下一步巩固稳中向好基础,继续顶住下行压力,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必须坚定不移推进改革,继续加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等改革力度,清除对市场主体的不合理束缚和羁绊,有效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动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蓬勃局面。

会议决定,在去年以来已取消149项职业资格的基础上,再取消网络广告经纪人、注册电子贸易师、全国外贸业务员、港口装卸工等62项职业资格。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继续集中取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对国务院部门设置实施的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准入类职业资格,以及国务院行业部门和全国性行业协会、学会自行设置的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一律取消;有法律法规依据,但与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关系不密切或不宜采取职业资格方式管理的,按程序提请修订法律法规后予以取消。要抓紧建立国家职业资格管理长效机制,向社会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一方面,在目录之外不得开展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另一方面,通过建立科学的国家职业资格体系,促进各类人才脱颖而出,提升更多产业、岗位的劳动和工作品质,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让广大劳动者更好施展创业创新才能。

  会议指出,推进新一轮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是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的重要支撑。要进一步推动对外贸易便利化,改善营商环境,为外贸企业减负助力,促进进出口稳定增长,培育国际竞争新优势。会议确定,一是大力提高口岸通关效率,推动全国一体化通关,加快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的贸易便利化措施,在沿海各口岸开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试点。加快出口退税进度。二是调整《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及进口贴息政策支持范围,扩大优惠利率进口信贷覆盖面,加大先进技术、设备和关键零部件及国内需求较大的部分消费品等进口,促进国内产业升级。三是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基本稳定,促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便利化,帮助企业规避汇率风险。扩大短期出口信用保险规模,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和新兴市场开拓的支持。四是鼓励金融机构开展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等业务,...

浙江拟取消19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

浙江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 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

  出国留学网一级建造师考试网为您整理“浙江拟取消19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取消我省自行设置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代拟稿)》意见的公告

  根据我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的相关规定,现将《关于取消我省自行设置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代拟稿)》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17年3月23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形式反馈至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一)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联系人:汪小洲

  联系电话:0571-87052534,传真:0571-87056473

  联系地址: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杭州市省府路8号,邮编310025)

  电子邮箱:wangxiaozhou@zjhrss.gov.cn

  (二)技能人员职业资格

  联系人:黄晓红

  联系电话:0571-87057810,传真:0571-87053147

  联系地址: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杭州市省府路8号,邮编310025)

  电子邮箱:huangxiaohong@zjhrss.gov.cn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3月15日

  关于取消我省自行设置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代拟稿)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2014年以来,国务院先后分七批取消了434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国务院部门设置的职业资格削减70%以上。按照国务院要求,各地自行设置的职业资格,由各地自行取消。经研究论证,省政府决定取消19项我省各地及有关部门自行设置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

  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是推进“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我省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的重要举措。各地区、各部门要从全面深化改革的大局出发,进一步转变职能、转变观念、提高认识,不断降低人才负担和制度成本,持续激发市场和社会活力,促进就业创业。对国家和我省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省人力社保厅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跟踪督查,确保清理到位,防止反弹。要严格执行好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清单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清单内除准入类职业资格外一律不得与就业创业挂钩。对违法违规设置、实施的职业资格设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要推动职业资格信息公开和共享,逐步建立持证人员信用管理体系,严肃查处证书挂靠、寻租等行为,不断形成职业资格规范实施的长效机制。

  附件:省政府决定取消的我省自行设置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目录

  (共计19项)

  附件

  省政府决定取消的我省自行设置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目录(共计19项)

  一、取消的专业技术...

国务院取消319项职业资格证

取消319项职业资格 取消职业资格 职业资格取消名单

  出国留学网一级建造师考试网为您整理“国务院取消319项职业资格证”,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2016年1月13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会议决定,在此前已取消4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基础上,再取消汽车营销师、咖啡师、注册人力资源管理师等61个事项。加上前4批取消的211项职业资格,国务院分5批取消的职业资格将高达272项。

  第一批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014年6月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认为,为进一步提高人力资源配置效率,在保持资质资格水平不降的前提下,减少部分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先期取消一批准入类专业技术职业资格。今后,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和各地区、各部门自行设置的各类职业资格,不再实施许可和认定。逐步建立由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开展水平评价的职业资格制度。

  相关文件: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

国务院取消319项职业资格证

  第二批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014年8月1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推出进一步简政放权措施、持续扩大改革成效等,会议决定,再取消一批部门和行业协会自行设置、专业性不强、法律法规依据不足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使就业创业创新不为繁多的“证书”所累,让各类人才放手拼搏。

  相关文件: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

国务院取消319项职业资格证

  第三批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014年12月1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新一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措施,促进转变政府职能、建设现代政府等,会议认为取消景观设计师等68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促进职业资格规范管理,推动市场化职业水平评价。

  相关文件: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

国务院取消319项职业资格证

  第四批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015年7月1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再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以改革释放创业创新活力;部署促进进出口稳定增长的政策措施,在扩大开放中增强发展动力。会议决定,在2014年以来已取消149项职业资格的基础上,再取消网络广告经纪人、注册电子贸易师、全国外贸业务员、港口装卸工等62项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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