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2015年艺术高考招生简章(音乐类)
音乐学专业自建校成立以来就具有强劲实力,现拥有一批学养深厚、具有国际视野的优秀中青年教师,90%教师学成于欧美著名音乐学院,建立了广泛的国际合作交流平台,与奥地利维也纳音乐表演与艺术大学,美国曼菲斯大学、阿肯色中央大学、特拉华大学、科罗拉多州立大学等建立合作关系,每年选派学生出国学习,具有很好的教学设施,建有高水准交响乐团和歌剧实验中心,专业教学坚持一对一小课教学,培养高水平的专业人才。
音乐学专业设有音乐表演和音乐教育两个专业方向,其中音乐表演方向含钢琴表演、声乐表演、西洋管弦乐表演等三个类别。音乐学系还设有艺术语言学博士点、音乐学硕士点、艺术硕士(MFA)。学生在本科学业完成以后可以获得继续深造的机会。
一、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国际化视野和综合人文素质,高水平专业技能和艺术素质,较高的音乐鉴赏和表演能力,较强的研究和创造能力,能够胜任各类学校的音乐教育工作或从事音乐表演、编辑、研究等其他音乐文化事业的专业人才,为培养音乐家、音乐教育家奠定基础。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音乐学,本科,学制四年,学费每学年10000元。按音乐教育、音乐表演两个方向进行招生。2015年招生计划暂定56人,其中音乐教育20人,音乐表演36人(最后以各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为准)。
三、报名条件
符合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报考条件。如考生所在省有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组织的音乐学类统考,则考生必须按照有关要求参加并获得本科报考资格。
四、专业考试
1、上海市生源考生必须参加上海市组织的音乐类专业统考,华东师范大学承认上海市统考成绩。其中报考华东师范大学音乐表演方向的考生还必须参加华东师范大学组织的专业考试,考试科目为1、器乐或声乐,2、乐理、听音,3、视唱。考试内容见“考试科目与要求”,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华东师范大学上海考点的考试时间和地点。报考华东师范大学音乐教育方向的上海市考生不需参加华东师范大学专业考试。
2、非上海生源考生必须参加华东师范大学组织的专业测试。专业测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可在华东师范大学设立的各考点参加,复试统一在上海华东师范大学举行。如考生所在省有该专业的省统一测试,则考生必须按照有关要求参加并取得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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