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到日期:二〇一三年九月五日(具体时间及要求请于报到前见研究生院网站)。
报到地点: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迎新接待站(校图书馆前求是广场)。
二、报到凭证:新生凭我校签发的“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到录取学院报到,其它证明均不作入学凭证。
三、 党(团)组织关系
1 、党组织关系:党组织关系一律报到时交录取学院,由录取学院交学校组织部。
(1)党组织关系在北京的考生(不包括在京国家机关、部队),台头写“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党委组织部”;
党组织关系在外地,或者在京国家机关、部队的考生,台头写“北京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
(2)去往单位都写“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党委组织部”。
2 、团组织关系一律凭团员证办理,请务必按团员证的使用规定办好转出手续,报到时交学校研究生团委。
四、 户口
录取类别为“非定向”或“自筹经费”的研究生,请按照我校保卫部户口办公室《研究生新生户口迁移温馨提示》要求办理;
录取类别为“定向”或“委托培养”的研究生不转迁户口。
五、 档案
需调档的硕士生必须持“调档函”(调档函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发放)通知档案所在单位,并于2013年7月25日前将人事档案以机要形式寄到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详见“调档函”上的说明及要求);
博士生调档工作按照研招办网站相关通知办理。
我校研招办将在开学前进行档案清查,对于档案未到考生,于新生报到时由录取学院通知考生,请考生届时与档案单位联系催要,若9月底前我办仍未收到,将取消录取资格。
六、 行李托运
1 、如需要托运行李,一律办理快件,并把“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新生行李签”粘贴在行李明显位置。
2 、凡在报到日期当天到达北京站和北京西站的行李由学校后勤集团统一提取,提前和过期到达的行李、到达其他车站的行李则由新生自行提取。
七、 入学资格复审
1 、凡是由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为硕士或博士研究生的新生,必须携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入学报到时交录取学院审验。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2 、凡是通过普通招考录取为博士研究生的新生,必须携带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入学报到时交录取学院审验。
八、 在学期间生活待遇
1 、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学历研究生在学习期间生活待遇的具体标准,按照我校制订的培养机制改革方案执行。
2 、录取类别为“定向”、“委托培养”或者“自筹经费”的学历研究生,按照由原单位或个人与我校签订的“协议书”中的相关条款及我校制订的培养机制改革方案执行。
九、 住宿
新生由学校按学院统一安排房间。
学历博士统一入住校内,住宿由后勤管理处负责,住宿费用标准及相关事宜,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博士研究生如不需要学校提供住宿,请于6月30日前将本人不住宿信息(需包含学号及姓名)反馈至xs@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